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早期医学与*片鸦**
约1万至1.5万年前,我们的祖先停止了狩猎-采集的生活,这是一个奇怪的选择,不仅仅是因为这会损害他们的健康。他们的食物更加受限,也更容易因为一两种主要粮食的歉收而受影响。家养动物带来了虱子和蠕虫,还有当时尚未传染给智人(Homo sapiens)的疾病。卫生越来越成为一个问题。毕竟在第二天就可能要搬家的时候,你不必那么仔细地挑选如厕的地点。但这些都随之改变了,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人类的平均寿命有所缩短。
农业所提供的是积累财富的机会(还有稳定的啤酒供应。有人严肃地认为,这才是最初吸引人开展农业的原因)。谷物可以被储存起来,劳动力可以获得专业化分工,首领可以高高在上,养尊处优,治疗者得以第一次专注于自己的技艺。随着农业人口大量增加,社会中首次出现了职业医生。
苏美尔人所处的是我们所知较多的最早的农耕社会,他们生活在约6000年前,在今天伊拉克所在的地方。他们十分信任自己的医生。“儿子啊,要重视一切有关医药的事物!……要重视一切有关医药的事物!”一位苏美尔主妇这样说,就像此后的许多母亲一样,她觉得孩子不会认真听她说话,因此需要重复再三。苏美尔人担心“纠缠人类的焦虑症与肠道疾病”如同苦难一般无药可治(有句谚语说,“家有恶妻,坏过百病”)。他们写下药方,也写下医生“保人性命,接人出生”,并能“完美发挥药物的神圣力量”。
为了对苏美尔医学有所了解,我们不得不求助于古埃及人。苏美尔人留下的泥板中包含诗歌、谚语、历史、宗教,甚至有一部小说,但唯独缺乏医药方面的细节。有块泥板列出了一些药材——乌龟壳、蛇皮、百里香、牛奶、无花果和椰枣,但没有说明制备方法或用途。而古埃及人继承了苏美尔文明的诸多内容,关于他们医治病人的细节,我们也有较多记录可考。整体而言,这些医疗措施都不怎么可取。
埃德温·史密斯(Edwin Smith)是位来自康涅狄格州的中年探险家,他在1862年1月花12英镑买了2张莎草纸。纸张本身大约有3500年历史,而上面记载的则是更久之前流传下来的知识。纸上记录了约160个药方,现代学者已经翻译出其中的一小部分。我们因而得知,古埃及人的药品库中包括洋葱、西瓜、芹菜,还有杏仁与茴香籽、椰枣与莳萝、刺柏与肉桂。
研究阿司匹林的当代历史学家迪尔米德·杰弗里斯(Diarmuid Jeffreys)曾因古埃及人和苏美尔人的药品清单中包含柳树而兴奋不已,因为我们最初就是从柳树皮中提取出了阿司匹林。要是认为这意味着古埃及人和苏美尔人能正确发挥柳树的药用价值,确实会令人心情愉悦,但他们事实上并未把柳树与其他药材区分开来。在他们的认识中,柳树并不比洋葱或芹菜更具疗效。
在史密斯购得的莎草纸中,有一张建议将柳木与无花果、椰枣、啤酒混合,来“让心脏获得面包”。(古埃及人用“面包”指代一切好东西,他们的日常问候便是一句热情洋溢的“面包和啤酒!”,意为生活中的一切美好。)这位研究阿司匹林历史的学者点评道:“他们的许多迷信、推论与治疗方法都是基于我们十分陌生的概念。”这话说得没错,但并不是关键所在。古埃及人认为他们的医生与药物都具有强大的效力,然而记载显示,实践结果并非如此。这些莎草纸是我们人类最古老的用药指南,上面记载的饮剂、药膏、药材却都只有虚幻的疗效。关于医疗的传统知识并不可靠,世界上第一批医生根本就是*子骗**。无论对于哪行哪业来说,这都是个不同寻常的开端,更何况是这类一贯享有特殊信任的职业。在此后的3500年间,情况并无太大改观。
尽管如此,世界人口还是不断增长,人们也开始活得更久、更健康。到20世纪初,如果一个人能幸运地降生在发达地区,那么他的预期寿命几乎会三倍于狩猎-采集时期的先祖的寿命。这一巨变源于食物的增加、居住条件的改善和生活环境的进一步丰富,医药反而功不抵过。
苏美尔人尚未形成“科学”这一概念,即认为理论必须经过检验,无法检验或未经检验的不能作为论据。不过有一种药物因为起效迅速、效果显著,其药效得以被他们理解。这种药物提取自*粟罂**,至今仍然风靡不衰。
*粟罂**属于真核生物域(eukaryotes)、植物界(Plantae)、被子植物门(Magnoliophyta)、双子叶植物纲(Magnoliopsida)、毛茛目(Ranunculales)、*粟罂**科(Papaveraceae)、*粟罂**属(Papaver)。它们喜欢被战争或犁铧翻动过的土地,在环绕我家的牛津郡的田野中随处可见。虞美人(Papaver rhoeas)是一年生植物,萌发在种植小麦与大麦的小块不规则田地中。其茎干被毛,具有*粟罂**属典型的绿色低垂花蕾。当两片花萼脱落时,它便朝着太阳仰起头,接连数日绽放萼片下深红与黑色的花瓣。其他*粟罂**属植物具有不同颜色的花朵:橙色的加利福尼亚*粟罂**——学名为宽丝*粟罂**(Platystemon californicus),明黄色的威尔士*粟罂**,以及五颜六色的大冰岛*粟罂**。
在温暖的夏日,*粟罂**的子房膨胀起来,形成一枚倒钟形的果实,由柱头形成的盖子取代了原本钟舌的位置。果实在一段时间内会产生乳浆。将它划开,便有白色物质从中慢慢渗出。最终浆液干涸,微风将种子从蒴果孔洞中吹出,在次年长成新的植株。
对于成长在20世纪下半叶的我来说,*粟罂**象征着快乐。你会在晴日里乡间漫步时见到它们,或通过疾驰的车窗瞥见明媚的深红色一闪而过。甚至在佛兰德斯战场的永恒意象中,也突出了*粟罂**鼓舞人心的特质。它与周遭的泥土与死亡形成鲜明对比,因而强烈地吸引着士兵:它在他们心中蔓延生长,正如他们为之战斗的故土所带来的希望,正如他们对于乡村欢乐的记忆。
这也正是苏美尔人对*粟罂**的称呼:欢乐草。他们的楔形文字比我们以表音为主的字母体系更复杂,用于书写的泥板有许多留存至今。其中一块泥板来自巴格达南部,上面记述了如何从*粟罂**中获取欢乐。你需要割开成熟的果实,让味道苦涩、含有药物成分的乳液流出,将乳液在阳光下晒干氧化,随后收集到的棕色黏稠的膏体就是*片鸦**。
*片鸦**——干燥后的*粟罂**汁液——含有多种不同的化学成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啡吗**(morphine)。*啡吗**属于一类名为生物碱的化合物,这类化合物中许多都具有药理作用。我们还没完全弄清楚为什么它们会有这些效果,但至少有部分原因在于,大多数生物碱都是植物为影响周边物种而生产的。很多生物碱会使植物(或植物的某一部位)变得难吃,从而避免被昆虫或食草动物啃食。有时这种防御机制反而会成为诱人之处,就像辣椒的辣味,原本是为了让哺乳动物退避三舍,最后却成了人们追逐的目标。同样,*粟罂**也因生产*啡吗**的能力而在演化适应中获得了成功。这种药物能与大脑和脊髓中的神经元结合,从而抑制疼痛、产生快感,同时减缓呼吸及肠道蠕动。人们为此,也为了欣赏美丽的花朵,便开始繁育并保护*粟罂**。
