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就诊公告制度最新 (发热门诊疫情防控规定要求)

发烧疫情防控规定最新文件,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发热门诊

为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规范发热患者就诊流程,加强发热患者管理,防止交叉感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现将发热患者就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寿宁县医院设发热门诊是发热患者诊治定点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一律不得留诊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患者。

二、发热患者转运

1.重点人群(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寿、境外入(返)寿、密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包装物等人员)、集中观察点、留观点、居家医学观察点人群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相关负责人员应立即联系县医院发热门诊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至县医院发热门诊诊治,实行全程闭环管理。

2.非重点人群。个人自行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应立即到定点医院(寿宁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和返回途中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和谐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患者应做好信息登记并报告属地乡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属地乡镇派专人专车将患者规范运送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追踪和闭环管理。

三、药品经营单位应严格退热药品销售实名登记、身份查验、病情问询、就诊告知等规定。零售药店对购买药品用于治疗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包括代购者),应详细做好信息登记并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属地乡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追踪处置。

四、如有发现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私自留诊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对象的,由县卫健局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从重处理。如有发现零售药店遇情不报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从重处理。因故意隐瞒、私自购买药品或未报告擅自就医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按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各乡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及电话:

鳌阳镇:叶赠安13015800380

南阳镇:苏小和13859676717

斜滩镇:陈序陪15060251109

平溪镇:王振同18597599199

犀溪镇:叶光程15160197170

武曲镇:徐 昇15060228022

清源镇:黄磷宁15859393738

凤阳镇:范江敏15059291519

坑底乡:夏成振13809569523

芹洋乡:叶于参13860372367

托溪乡:朱 仪13626995858

大安乡:*义郑**强13860374191

下*党**乡:周少韩13959305198

竹管垅乡:王运生17759315087

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电话:2176065

寿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6日

发烧疫情防控规定最新文件,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发热门诊

返乡入寿请登记报备!

发烧疫情防控规定最新文件,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发热门诊

编辑:黄蕊云

校对:刘守芳

责编:吴信德

编审:刘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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