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150份扣肉职业打假人发声##3.15,十倍赔偿与三倍赔偿#重庆的邵女士从网店毛妈妈地特产店,买了150碗熟肉制品,这些熟肉制品上,由于没有标注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等信息,邵女士认为,这是三无产品,于是到法院起诉,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由商家退款并进行十倍赔偿。目前,二审已经判了,商家王女士败诉,判十倍赔偿共计五万元。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很大争论,上了热搜。多数人认为,邵女士是职业打假人,利用法律知识的优势,欺负卖农村土特产的弱小商家,恶意索赔合法不合理。
职业打假人的争议由来已久,主要是说这些人知假买假,以索赔为目的,不属于消费者身份,并且滥用诉讼资源,但是从正面的意义来说,不管这些职业打假人的动机如何?客观上确实打击了假冒伪劣的行为,对市场环境的净化还是有好处的,所以在全国各地的法院判决中,对职业打假行为有的支持,有的不支持,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看法。
在这里啊,东叔不想去争论职业打假的是非曲直。作为普通的消费者,还是应该懂得利用法律*器武**来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您在生活当中买到了假货,或者买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求,获得赔偿是一点问题也没有的,法律也是绝对支持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以商品价款的3倍的数额来赔偿其损失。
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还销售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如果您有志于成为职业打假人,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这里面需要学习的法律知识就比较多,而且蕴含着一些风险,比如,广东省徐闻县的陈志强同学,因为一年以打假的名义打了800多场官司索赔,这里边除了打假,还掺杂了要求私了索赔的假打和瞎打,目前徐闻县公安局以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所以职业打假还是有一定风险的。
如果您是网络上的商家,尤其是贩卖食品的网商,那么,对相关的法律知识更得进行研究,因为不懂法,不是免责的理由,十倍价款的赔偿还是比较重的处罚,不要因为不懂法成了一些职业打假人的猎物。
总之,这里面的法律问题比较多,很多东西存在争议,比如说消费者如何定义,假冒伪劣商品如何定义,哪些情况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除了国家标准,还有很多地方标准,一般的人确实很难搞清,时间关系在这里无法展开讲了,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问题,欢迎联系我给你专业的咨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