还有其他方法能从*粟罂**中提取*片鸦**,有些还要简易得多。吃一块*粟罂**籽百吉饼,就足以让你通不过药检;即使含量低到你难以觉察,它的药物成分也依然存在。美国农业部的一位植物学家指出,所有*粟罂**类植物中都含有足量的*片鸦**成分,一杯伏特加中浸泡的未成熟*粟罂**果可产生的*片鸦**就已超过适宜剂量。而就在不到100年前,这一政府部门还在建议农民将药用*粟罂**作为优异的经济作物来种植。
如果我们为了寻求快乐而服用药物,这是否属于医疗的范畴呢?用药物来产生欣快感对大多数人来说都不太像是“治疗”,但至少有一部分人觉得不快乐就是一种疾病。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就是这么认为的,它对健康的定义极其正面。世界卫生组织宣称,健康是“在体格上、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完满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或虚弱”。从这个角度来看,能带来快乐的东西也就能带来健康。*片鸦**从古时起就被当作抗抑郁药物,有时我们还在这样使用。我曾给病人注射*啡吗**,并眼见他们的忧虑、痛苦与恐惧得到缓解。他们仅仅是觉得疼痛吗?我所缓解的疼痛就是他们最糟糕的感觉吗?也许吧。但有时疼痛与恐惧、苦恼会分别出现,而*片鸦**能将它们全部治好。
虞美人即佛兰德斯战场的*粟罂**,它能产生的有效药物很少。要提高药效,就得使用刚毛*粟罂**(Papaver setigerum)或药效更强的*片鸦***粟罂**(Papaver somniferum)。如果一片*粟罂**花田能让我们联想起夏天或者战争,那么在久远的过去,*粟罂**则会令人想到睡眠、休息与遗忘。诗歌中有许多这样的描写。荷马吟唱过关于海伦的诗:她是宙斯的女儿,曾为奥德修斯的儿子忒勒玛科斯配置一种药水,好让他忘了父亲失踪所带来的痛苦。她“将药物投入酒中,他饮下后便能平息疼痛与愤怒,并忘却所有悲伤”。这听上去确实很像*片鸦**。据一位维多利亚时期的诗人描述,这种药物让他感觉灵魂在被丝绸拂拭。曾在公元1世纪著有五卷药理学教科书的迪奥斯科里季斯(Dioscorides)认为,海伦使用的是天仙子(henbane)。尽管迪奥斯科里季斯曾随罗马*队军**出征,沿途肯定获得过*片鸦**,因而具有一定权威性,但天仙子是一种效果较难预计、产生的欣快感也较弱的药物,不太可能是诗中所写的药水。更多现代作者相信海伦使用的就是*片鸦**,1967年的《*醉药麻**品简报》(Bulletin of Narcotics)上有篇文章甚至认为,忒勒玛科斯靠定期服药带来的好处避免了所有不良反应。不知道他们是在《奥德赛》(Odyssey)的何处找到这个观点的依据,但或许《*醉药麻**品简报》始终会有些担心,荷马会影响到那些意志不坚定的人。
英国诗歌中充满了关于*粟罂**的意象,尤其是在19世纪与20世纪。它带着沉睡、遗忘、模拟死亡的含义盛放,满怀祝福。弗朗西斯·汤普森(Francis Thompson)的《*粟罂**》(The Poppy)写于1887年前后,尽管今天读来令人昏昏欲睡、毫无印象,但它在1919年却备受推崇,入选了《牛津英国诗典》(Oxford Book of English Verse)。在书中,*粟罂**睡眼蒙眬地悬挂在丁尼生(Tennyson)的峭壁上,盛开在约翰·麦克雷(John McCrae)的佛兰德斯战场上;艾萨克·罗森伯格(Isaac Rosenberg)则知道作为诗人应该如何保护一株*粟罂**,尤其是在黎明时分的战壕中:
扎根在血管中的*粟罂**
凋落,一直在凋落;
但我耳中的那朵却还安全,
只是因尘土而微微发白。
二等兵罗森伯格在1918年4月1日黎明遇害,当时他刚刚结束一夜的巡逻。比起为它们写作,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更喜欢佩戴*粟罂**花,这也符合他一次偶然所称的:他将自己最好的才华留在生活里,而非工作中。*粟罂**花有象征同性恋之意,尤其是一种花瓣紫色下垂的品种。这也为战争诗人的写作铺平了道路,他们正需要一个意象来形容青年男子的红色伤口。在麦克雷创作《在佛兰德斯战场》(In Flanders Fields)之后,*粟罂**花成为“止战之战”[1]——以及此后其他战争——的标志。遗忘的象征如今成了纪念的象征。
人们在6000至7000年前的人类居住地就曾发现过*片鸦***粟罂**。它广泛生长于欧洲与亚洲,可能是在地中海西部被驯化。西班牙墨西埃拉戈斯洞穴(Murciélagos Cave)墓葬的所属年代约为公元前4200年,其中随葬有几袋*粟罂**蒴果。
古埃及人模仿苏美尔人的方式栽培*粟罂**,他们将其用于多种用途,对它的药力也很清楚。在他们的神话里,伊西斯(Isis)把*片鸦**送给太阳神拉(Ra),以治好他的头痛。在他们长长的药品清单中,*粟罂**具有重要的地位,某种程度上是独一无二的。
在罗马时代,尼禄(Nero)十分钟爱*粟罂**。普林尼(Pliny)写道,皇帝是用它来摆脱敌人的纠缠。两千年后的柯勒律治(Coleridge)也发现了*粟罂**的迷人之处。他描述着它带来的梦境:“那安眠是多么神圣、多么迷人的所在,如同荒凉沙漠中心的一片绿洲,繁花绿树,泉水淙淙。”他在伦敦的演说很受欢迎,以至于人们在场地外创设了世界上第一条单行道来应对交通。他相信只有让自己感到有趣,才能让观众也感到有趣,因此他在踏上演讲台时还没有确定的主题,张口就讲,看会冒出什么样的主意。他在演讲台上的一杯水中倒入一点*片鸦**酊——*片鸦**在酒精中的溶解物,只需要几滴便可以让整杯水着色。他一边讲一边倒入更多。随着演讲继续,杯中的水色也逐渐加深。
毫无疑问,*粟罂**确实是一种药物。它能带来熟睡与快乐,缓解忧郁及呼吸短促,对腹泻效果显著。最重要的是,它能消除疼痛。奥斯卡·王尔德晚年在穷困潦倒中奄奄一息,医生诊断他得了致命的脑膜炎,并用*啡吗**和*片鸦**为他镇痛。到最后,即1900年11月,他们到了只能假装给他注射的地步。因病痛而只余一半神志的王尔德不得不把手塞到嘴里,以免尖叫出声。医生不再对他使用*啡吗**,这无疑很残忍,但也使王尔德得以苟延残喘。*粟罂**具有消除窒息感的作用,不是因为它能帮助呼吸,恰恰相反,它消除的是人们对呼吸不畅的感知。这减少了人们的痛苦,但同时也可能缩短他们的生命。
