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漯河市就业创业惠民惠企政策库
前 言
针对当前我市就业创业惠民惠企政策存在着“范围广、门类多、渠道散、不易知晓”的情况,为打通信息孤岛,以政策“组合拳”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双创”活力,使更多群众和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认真梳理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出台的支持企业发展、惠及百姓民生的相关政策要点,编制成《漯河市就业创业惠民惠企政策库》(2023版)(以下简称《政策库》)。《政策库》按照扶持对象和政策类型分门别类编制,扶持对象按照失业人员、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特殊群体、小微企业六个群体,政策类型按照职业培训、财政补贴、金融扶持、简化快办、知识产权、科技创新、税费减免、其他等八大类。《政策库》针对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要点进行梳理,仅供参考,具体办理请以相关部门出台文件为准。

第四部分 税费减免政策
政策名称: 税费减免政策
政策要点: 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7800元予以定额依次扣减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承办单位 :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咨询电话: 0395-12366(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