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差率是怎么回事 (公立医院的药品可以赚差价吗)

“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取消药品加成,按进价零差率销售,确保药品价格降低15%左右。”——1日0时起,我市开始在8所城市公立医院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这一惠民政策实施以来,大家在医院买到的药是否取消了加价?患者从中得到了哪些实惠?背后又折射出什么问题?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部分市民:药价的确便宜了

按照相关文件,哈院、市二院、市三院、市四院、市五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市精神病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就是医院在售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须以进价卖给患者。走访中,这几家医院的药房工作人员几乎都表示,“调价了,比以前便宜了”。

8日,在市四院,药房外的玻璃窗上贴着市医改办《关于在8所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通知》。市民杨先生买了一盒15袋装天士力养血清脑颗粒,花了31.35元。他说,前两天在药店也买了这种药,同品牌、同规格的要花36元,医院药的确便宜。与杨先生一样,市民王女士前不久刚在一家药店买了硝苯地平缓释片、替米沙坦片、阿托伐他汀钙胶囊等降压降脂类药物,听说调价后,她到医院一问,同样的药医院相对还便宜些。王女士觉得,对她这种需要常年吃药的慢性病患者来说,新政策能让她省下不少钱,真是不错,她打算以后就改去医院买药了。在市二院,市民韩女士买了8盒辰济疏肝快胃丸(每瓶200粒),共花费178.4元。而在11月买的8盒则要205.16元。她说,自己经常犯胃病,要不断买这种药吃,没想到现在价格便宜了,这政策可太惠民了!

医院:严格执行新政策

走访发现,由于这项政策刚刚开始执行,市民们的反应还是有差别的。有的跟杨先生、王女士一样,发现药价下调后,高兴得不得了;也有的对这项政策还不了解;甚至还有的提出质疑:老百姓又不知道医院药品的进价,怎么确定自己买到的药真的没有被加价呢?

8日下午,在哈院药学部,一负责人介绍,自从接到上级部门通知后,他们就认真执行了新政策。从1日0时起,医院对在售的所有药品(中药饮品除外)的售价进行了下调,平均每种药品的价格下降了约15%。在该院药品采购平台上可以看到,批发价和零售价均一样。

对于药品零差率销售,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偶尔买一次药的市民,药价下降15%左右可能影响不大。但对于需要长期不间断服药的患者,如高血压、冠心病患者,该政策是大大的利好,每年能省下不少费用。

业内人士表示,除了给患者带来实惠,药品零差率销售可能会在深层次上影响着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医生的用药习惯和用药结构。该政策会吸引不少医院辐射范围外的患者来此就医买药,造成门诊患者的人均用药费用略有增加,而住院病人数量变化不大,人均用药费用随药价下降而下降。

在利好面前,也有业内人士提出,药品零差率销售仅从医院角度调整远远不够,还需从医疗、医保等多方面综合调整和改革。将药品销售减少的收入,通过综合调整予以弥补,才能让惠民政策长久、健康地发挥效应。

(衡水晚报记者 张洪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