能够理解一种药物的疗效,并不等于用来解释疗效的理论是正确的。盖伦(Galen)曾说过,*片鸦**“是能麻痹感官、引起熟睡的最强效的药物”。盖伦是希腊人,生活在公元2世纪的罗马,是当时最有影响力的医生。他的著作总结了当时的经典知识,也加入了自己的部分创新。在他去世后的一千多年间,他的观点被视为绝对真理。尽管盖伦声称自己相信实验结果,但他的大部分知识还是基于自己的主观见解。盖伦建议将*片鸦**在滚水中溶解,然后倒在羊毛海绵上,向上塞进肛门或放入鼻腔。这两种方法确实都可行,因为直肠和鼻腔的血液供应都很丰富,黏膜层也很薄,易于渗透。盖伦已掌握了*片鸦**的用法。他还拥有其他一些药物,有的能让人腹泻——番泻叶和蓖麻油至今仍在使用,有的能让人呕吐或发汗。这些反应都还在原始人类能够发现的范围内。
人类学家已经不再使用“原始”(primitive)一词,担心这会暗示其他文明不如我们的文明复杂丰富。他们也许是对的,但在涉及客观知识时,这个词却恰如其分。盖伦对药物的理解与我们相比确实很原始,希望我们与我们的孙辈相比时也会如此。
是什么让这些早期药物得以被人类发现呢?如果有样东西能很快让人呕吐、出汗、出现幻觉或失去意识,那你立刻就能发现结果。如果一个人的肠道或膀胱出现异常,他(或她)第二天就会告诉别人。有这样效果的药物很容易被圈定,就像人们发现什么东西好吃一样,而较为微弱或长期的效果就不那么容易被发现。许多慢性毒药都曾被人忽视。罗马人曾用铅来增加酒的甜味,但要等到数十年后他们才发现,此后痛苦而缓慢的死亡就是由这种溶解在酒中的金属造成的。有益的药效如果不是即时、强烈、明白无误的话,也很容易被忽视。从吃下的食品到花园里的植物,人们身边到处都是含有活*药性**物成分的物质,但他们却缺少察觉的方法。
经典医学史给人的印象并非如此。罗伊·波特在1997年的《人类医学史》中是这么说的:“……在对‘原始医学’各种冷嘲热讽后,研究人类植物学的药理学家现在却承认,这些知识为医生们提供了有效的止痛药、*醉药麻**、催吐药、泻药、利尿药、通便药、退烧药、避孕药和堕胎药。”波特所列的清单大体准确,却带有误导性。比如说盖伦,他掌握了哪些药物呢?催吐药能让人呕吐,但呕吐在什么情况下会带来好处呢?泻药对便秘有用,但在别的方面就几乎没有价值,在治疗传染病时,其作用就与放血、催吐一样——让已经脱水虚弱的病人进一步脱水虚弱。利尿药能让你通过小便排出多余液体,在少量、可控的剂量下,对心脏衰竭具有一定作用,不过作用非常有限。它们常常被用于急性病,比如外伤或感染,使原本就很糟糕的病情继续恶化。人们使用发汗药,是因为他们相信毒素会随汗液排出体外;但他们错了,随汗液排出体外的是盐分和液体,而这二者对于病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用于堕胎或防止怀孕的药物古已有之。古埃及人将鳄鱼粪便放入阴道,这的确有避孕作用,但仅仅在一定程度上,而且多半是通过降低性吸引力来达成,而不是直接杀死精子。极少数古代治疗法确实有些好处。水银虽然有毒,却能帮助治疗梅毒,然而效果有限,往往无法抵消它带来的伤害。另一种化学元素锑具备有限的抵御血吸虫病的能力。(血吸虫是一种寄生虫,会感染在非洲受污染水域中游泳的人。)从番红花中提取的秋水仙素对医治痛风有一定好处,但问题是,它会导致上吐下泻。这些药物具有生物活性,因而能起到一定作用,但随之而来的危害却可能令人得不偿失。
古埃及的颅骨穿孔术常被作为例子,来证明古代手术技术有多么先进。手术医生能够在病人的头骨上钻洞,并取出部分骨头。人们发现过伤口已愈合的头骨,说明有部分接受手术者存活了下来。古埃及人的医术已先进到能去除病人的部分头骨而不伤及性命,但这并不代表他们知道该在什么时候使用这一技术。他们用其挽救某些头骨碎裂的患者,但也戕害了许多实际是患有精神病、神经性疾病或传染病的患者。这些病人承受了颅骨穿孔术的痛苦与风险,结果却一无所获。
如果一份药物清单中包含一种只具有潜在疗效的药材,那它就不含什么真正的知识,也没有实际的治疗效力。举例来说,在20世纪已知青霉素中含有某种杀菌成分的情况下,医生仍然要通过艰苦努力才能取得临床疗效。即使找到了正确的菌种,也能用先进的化学技术从菌液中提取出浓缩物,真正应用起来仍然难上加难。用青霉菌(Penicillium)来获得治疗效果就是如此艰难。这也告诉我们,关于古埃及伤口敷料中为什么含有发霉的面包,我们解释的时候要多加小心。
因此,除了药物的药理学属性之外,还有其他关键因素:人们操控药物的能力。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能可靠地或通常有效地使用*片鸦**镇痛吗?他们能令手术更舒适、死亡更安然、疾病更轻微吗?不能。甚至到了19世纪,医生都没法做到这些,他们仍然对剂量与制备方法疑惑不解,对治疗效果缺少把握,对副作用胆战心惊。
[1]“止战之战”(War to End All Wars)指第一次世界大战。——译者注
第2章 诡辩与*片鸦**酊
科学史上的一次早期进步源于古希腊的一场哲学争辩。在耶稣诞生五百年前,有一群古希腊人以辩论技巧谋生。雅典是个喜好辩论的城市,连诉讼的成败都往往取决于辩论技巧。这群人被称为诡辩家。这个称呼起初是在赞扬他们的智慧,但后来就演变成对他们品行的*辱侮**。(“诡辩”后来指在为某个事物辩护时,既不能做到诚实正当,也不是基于被辩护对象的真实性,而是以撒谎和混淆视听为手段,从一己私利出发进行辩论。)诡辩家反对当时被广泛接受的观念,即理解世界的最佳途径是通过推理。他们辩称,比起纯粹的推理,经验能给人带来关于真实世界的更准确的信息。
柏拉图是诡辩家最大的对手之一,他相信经验具有误导性。承载我们的大地,以及我们周围的建筑、人物、种种形象,都只是真实世界的一个副本、一个仿制品,而真相隐藏在更深处。心智可以借助思考的力量,试图找出背后真实世界的纯粹形式。经验只会因这些纷繁的映像而涣散、迷惑。实验能告诉你的都只是这些错觉与表象,而没有任何更重要的东西。那些相信实验一类粗鄙的实践方法的人被称为经验主义者,这是对他们的一种蔑称。
亚里士多德则以思辨的精神反对这种看法。他提出,推理需要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哲学无法告诉你蜜蜂如何飞行,或者一个人有几颗牙齿。要知道这些,你就得去研究蜜蜂,或者叫一个人张开嘴,清点眼前所看到的牙齿。对于亚里士多德来说,“实验”和“经验”差不多是一个意思,但他至少已经感觉到它们之中还隐藏有某种重要的意义。这一观点在人们的思想里轰然驶过,虽然并不会立刻变成挽救生命或减轻痛楚的良药,却蕴含这样的希望。
亚里士多德诟病柏拉图过于倚赖他自己的思想,以及他凭空推想出世界如何运行的能力。亚里士多德质疑这不够合理:为什么世界要以你期望的方式来运转呢?他认为更好的方式是从观察四周事物开始,再试着想清楚你的所见所闻。让思想与世界相符,而不是让世界与思想相符,这会更有望将事情弄明白。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包含在他所称的“自然哲学”(natural philosophy)内,即基于自己的经验来构建知识。一千六百年后,托马斯·阿奎纳(Thomas Aquinas)重述了这一理念:“Nihil est in intellectu quod non prius in sensu(没有任何智慧可以不经感知而被获取)。”两人都相信经验比内在才智更可靠,至少在理解自然世界的真相时是如此。
