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故人之女买理财,30余万元打水漂 嫌疑人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批准逮捕

通过故人之女购买了一款理财产品,低风险高收益还能按月取息,市民李女士非常满意,再三回购。可是,当她决定将投入的35万元本金全部赎回时,这位做“理财经理”的故人之女突然“消失”了……故人之女帮“代购”老阿姨盲目买理财“小周,好久不见,最近好吗?”2018年4月,河西区居民李女士在小区里遇到了老邻居的女儿周某。因为老邻居已经去世,李女士见到周某如见故人,倍感亲切,忙不迭地拉着她询问近况。周某热情地和李女士寒暄,自称在一家保险公司任职。该公司推出了多款理财产品,低风险高收益。“大姨,您要是想买理财产品,记得找我啊。”之后十余天,李女士经常在小区里遇见周某。两人每次都会聊几句,而周某总会提到理财产品。李女士本来对保险理财一窍不通,也没有考虑过相关投资,但听周某说理财产品的收益比银行定期存款高得多,不禁动了心思。2018年5月的一天,李女士再次见到周某,主动提出有一笔银行存款到期了,请周某推荐购买理财产品。周某掏出手机,向李女士展示了几种理财产品的宣传页面,逐一说明风险等级和预期收益。见李女士完全听不懂这些专业术语,她收起手机说:“其实有款产品更适合您:保本型投资,一次性缴费,合同生效后按月返息,一份1万元。不过,这款产品目前只在公司内部销售,没有对外发布信息,您要是想买的话得由我来办理。”李女士非常信任周某,爽快地同意购买,而且一买就是14份。几天后,周某给李女士拿来了一份“理财合同”,李女士在确定合同中约定事项无误后,爽快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又按照合同约定向周某指定账户转账14万元。一个月后,她收到了第一笔利息1000余元。这下子,她对这款理财产品深信不疑。2018年底,周某再次联系李女士,继续推销理财产品。李女士毫不犹豫地又买了14份,同样是在签订合同之后向周某指定账户转账。2019年4月,李女士在2018年5月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了。她联系周某要求赎回,被告知这款产品可以继续持有,利息照付。李女士信以为真,没有赎回。2019年7月,周某通知李女士:“这款产品即将退市,以后不会再有这么好的产品了。”她劝李女士追加投资。李女士于是又购买了7份。拒绝赎回玩“失联”“理财经理”现原形2020年6月,李女士再次联系周某,要求赎回全部本金共计35万元。周某劝说无效,勉强同意了,但要求李女士先交回之前签订的“理财合同”。李女士只找到两份合同,全部交给了周某。周某带着合同离开后再也没有和李女士联系,更没有返还本金,而李女士发现,返还合同后,每月不再有利息入账。她心中忐忑,于今年8月底报警求助。接到报警后,公安河西分局东海派出所民警对此案展开调查。民警联系了“指定收款账户”的开户人孙某。孙某称,周某是他在保险公司的前同事,在职期间曾找他借钱,迟迟没有归还。2018年4月,周某突然联系他,称要借用他的银行账户收款,承诺收款后立即还钱。“这次她还算讲信用,用我的账户收了几笔款子后将欠我的钱还清了。”民警对周某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实,发现其自2018年底从保险公司离职后没有正式工作,如今已经刷爆了多张信用卡,还欠了亲友不少钱。而经走访周某曾任职的保险公司得知,该公司从未推出过李女士购买的“理财产品”。不仅如此,民警还掌握了大量证据,证实周某所谓的“理财产品”并不存在。今年11月初,民警根据线索在东丽区某小区将周某抓获。证据面前,周某无法狡辩,交代了诈骗李女士3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周某交代,她以帮助购买理财产品的名义先后收取李女士35万元,其中近5万元被用以返还“利息”,剩余钱款被挥霍。目前,周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