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货 ——期货与现货相对应,并由现货衍生而来。期货不是货,通常是指以某种大宗商品或金融资产为标的可交易的标准化合约。
2.期货合约 ——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3.远期 ——也称为远期合同或远期合约。远期合约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确定时间,以确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标的资产的合约。
4.互换 ——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按照商定条件,在约定时间内交换一系列现金流的合约,互换可以看作是一系列远期的组合。
5.期权 ——一种选择的权利,即买方能够在未来的特定时间或者一段时间内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入或者卖出某种约定标的物的权利。
6.合约标准化 ——在合约中,标的物的数量、规格、交割时间和地点等都是既定的。这种标准化合约给期货交易带来极大的便利,交易双方不需要事先对交易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从而节约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和市场流动性。
7.当日无负债结算 ——也称为逐日盯市,结算部门在每日交易结束后,按当日结算价对交易者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保证金。
8.会员制期货交易所 ——由全体会员共同出资组建,缴纳一定的会员资格费作为注册资本,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的非营利性法人。
9.期货结算机构 ——负责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保证金管理和结算风险控制的机构。其主要职能包括:担保交易履约、结算交易盈亏和控制市场风险。
10.分级结算制度 ——只有结算机构的会员才能直接得到结算机构提供的结算服务,非结算会员只能由结算会员提供结算服务。
11.期货经纪业务 ——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交易佣金的业务。分为境内期货经纪业务和境外期货经纪业务。
12.资产管理业务 ——期货公司可以接受客户委托,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运用客户资产进行投资,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或者报酬的业务活动。
13. 介绍经纪商 ——机构或个人接受期货经纪商委托,介绍客户给期货经纪商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务。
14. 对冲基金 ¬——又称避险基金,是指“风险对冲过的基金”。最初,对冲基金的运作宗旨是利用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和对相关联的不同股票进行买空卖空以及风险对冲的操作,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化解证券投资风险。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对冲基金已转变为一种充分利用各种金融衍生品的杠杆效应,承担较高风险、追求较高收益的投资模式。
15.商品投资基金 ——广大投资者将资金集中起来,委托给专业的投资机构,并通过商品交易顾问(CTA)进行期货和期权交易,投资者承担风险并享受投资收益的一种集合投资方式。
16.交易单位 ——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每手期货合约代表的标的物的数量。
17.报价单位 ——在公开竞价过程中对期货合约报价所使用的单位,即每计量单位的货币价格。
18.保证金制度 ——在期货交易中,期货买方和卖方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通常为 5%~15%)缴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
19.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由期货结算机构对期货交易保证金账户当天的盈亏状况进行结算,并根据结算结果进行资金划转。当交易发生亏损,进而导致保证金账户资金不足时,则要求必须在结算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向账户中追加保证金,以做到“当日无负债”。
20.持仓限额制度 ——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
21.大户报告制度 ——当交易所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某合约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
22.强行平仓 ——按照有关规定对会员或客户的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目的是控制期货交易风险。
23.市价指令 ——按当时市场价格即刻成交的指令。
24.限价指令 ——执行时必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的价格成交的指令。
25.停止限价 ——当市场价格达到客户预先设定的触发价格时,即变为限价指令予以执行的一种指令。
26.触价指令 ——在市场价格达到指定价位时,以市价指令予以执行的一种指令。
27.连续竞价制 ——在交易所交易池内由交易者面对面地公开喊价,表达各自买进或卖出合约的要求。
28.一节一价制 ——把每个交易日分为若干节,每节交易由主持人最先叫价,所有场内经纪人根据其叫价申报买卖数量,直至在某一价格上买卖双方的交易数量相等时为止。
29.集中交割 ——也称为一次*交性**割,是指所有到期合约在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过后一次性集中交割的交割方式。
30.滚动交割 ——在合约进入交割月以后,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最后交易日前一交易日之间进行交割的交割方式。
31.期转现 ——交易双方通过交易所寻找交易对手方,以商定的价格对冲平仓并以商定的交收价进行线下交收以达到节约交割成本目的的交易方式。
32.套期保值 ——企业通过持有与其现货市场头寸相反的期货合约,或将期货合约作为其现货市场未来要进行的交易的替代物,以期对冲价格风险的方式。
33.基差 ——某一特定地点某种商品或资产的现货价格与相同商品或资产的某一特定期货合约价格间的价差。
34.持仓费 ——又称为持仓成本(Cost of Carry),是指为拥有或保留某种商品、资产等而支付的仓储费、保险费和利息等费用总和。