人们投入大量思考与努力来确定经验的哪种特质才使其具有价值,因为某些形式的经验似乎比其他更加有用。精心组织观察能使它们更可信,实验的重要性开始植根于人们心中。
在耶稣降生后约一千年,伊本·海塞姆(Ibn al-Haytham)在巴士拉(位于今天的伊拉克南部)出生。他所写的关于光学的著作探索了视觉的本质,也包含当时最先进的科学方法。海塞姆说,观察会引发人们心中的疑问,令他们建立理论以做出解答。之后,这些理论就需要接受实验的检验。海塞姆的研究方法和光学知识给13世纪的英国哲学家、修士罗杰·培根(Roger Bacon)留下了深刻印象。培根强调,观察、理论说明与实验提供了探究真实世界的方法。他详细准确地记录了自己的实验,以便其他人可以重复实验并验证他的结果。
培根非常强调验证,这意味着他承认自己会犯错误。在此之前,还从未有人如此严肃地想要防范自己可能出现的错误与混淆。人们开始逐渐进步,傲慢程度有所下降,对自己直觉精准性的盲目信任也在逐渐消解。
16世纪晚期,与罗杰·培根并无亲戚关系的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进一步推广了这种科学方法。“人们曾企图按自己的构想建立世界,”他写道,“仅从自己的头脑中获取全部所需的材料。但如果他们不这么做,而是诉诸经验与观察,就能基于事实而非看法进行推理,从而最终获得有关现实世界运行规律的知识。”
弗朗西斯·培根——与他同时代的医生威廉·哈维(William Harvey)曾说他的眼睛有如蛇眼——死得像个真正的科学家。一个冬天,他与御医威瑟伯恩(Witherborne)一道驾马车出行,突然想知道遍地的白雪是否能用来保存肉类。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两个人跳下马车跑到最近的一户人家里,说服女主人卖给他们一只活鸡。他们叫她杀了鸡,取出内脏,而培根则满怀热情地抓起雪填入鸡腹中。17世纪末的八卦传记作者约翰·奥布里(John Aubrey)这样写道:“冻雪让他受了寒,他立刻感到病得厉害,连自己的住所都回不去。”——此时距他自信满满地叙述着的事件已过去约50年。“两三天后”,培根死于肺炎,其间还可能被他的旅伴放过血。后世对培根的评价褒贬不一。亚历山大·蒲柏(Alexander Pope)在18世纪写道:“如果你不要求完美,就想想培根是多么闪耀。他是人类中最聪慧、最光彩照人的,但也是最卑鄙无耻的。”
这些关于实验必要性的先进思想对于科学发展十分重要,但在医学上并非如此,它丝毫未能改变对病人的治疗方式。寻求医生的专业意见仍然不是明智的举动。这并不是说所有医生都很糟糕,或说他们连偶尔有所帮助都做不到,只是他们对人类的整体影响仍然是负面的——使寿命缩短、疾病蔓延。外科医生可以搞定简单的骨折,实施基本的手术,往往也能对患者有所裨益。但由于缺乏对感染的认知,手术创口通常会恶化,甚至连医生针头留下的一道浅浅的刮痕都可能要人性命。17世纪,诺福克郡的托马斯·布朗(Thomas Browne)医生对培根的方*论法**深以为然,同时也认可当时的另一项伟大发现:由威廉·哈维发现的血液循环。他写道:“你要确保自己完全掌握哈维医生的《心血运动论》(De Circul. Sang.),我认为这项发现比哥伦布的更加伟大。”在经历几千年的蒙昧无知之后,哈维在17世纪证明是心脏推动血液在全身循环。这是一项了不起的洞见。对于布朗来说,它比发现美洲大陆更令人赞叹,但它却无法改变医生治病的方式,甚至不能促使他们反思一下自己对放血与水蛭疗法的狂热。
这些新的思维方式在德奥弗拉斯特·菲利普斯·奥里欧勒斯·博姆巴斯茨·冯·霍恩海姆(Theophrastus Phillipus Aureolus Bombastus von Hohenheim)——他称自己为帕拉塞尔苏斯(Paracelsus)——的生命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他1493年出生于瑞士,通过自己选的这个名字,他想表达自己已经超越了古罗马医学权威塞尔苏斯(Celsus)。但这只是帕拉塞尔苏斯的自我标榜。他游历行医,走遍欧洲各国,寻求知识及其令人不可思议的内在联系。帕拉塞尔苏斯对自己以卓越的才能获得的理论、直觉和成果感到兴趣盎然,并将它们与神秘学、炼金术及更直白的自然哲学进行组合。“当看到(医学)实践的结果无外乎致死致残,我就决定抛弃这种可悲的技术,去往别处寻求真理。”他对当时医学的差评可谓一针见血。如同几个世纪以来许多持同样想法的人一样,他相信自己可以做得更好,但事实远非如此。
帕拉塞尔苏斯用于武装自己的理论学说基础薄弱,不堪一驳。在有文献记载之前便已出现的“形象学说”便是他的最爱之一。这种理论认为外部形象可以决定内在作用,在药物领域,则指植物与疾病间的相似性可以证明其治疗能力。黄金可以治疗黄疸,因为二者都是黄色;长得像*丸睾**的花可以治疗性病;蓟刺能治愈体内的刺痛。这种理论在很多社会中都能见到,但无论是其久远传承还是简便易懂的特性,都不能让它与真理靠近分毫。有些人相信自己的直觉,从而得出了有害的治疗方法。帕拉塞尔苏斯一边嘲笑他们,一边编造出了自己的版本。他的装备中包括一柄长剑,这可能还比较有用。对于一个在中世纪四处游历、好斗尚武的人来说,长剑本身就很趁手,而剑柄中的物事更有价值。他在剑柄里填满了财富。“我有一个秘方,”他宣称,“我称之为*片鸦**酊,它胜过其他所有药方。”
这位新医学的先锋人物有许多革命性言论。“如果我需要证明什么,”他说道,“就不应该引用权威的说法,而是应该通过实验,以及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推理。我不相信古代的体液平衡学说,人们误以为它能用来解释所有疾病。就是因为这些学说,才极少有医生能树立对疾病的正确认识,了解其病因和病程。”然而他所说的“实验”不过是自己的观念与直觉的延伸,实验结果形成了宏大空洞的理论,什么结果都能装下。帕拉塞尔苏斯的言论很像个科学家,但他所谓的“真理”往往是荒谬而令人费解的妄言。他使用时兴的科学术语,以及化学这一新兴学科中的用语和惯例,并以一种误导的方式使用它们,就像他恶意嘲笑的古希腊人、古罗马人和阿拉伯人一样。他自吹自擂到这种地步:“告诉你,我脖子上的一根毛也比你们这些作者懂得更多,我的鞋扣比盖伦和阿维森纳(Avicenna)加起来还要有智慧。”不过,他的剑柄中所藏的*片鸦**酊究竟是什么呢?
