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商家不慎标错价,男子立即花1700元买下价值70多万元的奶粉!商家发现后,没找男子协商,直接虚假发货并要求仅退款处理!男子当然不肯,将商家告上法庭,要求继续发货!商家嗤之以鼻,没想到法院支持了男子的诉求!
王先生准备给孩子买益生菌驼奶,之前买的时候都是一件900元,里面有3罐!

可是王先生下单时,却发现一件的价格从之前的接近900元变成了2元!
王先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反复确认后发现真的是2元一件,于是他直接输入850件,把商家的存货全部扫光,但只支付了1700元!
而850件就是2550罐,按照一罐300元来算,这就是价值765000元!

拍下后的王先生心脏狂跳,他不知道商家会不会发货!当然,他也明白肯定是商家标错了,想着商家找自己沟通的话,要点赔偿算了!
但是万万没想到,商家居然发货了,这可把王先生给整懵逼了!随后又狂喜,觉得自己捡到了大便宜!
可是他等了2天后,并没有收到货,订单却显示签收了!一查之下,发现订单是在异地签收!

原来,商家发现标错价,直接虚假发货了!
这下王先生恼火了!直接找到平台客服投诉,要求商家给自己补发货物!
商家却跟平台申诉说是自己标错价,希望平台支持他们仅做退款处理!
客服核查后,认为商家还没发货,同意了商家仅退款处理的申请!

王先生气炸了,认为平台偏袒商家,于是在广西当地将商家起诉到法庭,要求商家履行交付的义务!
可是商家却不当回事,认为这就是自己标错价,法院肯定会判自己赢!
而且商家还是浙江的,懒得派人去广西应诉,也没提交答辩状!

而一审法院认为,王先生在网上下单就视为双方合同成立,而商家没有提出异议,没有按时发货,也没有应诉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供货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约定!
商家收到判决后懵逼了,这要是发货不是赔惨了?于是连忙派人去柳州提起上诉!
商家代表辩称,2元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公司的员工因为粗心标错了价,所以按照2元的价格出售涉案产品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合同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下,法院应该判决撤销!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7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商家的理由看起来有理有据,可是二审法院依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认为,对于商家主张标错价格的说法,予以采纳!但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重大误解的撤销期限为90日!

也就是说,公司发现标错价后要在90日内行使撤销权,主张自己是重大误解下签订的合同!
但商家没有出庭参加一审,没有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所以,应该视为商家默认双方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二审判决后,公司依然不服,说交付商品公司会面临巨大亏损,希望法院能考虑一下他们的实际情况!

但是法官组织双方多次调解,王先生丝毫不退让,让商家必须为自己的错误买单,谁叫商家开始不找自己沟通!
此事也是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商家明知有问题,不去联系买家协商处理,还虚假发货,被起诉后也不出庭,这只能说明一点,商家在刷 单,还把这个买家当成了水军,只是没想到翻车了!
也有网友说,要是下个10万单,法院也会支持吗?得饶人处且饶人,这样的奶粉就算发给你,你敢吃吗?

还有网友说,商家自己作的,一审都不带理的,但凡出庭说自己标错了再补偿点这事就过去了!
本来标错价,说明是重大误解,向法院起诉撤销就啥事情都没有了!
这事情就是商家太亏大了,错过了90日的撤销权,要怪也只能怪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