不用动脑,无需工作
只需出售一张银行卡出租微信号,就能赚取高额回报,你会心动吗?
你可能一不小心就成为犯罪分子洗钱的“帮凶”
自“燕赵—砺剑筑盾2021”专项行动以来
保定网警组织辖区网安部门,立足网安主业
开展针对涉网犯罪的专项打击工作
破获多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一、清苑网警联合刑警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清苑网警于9月25日破获一起非法出租银行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
工作中发现,刘某某(男,51岁,清苑人)名下银行卡涉及多起电信类诈骗,清苑网警与刑警大队展开核查,于9月25日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归案。经询问,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之前在监狱服刑期间通过同监区的人听说把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租给别人使用可以获利,出狱之后用QQ联系到了专门收购银行卡的人,对方告知租一套银行卡6000元,于是刘某某办理了两张银行卡邮寄给对方。之后又通过朋友李某认识了赵某,并让赵某办理了银行卡,从中赚取差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对自己出租银行卡给他人,并从中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清苑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 顺平网警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
9月24日,顺平网警成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
工作发现,白某某(男,36岁)为他人提供的银行卡涉及多起电信类诈骗,顺平网警一边梳理案情固定证据,一边对嫌疑人的具体落脚点进行研判,联合刑警大队城关中队民警于9月24日在邯郸市将正准备外逃的犯罪嫌疑人白某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白某对自己非法出借银行卡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规嫌疑人白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三、出租微信号,危险!!!他就是这样成了诈骗分子的帮凶……
2021年9月24日,高碑店市公安局高碑店网警联合泗庄派出所经工作,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行为人张某涛(28岁,高碑店市人)行政拘留。
2021年6月28日,该局泗庄派出所接线索称:张某涛的微信号涉嫌发送诈骗信息。高碑店网警立即与泗庄派出所民警立即对此展开调查。通过对张某涛调查发现,民警发现今年4、5月份张某涛在网上发布信息较为频繁,且发布信息内容多为刷单类诈骗,确认无误后,民警于9月24日将张某涛抓获。
经询问,张某涛交代:今年4月份,自己通过微信群添加一陌生好友,并按天将自己闲置的微信号出租给此人,4月份以70元/天的价格出租1天,5月份以120元/天的价格出租9天,共盈利1000余元。但由于自身对法律知识的欠缺,张某涛对于自己的微信号在被租用后进行的诈骗活动并不知情。抓获后,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张某涛方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并表示会主动接受处罚。
目前,张某涛已被行政拘留,案件在进一步深挖处理中。

网警提示:
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不要贪图小惠小利,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如身份证有遗失经历、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一定要查询自己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银行卡存在,以免被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不要因蝇头小利而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素材来源:清苑、顺平、高碑店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