帕拉塞尔苏斯随身携带的神药看起来确实奇怪,其成分包括他所称的“永生之石”,看着有点像是某种怪异而鬼祟的动物的粪便,还有橘子汁、黄金以及其他匪夷所思的材料与*片鸦**混合在一起。实际上,这里面唯一真正有效的就是*片鸦**。人们非常喜爱这种效果。
人们喜欢它,主要是因为它确实能提高他们的生存概率。只要帕拉塞尔苏斯等医生相信它能治愈疾患,他们就会停用其他更危险的药方。*片鸦**酊和其他形式的*片鸦**一样,一旦过量就很危险,但比起医生们用的其他疗法,*片鸦**酊常常比水还安全。
帕拉塞尔苏斯所发现的是将*片鸦**浓缩而成的更强效的制剂。他将晒干后的*粟罂**乳液溶解于酒精,而不是溶解于水,从而在这种药品中额外加入了酒精成分。同时,由于*粟罂**中的活性化合物在酒精中更容易溶出,单位品脱的药力便有了显著提升。
帕拉塞尔苏斯死于1541年。83年后的1624年夏天,一个婴儿在英国的多塞特郡降生。在托马斯·西德纳姆(Thomas Sydenham)的成长时期,医学与教育一样,保留了浓重的古希腊与古罗马特色。解剖学与科学方法上的进步对于需要求助于内科医生、药剂师、外科医生的病人来说,仍然收效甚微。不过凭借牛津大学的教育背景和天生的直觉(鉴于当时英国大学的质量,后者的作用应该更大),西德纳姆有能力慧眼识珠。*粟罂**令他印象深刻,他曾断言:“在全能的上帝赐予人类缓解苦痛的所有药物中,没有哪种比*片鸦**更通用、更有效。”
当时还没有人懂得*片鸦**的生效机制。莫里哀在1673年的《无病*吟呻**》(Le Malade imaginaire)中嘲弄了用浮夸的术语来掩饰自身无知的医生:
“一位博学的医生问我,*片鸦**能使人睡着的原因是什么。”一个正在申请行医执照的医学生说道,“我回答说,因为它具有安眠的特性,其本质就是能镇静感官。”他的主考官认为这个回答精彩绝伦。
托马斯·西德纳姆致力于用新的方法来观察世界,这一愿景也深深地影响了他的生活。1642年英国内战爆发时,西德纳姆刚刚结束他在牛津的第一学年。他随即前往战场,为国会与民主制度反抗皇权的事业而斗争。回来时,他失去了两个兄弟,自己也多次血洒疆场。他继续完成自己的学业,但也写道:“我开始相信,如果一个医生能通过亲眼所见——而不是书本——认真学习……那么他一定能出类拔萃。”他在牛津接受的教育完全是基于书本,任何其他形式的学习都被视为有失医生这样高标准人才的身份;西德纳姆的观点却正好与之相反。他也尽自己所能去说服其他人,当一个刚入行的同事向他咨询哪本书对学习最有帮助时,他答复:“去读《堂吉诃德》(Don Quixote)吧……这是本很好的书,我现在仍然在读。”他所强调的不仅是当时教科书的无用,也是他自己像堂吉诃德一样的古怪名声。作为一名医生,却不全心信奉前辈传授的知识,这似乎不只是有点儿疯癫而已。
英国皇家学会(Royal Society)的化学家罗伯特·波义耳(Robert Boyle)曾对一个共同的朋友描述西德纳姆为“成熟的学者、优秀的植物学家、技术高超的解剖学者”。朋友转述了这一赞扬,西德纳姆的回应却出乎他的意料:
这是不错,但还很不够——解剖学、植物学,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先生,我认识科文特花园的一位老妇人,她对植物学要比我懂得更多,而说到解剖学,我的屠夫就能把关节完好地切开。不,年轻人,这些都只是基础而已;你得到病床边去,只有在那儿才能学会看病。
他坦率的观点和热情的性格吸引了许多杰出的思想家。波义耳是他的密友,哲学家洛克也是。然而,尽管西德纳姆在认识论与观察法上有先进的理念,尽管他不遗余力地敦促医生对疾病的自然历史多下功夫,记录它们的迹象、症状、病程和后果,但病人实际获得的好处仍然接近于零。到头来,西德纳姆最好的治疗工具也不过是不愿意开药。“对一个城镇的居民健康来说,”他写道,“来一个不错的小丑胜过二十头驴子所驮的药。”当发现一名患者陷入了身体和情绪双双崩溃的境地——不是因为疾病,而是由于其他医生开的药导致的呕吐与腹泻——西德纳姆只是“为他点了一只烤鸡和一品脱加那利酒”。
西德纳姆在治疗上持彻底的虚无主义态度,他对人们所说的药物价值抱有深深的不信任。他声称:“我可以肯定地说,在那些大家以为是死于痛风的病人中,大部分其实是死于药物。”由于自己也罹患痛风,他仔细研究了所有已知的疗法,得出的结论是它们的药性统统抵不过毒性。他不是第一个认为经过深思熟虑的不作为往往是最佳选择的人,但他能对自己的观点开诚布公。“假定大自然总是需要寻求技术的协助,那是大错特错。”他论述道,这里指的是医生的治疗技术,“我就是靠什么都不做,才有效顾全了病人的安全和我的声誉。”
西德纳姆对待放血疗法的方式也几乎是革命性的——他不是一有机会就动用水蛭或小刀,而是相对节制。他承认*片鸦**酊的好处,却无法区分是药物自身的作用,还是因帮助病人避开更有害的“疗法”而带来的效果。他对帕拉塞尔苏斯额外加入的原料表示怀疑,于是简化了配方。在当时崇尚复杂配方——原料越多、越奇特越好——的医药界,这是种精准而相当独到的创见。木虱、人头骨、所谓的独角兽角、珍珠、蛇和动物内脏在当时都是常规的制药原料。这被称为复方制剂,意为成分数量较多,这种方法一直被使用到19世纪,直至化学家确定了真正重要的是特定活性成分的性质。这一见解后来发展成为分子受体理论,即细胞像锁一样,只能由特定微观结构的钥匙打开。
制作*片鸦**酊时,西德纳姆建议用两份*片鸦**和一份藏红花,加上少量肉桂和丁香,与甜酒相混合。丁香具有温和的局部麻醉效果,不过就像另一种香料以及较受欢迎(也比较贵)的饮品那样,它们的主要作用十分实际:味道好,有助于顺利服下药物。歌德在《浮士德》中写道:“行动就是一切,名声不过虚无。”医生对此更有体会。
西德纳姆将*片鸦**溶解于酒(加那利酒,和今天的马德拉酒类似)的做法有一个易被忽视的好处,即酒与*粟罂**的协同作用。二者都能令人放松而健忘,但同时又能提高警觉性和感官的敏锐程度。当1817年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想用一个词来形容*片鸦**酊的作用时,他造了一个新词:强化(intensify)。
我们今天对*片鸦**心存恐惧,部分原因是*品毒**斗争产生的副作用。由于运输古柯叶的罪责与运输*卡因可**相同,运输高浓度*啡吗**又与运输未经处理的*粟罂**乳液同罪,因此效力强的药品就比较占优。如果你要冒险生产及运送非法药物,最有利的做法就是将其制成尽可能浓缩的形式,这就把毒贩子的违法风险转化成了他们客户的生理风险。*洛因海**已经寻隙进入各个城市,而它在整个历史时期都很常见的较为温和的替代品——*粟罂**茶、自制的*片鸦**酊等——却消失不见了。保留下来的只有对*粟罂**美丽外表的喜爱。
如果医生们开出的药方总是在戕害他们的病人,医疗行业是怎么得以继续存在的呢?医生们又如何在带来危害的同时维持济世救人的名声呢?
