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襄市监罚字〔2021〕125号)。涉及樊城区矮子馅饼店涉嫌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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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樊城区矮子馅饼店涉嫌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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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市监罚字〔2021〕1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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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处罚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樊城区矮子馅饼店(经营者:王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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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420606600252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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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王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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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当事人涉嫌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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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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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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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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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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