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鲜进口清关
进口清关部分
一、检疫许可证办理流程(野生不需要办理检疫许可证)
1、公司备案(在属地备案)(3个工作日) 备案所需资料:
《检疫许可证》申办企业备案表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企业法人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身份证复印件(注:所需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电子密钥申请(当天)
购买——商检备案申请
3、在登入系统提交申请
在提交正本的商检备案冷库协议与接收证明(审核时间20个工作日)
4、打印*销单核**(核销数量为净重)
注意:同一申请单位对同一品种、同一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同一加工、使用单位一次只能办理一份许可证 (办理检疫许可证通常为24个工作日左右 )
二、清关所需提供资料
国外提供:
产地证
卫生证书(核销数量为净重)
质量检测报告(检测公司或官方检测部门)
加工生产日期证明
箱单
合同
原标签
发票
国内提供:
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养殖的需要)
进口养殖/野生水产品申明
非输欧海捕产品(加工原料)明
卫生证书注意事项:
证书上应当标明:品名(包括学名)、产地、生产模式(养殖或捕捞如养殖应标明养殖区
域如捕捞需标明捕捞区域、捕捞渔船船名及编号)、加工方式、生产加工企业名称及注册
号、出证部门注明运输工具船名、航班号、集装箱号等、封识号、发货人、收货人、
数/重量、生产日期。
注意:检验检疫证书不得涂改须有官方印章及官方检验检疫人员签名,目的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 每一批水产品须有一份检验检疫证书正本。证书用语必须为中文、英文对照或中文、英文
及其他外文对照。
三、标签注意事项(内外标签都需要贴)
进口水产品应当有完好且不易破损的外包装及全新无毒无害的内外包装,为保障消费者的知
情权,内外包装上还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标识,标明以下内容:
水产品的商品名和学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和保存条件
生产方式,包括海水捕捞、淡水捕捞、养殖。
生产地区,包括海洋捕捞者的捕捞海域、淡水捕捞者的来源国家或者地区、养殖产品的最后
养殖阶段所在国家或者地区。
生产加工企业(捕捞船)名称及编号。 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进口预包装水产品的中文标签应当符合我国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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