19世纪的波士顿医生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认为他知道答案。人们最想要的是某种可供信仰的东西,并不惜为之付出一切:
为了恢复健康、保住性命,没有什么是人们不愿做的,没有什么是他们没做过的。他们在水里被淹得半死,用燃气把自己烤得半熟,在土里被埋到下巴,像奴隶一样用热烙铁烙自己,像片鳕鱼那样用刀在身上划出伤口,把针扎进肉里,在皮肤上点燃火堆,吞下各种恶心的东西,然后还为这些付钱,就好像被火烧刀割是种昂贵的特权,就好像烫起的水泡是种恩典,用来吸血的水蛭是种奢侈。
直到今天,医学中也很少有哪项操作比什么都不做更难。医学的设立是基于病人对受助的渴求与医生对助人的渴求,这种渴求压倒了理智。要什么都不做,或者说承认无能为力,其难度是巨大的。就像政治家面对他们实际上控制不了的问题时,也需要做点儿什么——随便什么都好,医生也被迫有所作为。但当医生和政治家开始当真以为自己十分重要时,危险就会随之而来。人们希望医生自信、肯定,能够提供治疗。自信能让医生更受人们信任,因而也逐渐融入了医生的性格之中。重要的是说服人们相信你的判断——如果要让人们感到被关心,如果要让他们对遵从医嘱感到足够安全,或者至少能得到些安慰,而说服别人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先说服自己。
“至于彻底治愈的方法,”西德纳姆写道,“一种完美无缺的、能让病人连患病的可能性都不复存在的方法,这就是种谎言。它和真理一起被埋在深井之底,在大自然最深的隐蔽之处,我不知道能由谁、在什么时候将它带到光天化日之下。”他的确是在以良言相劝,但这绝不是担惊受怕的病人想要听到的。病人希望有人能提供信心与希望,而不是鲁莽地提出怀疑。
弗朗西斯·培根和他的后继者们发展出了我们今天所说的科学方法,但他们并不是在发明使用移液管的方法,或者设定穿着白大褂在实验室工作的规则。他们所发明的思维工具与特定的实验仪器无关。当新闻工作者提及“科学家”时,就好像他们是区别于其他人的另一物种,而不是通过检验来校正自己看法的普通人。一个在池塘边打水漂的孩子也是在进行某种科学实践,他改变石头的形状和投掷的角度,逐渐试验着获得更多弹跳次数。而一个蓄着胡子、拥有博士学位、操作精密机器的人,如果不是在检验他的理论,也与科学没什么关系。
弗朗西斯·培根奋力寻求认识世界的最佳路径,试图找出我们为什么总是会犯错,为什么会走上远离真相的歧途。16世纪末17世纪初,经过一步步摸索前行,他逐渐鉴别出那类以假乱真、似是而非的思维谬误,从而找到能真正结出硕果的思想。培根对真理的热爱有多真切,他对干扰自己认识真理的事物就有多恐惧:
如今谬论和错误观念占据了人们的认知,并在此深深扎根,这不仅会阻塞人们的头脑,让真理找不到进入的路径,而即便在真理入驻之后,它们也会卷土重来……继续困扰我们,除非人类预见这种危险,并武装自己直至能抵御它们的侵袭。
培根说,我们的头脑习惯于在不存在规律的地方看出规律,或将事物按我们的喜好联系起来,而不是按照实际证据。我们存有的个人偏见蒙蔽了我们的心智,将我们推向真理的反方向,仅仅是因为某些结论更合我们的口味。语言对此也有影响。有时我们犯错误的原因不过是搞混了一个表述,让含糊和混乱从其栖居的词句进入了我们的头脑。还有些时候,成功人士、学说教义和辩论也会带来错误,它们很受欢迎,真实价值却有所不及。赢得辩论的不一定是握有真理的一方,而往往是较为巧舌如簧的一方。
培根说,这些思维谬误——
扎根于人类的天性之中,以及部落或种族之中。将人类的感知当成事物的衡量标准,这本身就是个错误的论断。恰恰相反,所有源于感官或思维的看法都只是基于个人标准,而不具有普遍性。人类的认知就像一面哈哈镜,毫无规律地接收光线,将自己的特性混杂其中,使事物的本相扭曲变色。
科学为人类提供了一套系统,能让他们摆脱混乱,防范错误。但没有一条路径能完全避免思维谬误,正如人不可能免于疾病。我们能指望的最佳做法就是对错误的不可避免性保持警醒,并通过检测与试验不断排除错误。
第3章 自信与奎宁
“我死在太多医生的帮助下。”这是亚历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在公元前323年临终时所说的最后一句话。四百年后,普林尼指出有一则新墓志铭开始流行,和亚历山大的遗言遥相呼应:“就是那帮医生杀了我。”对于想就自己的死亡声明一二的人来说,这不过是句简单的话,但在这之前却很难被人接受。指责医生的失败并未阻止人们怀着功成名就的期望,对这一职业趋之若鹜。
是药三分毒的说法广为人知,但这并没有削弱医生在人们心中能控制药效的形象,反而还加强了这种印象。如果药物是危险的,说明它们也具有效力——甚至明明看到它对人体的危害,也要臆想出其有益的一面。在饱受痛苦之时,人们很难抗拒认为药物有用而带来的安慰。那些最伟大的医生之所以能树立声望,一部分是因为对自己抱有坚定信念。比如说盖伦,他的自信组成了他魅力的一部分。这种自信如此牢固,经得起与现实之间的任何冲突。盖伦这样描述一种药水:
所有喝下药水的病人都在短时间内恢复了健康,但那些无药可救的病人除外,他们都死了。所以很显然,这种药水只会在绝症面前失效。
盖伦相信,发烧是因为体内有过量的血液,因此治疗方式也显而易见。(盖伦对放血疗法的信念可谓执着,他甚至建议用它来治疗失血过多。)发烧的病人应该每天放血两次,第二次要放到他们晕过去为止。盖伦对人体的看法是基于体液及其不同作用的复杂理论,他对那些缺乏理论信仰而不得不依赖实验的医生很是轻蔑。
放血疗法在医生心里年深日久,牢牢扎根。以下是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创始教授、牛津大学医学钦定讲座教授威廉·奥斯勒爵士(Sir William Osler)对肺炎的看法:
对于原本强壮健康、刚刚染上疾病而病势凶猛伴有高烧者,放血是很好的做法。
