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到底要不要取缔?
电商到底要不要取缔?这是个很有争议性的话题。首先肯定是不能取缔的。因为毕竟发展这么多年了,且在不断壮大,是因为广大消费者已经接受了这种消费方式。
昨天刷到一个视频是关于辛巴带货榴莲的,结果也是众说纷纭。有人说他一场直播卖162万颗3亿销售额,预售60天是全国最大水果市场,江南市场3天的交易量,导致货源供不应求,物价上涨,有恶意炒作垄断等行为。也有人说是水果供应商在从中作梗。

我想说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这个结果难道没有仔细考虑过吗?一个网红就能撼动一个行业,还是一个有前科的带货网红。如果他买的是药品或者其他必需品,对,只要他不违法,而且消费者愿意买单是没有问题。

但是有关部门真的不应该认真分析这个局面吗?这样会导致财富分配严重不均,造成更多的人失业。大部分资金流向:网红大v、带货达人、MCN机构和资本平台。网购平台本身是一个虚拟框架和一个AI算法,让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和购物体验。
不像一些实业的科技公司,或者研发部门能够从根本解决一些实质性问题。比如光刻机、天线药品,实现量产至平民化等,从而造福社会和人类。而且这样的局面也很容易影响到很多人的价值取向。毕竟网红的一场带货所带来的财富,可能是很多行业和工作岗位努力一辈子都不可能达到的。

回到主题,电商有它存在的价值,也确实让一部分人富起来了。也提供了很多就业岗位,促进了很多行业的发展。但是一定要健康有序均衡的发展,能够让广大消费者有更便捷的购物途径,更好的服务体验。而不是扰乱市场经济,为假货*货烂**的制造、生产、销售提供罪恶的温床,从而坑骗消费者。

最后我想说的是,任何平台发展到最后,如果形成一家很大,结果必然是老百姓为高消费买单,比如滴滴平台现在还能不能1元打车?还有多少优惠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