35.点价交易 ——以某月份的期货价格为计价基础,以期货价格加上或减去双方协商同意的升贴水来确定双方买卖现货商品的价格的交易方式。
36.期货投机 ——交易者通过预测期货合约未来价格变化,以在期货市场上获取价差收益为目的的期货交易行为。
37. 金字塔式建仓 ——是一种增加合约仓位的方法,即如果建仓后市场行情走势与预期相同并已使投机者获利,可增加持仓。
38. 价差套利 ——利用期货市场上不同合约之间的价差进行的套利行为。
39.期现套利 ——利用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之间不合理价差,通过在两个市场上进行反向交易,待价差趋于合理而获利的交易。
40. 期货价差 ——期货市场上两个不同月份或不同品种期货合约之间的价格差。
41. 买入套利 ——套利者预期两个或两个以上期货合约的价差将扩大,则套利者将买入其中价格较高的合约,同时卖出价格较低的合约。
42. 卖出套利 ——套利者预期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关期货合约的价差将缩小,套利者可通过卖出其中价格较高的合约,同时买入价格较低的合约进行套利。
43. 跨期套利 ——在同一市场(交易所)同时买入、卖出同一期货品种的不同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以期在有利时机同时将这些期货合约对冲平仓获利。
44. 牛市套利 ——买入较近月份的合约同时卖出较远月份的合约进行套利。
45. 熊市套利 ——卖出较近月份的合约同时买入远期月份的合约进行套利。
46. 蝶式套期 ——由共享居中交割月份一个牛市套利和一个熊市套利的跨期套利组合。
47. 跨品种套利 ——利用两种或三种不同的但相互关联的商品之间的期货合约价格差异进行套利。
48. 大豆提油套利 ——购买大豆期货合约的同时卖出豆油和豆粕的期货合约。
49. 反向大豆提油套利 ——卖出大豆期货合约,买进豆油和豆粕期货合约。
50. 跨市套利 ——也称市场间套利,是指在某个交易所买入(或卖出)某一交割月份的某种商品合约的同时,在另一个交易所卖出(或买入)同一交割月份的同种商品合约,以期在有利时机分别在两个交易所同时对冲所持有的合约而获利。
51. 美式期权 ——期权买方在期权到期日前(含到期日)的任何交易日都可以行使权利的期权。
52. 欧式期权 ——期权买方只能在期权到期日行使权利的期权。
53. 看涨期权 ——买方享有选择购买标的资产的权利,也称为买权、认购期权。
54. 看跌期权 ——买方享有选择出售标的资产的权利,也称为卖权、认沽期权。
55. 内涵价值 ——也称内在价值,是指在不考虑交易费用和期权费的情况下,买方立即执行期权合约可获取的收益。
56. 时间价值 ——又称外涵价值,是指在权利金中扣除内涵价值的剩余部分。
57. 直接标价法 ——以本币表示外币的价格,即以一定单位(1、100 或 1 000 个单位)的外国货币作为标准,折算为一定数额本国货币的标价方法。
58. 间接标价法 ——以外币表示本币的价格,即以一定单位(1、100 或 1 000 个单位)的本国货币作为标准,折算为一定数额外国货币的标价方法。
59. 外汇掉期 ——又被称为汇率掉期,指交易双方约定在前后两个不同的起息日(Value Date,货币收款或付款执行生效日)以约定的汇率进行方向相反的两次货币交换。
60. 货币互换 ——在约定期限内交换约定数量两种货币的本金,同时定期交换两种货币利息的交易。
61. 利率期货 ——以短期利率(货币资金)、存单、债券、利率互换等利率类金融工具或资产为期货合约交易标的的期货品种。
62. 欧洲美元 ——美国境外金融机构(包括美国金融机构设在境外的分支机构)的美元存款和*款贷**,是离岸美元。
63. 转换因子 ——面值 1 元的可交割国债在其剩余期限内的所有现金流按国债期货合约标的票面利率折现的现值。
64. 远期利率协议 ——远期合约的一种,是指买卖双方同意从未来某一时刻开始的某一特定期限内按照协议借贷一定数额以特定货币表示的名义本金的协议。
65. 利率上限期权 ——又称“利率封顶”,通常与利率互换组合,指期权的买方支付权利金,与期权的卖方达成一个协议,该协议中指定某一种市场参考利率,同时确定一个利率上限水平。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市场参考利率高于协定的利率上限水平,卖方向买方支付市场利率高于利率上限的差额部分;如果市场参考利率低于或等于协定的利率上限水平,则卖方无须承担任何支付义务。
66. 利率下限期权— —又称“利率封底”,与利率上限期权相反,期权买方在市场参考利率低于下限利率时可取得低于下限利率的差额。
67. 利率互换 ——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同种货币的名义本金交换现金流,其中一方的现金流按事先确定的某一浮动利率计算,另一方的现金流则按固定利率计算。
68. 股票指数 ——反映和衡量所选择的一组股票的价格的平均变动的指标。
69. 股指期货 ——以股价指数为标的资产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特定的时间,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
70. 正向套利 ——当存在期价高估时,交易者可通过卖出股指期货同时买入对应的现货股票进行套利交易。
71. 反向套利 ——当存在期价低估时,交易者可通过买入股指期货的同时卖出对应的现货股票进行套利交易。
72. 无套利区间 ——考虑交易成本后,将期指理论价格分别向上移和向下移所形成的一个区间。在这个区间中,套利交易不但得不到利润,反而可能导致亏损。
73. ETF ——Exchange Traded Fund 的英文缩写,即交易所交易基金。ETF 是一种将跟踪指数证券化,通过复制标的指数来构建跟踪指数变化的组合证券,使得投资者可以通过买卖基金份额实现一揽子证券的交易。
74. 基本面分析 ——从宏观分析出发,对期货品种对应现货市场供求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从而分析和预测期货价格和走势的方法。
75. 供给 ——在一定时间和地点,在不同价格水平下卖方愿意并能够提供的产品数量。
76. 需求 ——在一定的时间和地点,在不同价格水平下买方愿意并有能力购买的产品数量。
77. 技术分析 ——通过对市场行为本身的分析来预测价格的变动方向,即主要是对期货市场的日常交易状况,包括价格、交易量与持仓量等数据,按照时间顺序绘制成图形、图表,或者形成指标系统,然后针对这些图形、图表或指标系统进行分析,预测期货价格未来走势。
78. K 线 ——将一段时间(如 1 分钟、3 分钟、日、周、月等)的升盘价(第一笔成交价)、收盘价(最后一笔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用图形的方式表示出来。
79. 价格形态分析 ——以原始数据(价格、成交量、持仓量和时间)构成的形态为对象来分析和预测市场价格变化的方向和趋势。分析中常常把价格形态分成持续形态和反转形态两大类型。
80. 量价分析 ——在研究期货盘面价格的变化和交易量、持仓量的增减变化三者关系的基础上,分析判断未来期货价格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