这段话出现在1920年的医学教科书中,距盖伦所在的时代已过了约两千年,支持这一治疗方法的理论已发生了变化。奥斯勒对人体以及引起肺炎的微生物也要比盖伦更了解,但放血对饱受肺部感染折磨的患者造成的糟糕影响却没什么变化。理论变了,危害却照旧。盖伦对自己职业的最大毒害还不是他对放血疗法的信奉,或列有473种药物的清单,而是他的自鸣得意。他写道:
我对医学的贡献,就像在意大利各处修路搭桥的图拉真(Trajan)对罗马帝国的贡献一样。是我,且只有我揭示了医学的真理之路。必须承认,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已经标明了这条路径……他做了准备工作,但真正把路走通的是我。
疟疾是盖伦面对的主要传染病之一。这种疾病具有标志性的发冷和发热周期,这就使早期医生的症状描述很好辨识,即使他们对自己记录的内容其实并不怎么理解。引起疟疾的是一种寄生性原生动物,这是种单细胞微生物,具有细胞壁和运动细胞器——后者使它更接近于动物而非植物。疟原虫(Plasmodium)是这种原生动物的属名,它感染人类的历史非常久远,以至于我们中的很多人已经在进化中获得了对它的防御基因。它的存在很可能和我们智人同样早,因为它的原生动物*亲近**也能感染黑猩猩和其他灵长类动物。疟原虫似乎和我们一样起源于非洲,当人类迁徙的时候,也把它们带在了身上。疟原虫一生中只有部分时间在人体内度过,其余时间都寄居在蚊子身上。疟疾在人与人之间就是以蚊子叮咬的方式传播——或者从蚊子的角度来看,当它们在同一张移动餐桌上进食时,疟疾就从一只蚊子传到了另一只蚊子身上。
对于第一世界来说,疟疾如今只是在度假期间才需要考虑的问题。而在其他地区,每年都有将近7亿人患病,数百万人(多数是非洲儿童)死亡。疟疾没有疫苗,但药物可以有效抵御和治疗这种疾病。最早的药物是南美的金鸡纳树皮,其中含有一种叫作奎宁的化合物,能够*伤杀**疟原虫。
在英国,疟疾曾经被称为ague,来源于发热一词。它的发病原因并不明确,不过许多人将它与沼泽地及污浊的空气联系起来。直到霍勒斯·沃波尔(Horace Walpole)在1740年夏天离开罗马,急切地想从病魔处逃脱时,英国人才开始使用它今天的学名。沃波尔给家乡的一个朋友写信说道,这儿“有种名叫疟疾的可怕东西,每年夏天都会来罗马杀人,而我从耶稣下葬以来还从未担心过死亡呢”。
正如沃波尔所见,罗马周边有许多沼泽和湿地,这被认为是引起疾病的源头。宗教并不能带来保护,至少从教会中的地位排序来看是如此:教皇和主教也对疟疾战战兢兢,和他们谦卑的弟兄一样容易死去。
在沃波尔写信之前150年左右,即17世纪初,西班牙人开始将一种南美树木的树皮带回欧洲。秘鲁的耶稣会神父发现当地人都在使用它,主要是用来治疗伤口。这种奎那-奎那树[1]能产生一种香脂,除了能治疗伤口,对发烧似乎也有效。它对治疗疟疾没有特别价值,但照样流行了起来。然而这种“秘鲁香脂树皮”十分昂贵,为了满足需求,商人们开始带回另一种树皮作为替代。刚开始,人们只是偶然用到它,并无太大兴趣。当时盛行敌视创新的氛围:1624年,教皇乌尔班八世(Urban VIII)颁布诏书,将所有吸食新近传入的*草烟**者逐出教会;1633年,他又命令伽利略公开放弃他关于宇宙的观点。
其他人对新观念的态度则要更开放些。1643年,一位比利时医生提及这种替代品——后来被称为árbol de calenturas,即发烧树——在欧洲被用于治疗疟疾发热。它也被称为奎宁,得名于它在引入时所取代的奎那-奎那树。西班牙红衣主教胡安·德·卢戈(Juan de Lugo)带动了罗马人对它的兴趣,他持有大量树皮,将它们高价卖给富人,却免费送给穷人。这种树皮磨成的粉末是欧洲第一种能真正治愈病人的药物。*片鸦**能够镇痛,但无法增加存活概率。有史以来,第一次能有药物比*片鸦**做得更好。它近乎奇迹,但人们对当时已有的所谓灵丹妙药深信不疑,大多数人都没有注意到它。[2]
当乌尔班八世在1644年去世时,因为害怕罗马的疟疾,许多红衣主教拒绝穿过城市四周热症流行的平原,来参加挑选继任者的秘密会议。在英诺森十世(Innocent X)当选那年,德·卢戈主教问新教皇的医生,他对这种树皮粉怎么看。尽管教皇御医并未看出这种粉末的特别之处,但还是给予了盛情赞扬。此后几年,胡安·德·卢戈的声誉与影响力与日俱增,他开始在自己的教堂和罗马学院(Collegio Romano)——耶稣会的最高学府——进一步推广这种树皮。有这样强有力的支持者,人们对其更加趋之若鹜。耶稣会会士在1646年、1649年、1650年的罗马大*会集**期间,对pulvis cardinalis(主教药粉)或pulvis Jesuiticus(耶稣会士药粉)的需求大增。德·卢戈受到英诺森十世的支持,向耶稣会士宣传它的功效,而被深深折服的弟兄们则在交口称赞中返回了各自的教区。
到1651年,这种药粉已经被载入官方出版的药典之中,也就是进入了获得认可并准许使用的药物清单。《罗*药马**典》(Schedula Romana)中收录了数百种毫无用处或者有害的药物,现在终于有一种能够治愈疾病。次年,即1652年,奥地利的利奥波德大公(Archduke Leopold)因疟疾而发烧病倒。按照《罗*药马**典》的建议,利奥波德用这种新的树皮进行治疗,并很快痊愈了。然而一个月后,他再次发起烧来。利奥波德没有再服一剂这种效果拔群的药粉,反而“十分生气……命令他的医生写一本书来攻击这个药方,并警示其危险性”。其他医生也加入进来,他们的成见让他们没能认识到这种药物救命的疗效。1655年,黑死病袭击罗马,这种完全不同的疾病也会让患者发烧,但当他们接受耶稣会士药粉的治疗后,却丝毫没有好转。这种树皮也因此失宠了。
英国东南部的湿地和罗马平原上的一样危险致命。传播英国疟疾的是黑小按蚊(Anopheles atroparvus)。地区记录显示,它们的手下收获了大量亡魂。湿地地区在数百年间的死亡率一直高于出生率——要不是持续有移民迁入,恐怕整个社群都要滑进他们湿答答的坟墓中去。举国上下都需要一种治疗疟疾的有效方法,但耶稣会士药粉作为天主教的一项发明,很难在新教国家得到信任。
