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内部员工理财”“保本保高利息”为诱饵,诱骗被害人签订虚假理财协议,骗取3名被害人325万余元……7月27日上午,这起养老诈骗案件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虹口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基本 案情

案件要从被告人孙某福做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说起。经办保险业务时,孙某福认识了王阿姨姐妹和李阿姨等客户,孙某福 服务周到、热情 ,一来二往,客户对他都颇为信任。
2015年8月,作为保险业务员的孙某福开始向李阿姨推荐理财产品。孙某福向李阿姨介绍了一款委托*款贷**理财,号称 “保本保息,属于公司内部的理财,投资利息高,也稳定” 。如果想购买这个理财,只能把钱直接打给他去购买,不过合同上能写李阿姨的名字。李阿姨听信了孙某福的话,陆陆续续向孙某福转账65万购买理财。事后,李阿姨向孙某福催问投资的回报收益,孙某福以 支付利息、补偿款 为名返还李阿姨2.9万元,并诱导李阿姨将到期的理财,本息继续进行投资。
2017年11月,孙某福联系李阿姨,称自己从保险公司跳槽到某证券公司工作,并向李阿姨推荐证券公司员工版的固收理财产品。孙某福谎称该理财产品收益好,年化利率达9.998%, 只有内部员工才有资格购买 ,为了回馈VIP客户,其愿意用自己的名额帮李阿姨代为购买。为了让这个*局骗**更逼真,孙某福特意从网上花10元钱买了一份 “高仿版”理财协议 ,使李阿姨再次信以为真,从而又从李阿姨处骗得30万余元。
同样的诈骗手法,2015年10月至2017年2月期间,孙某福以委托理财为由,通过 签订虚假的委托*款贷**资产转让交易协议 ,骗得被害人王阿姨姐妹两人191万余元。之后,孙某福以支付利息的名义返还了5.6万余元,自此以各种理由推脱再没有归还投资钱款。2019年12月,王阿姨向孙某福催要赎回投资本金,孙某福谎称, 为了让投资项目及早落地,拿回款项,需要打点费用 。为了早日拿回钱款,王阿姨姐妹又被骗去47万余元。
综上,被告人孙某福实际诈骗数额共计325万余元,骗得的钱款被其赌博挥霍殆尽。由于一直拿不到投资钱款,被害人李阿姨和王阿姨姐妹开始产生怀疑,并先后前往孙某福的公司求证,发现自己签的理财协议都是假的,于是相继报警,2022年1月孙某福被民警抓获。

▲ 图为2022年7月27日被告人孙某福涉嫌合同诈骗案远程视频开庭现场
上海虹口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福以 非法占有 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钱款, 数额特别巨大 ,其行为已构成 合同诈骗罪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孙某福合同诈骗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孙某福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孙某福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赃款责令退赔发还被害人。
(文中被害人为化名)
法官提醒
这是一起典型的养老理财诈骗,被告人利用其职业身份,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实施诈骗。本案中的三个被害人都是已经退休或即将退休的人,这些钱款大多也是养老钱,而本案中诈骗的钱财早已被挥霍一空,被害人损失巨大。那么, 日常投资中,如何破解“假理财”*局骗**? 审理本案的周军法官希望给各位投资人提个醒:
第一: 不相信所谓的“内部员工理财产品”,更不要相信所谓的内部投资、内部消息。只有金融机构的挂牌理财产品、挂牌的投资产品才是真正可以放心购买的理财产品。
第二: 不要让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人员代购买,而要通过正当方式购买投资产品和理财产品,这是防范诈骗的有效手段。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要直接进入理财产品的发行人账户,如果进入个人账户或者第三方账户很可能就是买了“假理财”。
第三: 不贪图理财产品投资的高息回报。经济学原理是:收益越高风险越大。多数诈骗活动披着高收益的外衣,你看中的是利息,但人家看中的却是你的本金。
来源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文字/摄影:姜叶萌
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