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帝国每年都变着法儿抢票,在爱屁屁塞满手机的当下,高铁管家、铁友等抢票软件愣是抢占了主屏幕。

MR.强要上丈母娘家拜年,但接连两个星期都在12306官网上屡战屡败。走投无路之下,MR.强选择了携程网推出的VIP专人抢票服务,收费价格为66元/单。在挂单两天后,MR.强终于如愿以偿。此类抢票软件都宣称只要收取30元左右的费用,就可提升抢票成功率,由此还推出了“抢票险”(耳熟么?类似淘宝的运费险)
这段时期是非法倒卖火车票违法犯罪的高发期,火车票是天朝垄断经营,不允许任何倒卖行为。早在99年我国就将变相加价倒卖火车票的行为认定为违法行为。技术宅不服表示,用自己过人的手速为别人代购火车票有什么错?!可是刑法227条第2款认为技术宅这么做是侵害旅客利益,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可以是犯罪主体。
抢票软件赠送优惠券的形式有偿帮抢票是障眼法的一种(城市套路深,早点回农村),无非是想通过赠送优惠券来规避法律。但在司法实践中,抢票软件收取佣金帮抢票的行为本质上仍是变相加价,因为赠送的优惠券并不能当然抵消加价,仅仅是附带的营销手段(聪明的你们一定看出来了)。
退一万步讲,用户放弃使用赠与的优惠券,那么抢票软件就直接赚取了佣金。如果用户使用了优惠券,抢票软件还是能够获利的(too young, too simple)。抢票软件和酒店是穿一条裤衩的,完全可以实现win-win。对于非法倒卖火车票行为,不是从技术黄牛是否实际获利的来认定的,而是从是否具有获利目的来判定。抢票票额达到5000元以上或者获利2000元以上警察叔叔就该上门给你拜年了。
国家相关部门负责人说了“如果用金钱提高抢票概率,显然破坏了火车票销售的公平性。因此将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倒票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的火车票销售环境”
奉劝各位技术哞哞把惊人的手速留在别的地方吧,不然只能在铁窗高强内观看CCTV1了,那场景未免太凄凉,嘤嘤嘤……
小编码不动了,回程票还没着落呢,手速得省着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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