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加价售车合理吗 (4s店乱象完整版)

媒体评4s店加价卖车,4s店加价售车合理吗

(对于很多新款热门车型,要想尽快提车必须加钱。)

现在,在4S店买车,一款车的标价,很有可能并不是它最后的售价。一些热门车型,必须要加价购买配件,甚至是直接加价,才能提到车。

黔策律师事务所陈文胜、梁毅律师认为,加价购买配件的行为无疑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而直接加价才能提车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它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十九条,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购车无奈被加价

去年8月,贾花小姐摇到了贵阳市小客车专段号牌。本来买车并不在她的计划里,可好不容易中签,她不想放弃,最终决定还是去车展上看一看。

贾花不懂车,她请来一位车友李蒙朋友做顾问。贾花的购车预算在15万左右。根据这个预算,去车展之前,李蒙在网上为贾花选好了几款备选车型。

一到展厅,贾花就看中了其中一款名为本田思域十代的车子。“虽然我什么都不懂,但就觉得好看,就想买了。”她当即决定,不看别的车型了,就选这一款。

贾花和李蒙来到一家本田4S店在展厅内的销售点,了解关于这款车的更多信息。没想到,销售人员张口第一句话就是,“买这款车要在车原价的基础上加价8000元。提车期限为3个月到半年不等,且无任何优惠。”

贾花和李蒙表示不能理解,“不优惠就算了,居然还要加价,凭什么?”

作为资深车友,李蒙觉得,“考虑到这是一款刚上市的新车,而且在市场上销售火爆,没有优惠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加价提车’就绝对是个霸王条款了。”

贾花上网查这款车的价格,发现关于思域十代加价提车的消息不少,“就说明这款车加价提车,不是一家两家,全国都一样。”

对于“加价提车”,销售顾问这样解释:东风本田的产能约为51.2万辆,旗下还有多款车依附在生产线上,导致产能不足,一时间就无法保证全国4S店的订车需求。这种供不应求的情况要等到东风本田在武汉的新工厂建成后才能解决。

“我们的订单已经严重积压。”销售顾问表示,如果不愿加价,4S店就有权不卖车。

一想到加价,贾花犹豫了。一方面是觉得不划算,一方面是不甘心,“凭什么消费者要被4S店牵着走?”

销售人员提醒贾花,“马上下单,购置税可以减半。过了这段时期,就没有购置税优惠了。”

经过了一番挣扎,贾花最终决定妥协,“没办法,消费者是弱势群体。”稍微值得欣慰的是,经过李蒙的一番讨价还价,4S店同意将加价价格降到7000元,同时赠送脚垫等配饰。“有总比没有好吧。”贾花无奈的感叹,“本来高高兴兴去买车,却被加价弄的心里很不舒服。”

*绑捆**销售成必须

贾花的遭遇并不是个例,4S店的销售人员甚至直接坦言,“全国4S店卖车都是这样的,热门车型必须要加价。”

为了调查此类情况,贵州都市报冲锋鸡记者来到了贵州天鼎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暗访。店内的一款沃尔沃S90就是近期的一款热门车型。这款车型的一个中低档的配置价格为40.68万元。

销售人员介绍,这款车自从去年12月上市以来,就卖得非常好,“你可以跟同级别的其它品牌做比较,这款车的性价比真的很高。这款车有自动驾驶功能,车内还配有智能系统。而且,定价也很有诚意。”

不过,销售人员所说的这个“诚意”,其实并不真诚。当记者询问这款车是否有优惠时,销售人员直言,“没有优惠,你就是买100台也没有优惠,全中国都不会有。因为这款车的价值是大于价格的。”

不仅如此,消费者在购买这款车的时候,还必须*绑捆**购买19800元的附加产品。

销售人员介绍,这19800元包括瑞典进口的下护板,“这个下护板是钛合金的,用来保护发动机的;仪表盘改装,改成高配车型才有的12.3英寸仪表盘;送进口贴膜。”

而实际上,据业内人士介绍,上述套餐的成本也就是几千元左右。比如钛合金的下护板,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进口贴膜,如果在一般修理厂贴,大概在两千元左右。“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加价。”该业内人士说。

对于*绑捆**销售,销售人员解释,“因为我们这款车非常热门,出口全球。就那么多台。全国范围内,你买这款车,都要这19800元。”销售人员说。

当记者追问这样的加价是否有法律依据时,销售人员表示,“这是公司内部规定。”同时,该销售人员表示,这个加价套餐的具体情况,不能外传,只能给消费者口头叙述。

不过,关于这款车是否真的是热门车型,消费者并不得而知。同时,销售人员介绍,这款车有两辆现车,另外还有一辆在路途。

相关法律待完善

加价提车和*绑捆**销售,无疑侵犯了消费者的相关权益。

黔策律师事务所陈文胜、梁毅律师介绍,直接加价才能提车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它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你的标价是多少,就应该卖多少,而不能以热门车型为由,在此基础上加价。”他说,同时,加的这部分价格,很可能存在*税漏**的情况,“比如这辆车是153000元,加价是8000元。那么4S店开给消费者的发票可能是153000元,另外8000元就*税漏**了。”

而关于*绑捆**销售,陈文胜、梁毅表示,在这个问题上,我国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的规定,只有一个概念性的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他认为,这是法律的缺失,“4S店实际上是钻了这个空子。消费者在这里是一种被迫的自愿。因为你不接受*绑捆**销售这个条件,你就买不到车。从这个方面来讲,如果消费者真的因为这个问题跟4S店打官司,胜算非常小。”

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大多也不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去维权。“十几万都花了,为了几千块钱去维权,觉得没必要。而且不知道结果如何。”贾花说。

陈文胜、梁毅分析,4S店正是抓住了大部分消费者的这种心理,才越来越肆无忌惮,侵害消费者权益。

“其实个体的反抗并非没有成效,很多行业的乱象都是靠个体的维权抗争,得到纠正。我们应该有这样的意识。”他说。

(为保护消费者,文中贾花、李蒙系化名)

媒体评4s店加价卖车,4s店加价售车合理吗

(本报记者 徐子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