但有一个人对天主教、正统观念或创新都不存芥蒂,他就是坎奈姆·狄戈比(Kenelm Digby)。当坎奈姆还在蹒跚学步时,他信奉天主教的父亲埃弗拉德(Everard)就因试图炸毁国会大楼,和盖伊·福克斯(Guy Fawkes)及其他阴谋者一道上了绞刑架。[3]坎奈姆的一生由浪漫、劫掠、政治与科学交织。1633年他的妻子去世时,他心碎不已,在委托本·琼生(Ben Jonson)致悼词、委托凡·戴克(Van Dyck)画肖像画后,他便埋头到学术研究中寻求安慰。他在发现氧气的过程中有所贡献,写了一本著名的菜谱[《打开博学的坎奈姆·狄戈比爵士的橱柜》(The Closet of the Eminently Learned Sir Kenelme Digbie Knight Opened),在他去世后的1669年出版],协助创办了皇家学会,发明了现代葡萄酒瓶(对玻璃进行强化,从而让酒能在瓶中慢慢熟化)。他还推广普及了他的“同情粉”,这种硫酸铜制剂跨越了自然哲学与魔法之间的界限——对于狄戈比及同时代的牛顿来说,这个界限的位置并不明确——被认为能够控制星宿的力量。这种粉末用来治疗创伤,但不是直接用在伤口上,而是用在导致伤口的*器武**上,然后“同情”就会令对应的伤口愈合。它还真能救人性命——当时的膏药和敷料中充满有毒物质和细菌,对*器武**而不是伤口涂抹药物就是对患者的极大保护。
坎奈姆·狄戈比在17世纪40年代初逃离英国,整个英国内战期间均在外躲避,直到1655年才回国。他带回了这样的消息:“有一种树皮能确保治好所有间歇性的发烧。它产自秘鲁,西班牙人称这种树为基纳-基纳(kina-kina)。”(关于这种树皮到底来自哪种树,一直是笔糊涂账。当时的报告将秘鲁香脂树和产生奎宁的金鸡纳属树木混为一谈,更混乱的是,金鸡纳属中还有很多不同的种类,而有些所含的关键药物成分实在太少,不堪使用。)
3年后,即1658年,英国报纸开始登载使用金鸡纳树,即狄戈比所说的基纳-基纳进行治疗的广告。一份伦敦出版的周报刊登了一则公告:“被称为‘耶稣会士药粉’的神奇药物可以在……安特卫普商人詹姆斯·汤普森先生的住处或书商约翰·克鲁克先生那里获取,随附使用指南一份。”
尽管公众对这种药粉的兴趣高涨,甚至皇家医学院的校长对此也表示了支持,但没有人能真正搞清楚其成分。有一年,一位伦敦高级市政官服用了这种药粉。他死了。在一个什么事都要怪到天主教头上的国家里,这种从耶稣会传入的药粉便被怀疑是谋杀工具。当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在同年9月患上疟疾时,他拒绝触碰被天主教玷污的药粉,而求助于自己的医生,他们则用放血和药物加快了他走向坟墓的步伐。[4]
罗伯特·塔尔博尔(Robert Talbor)在剑桥郡的沼泽地区长大。他在那里读了几年大学,但还没拿到学位就在1668年离开了学校,并选择在埃塞克斯定居下来。他说这一地区的沿海沼泽吸引了他,而这正是其他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原因。“我在海岸附近扎根了,”塔尔博尔解释道,“就是在疟疾流行的地方。”
4年后,他对自己的研究有了充分信心,便发表了研究结果。和今天一样,发表文章在当时也是医生获得声望并吸引顾客的上好路径。塔尔博尔警告人们远离耶稣会士药粉,“因为我见过服药后产生的极其危险的反应”。他承认在懂行的人手里,“这种药粉并非一无是处”,但他有更好的药物,还没那么受到罗马的玷污。
鲁道夫·西格尔(Rudolph Siegel)是20世纪的一位医药史学家,专门研究盖伦及其学说。他买到一本勒克莱尔(Leclerc)1702年所写的《医学史》(Histoire de la médecine),部分揭示了塔尔博尔所做工作的早期历史。这本书的空白底页上潦草地写着“金鸡纳树是如何在全欧洲最终得到认可”的一手记录。西格尔和他的同事没法确定作者的名字,但能肯定他是位法国贵族。1672-1678年,法国与荷兰正处于交战状态,而1672年之后的两年间,英国也加入了法国一方的阵营。那时,这位不知名的法国贵族正在英国休养康复。“我在佛兰德斯得了伴有间歇性发烧的重病,那年整个*队军**几乎都染上了这种病。这时一位照看军营的妇人带了个穷人来见我,他治好了我的几个仆人。”这个人就是罗伯特·塔尔博尔,尽管他外表穷困潦倒,却以满满的自信让这位法国军官吞下了他所提供的药物,“一种泡在白葡萄酒里的药粉”。它很有效。
我可以开始每周参加查理二世国王的朝会,而他正要通过水路去往希尔内斯港,那里是全英国热症最肆虐的地方。我将这个情况告诉了我的小医生,他不但允许我前往那里,还允许我游泳自娱,如果我乐意的话,甚至可以纵欲一把。当我登上船时,就没法不把这个故事原原本本讲给全世界最好奇的国王、帝国最伟大的保护者听。
据称查理二世对科学很感兴趣,也十分支持,这个说法很准确。他复辟后不过几个月,伦敦皇家自然知识促进学会(Society of London for the Improvement of Natural Knowledge)就于1660年11月28日创立。它也被称为皇家学会,并得到君王的支持,在1662年获得了由他颁发的许可证。该学会与经由教条传承下来的知识的广泛影响进行斗争,并寻求探索世界的新方式。知识不再专属于具有显赫身份与崇高声望的人,而属于所有掌握了寻找方法的人,这就是弗朗西斯·培根的“实验”哲学。学会的座右铭是“Nullius in Verba”,也许可以粗略地译为“勿信人言”。无论一位老师多么资深、多么受人尊敬,都不能把他的话当成教条全盘接受。如果是必须遵守的结论,皇家学会的成员希望它们来自描述清晰、可重复的实验,而不是专家的一句话。就像塔尔博尔那样,皇家学会对奎宁很感兴趣,并对它进行了实验。尽管有培根的大力推动,学会的宏旨——真理须由严格的实验揭示——仍然显得比较前卫。
塔尔博尔对药方秘而不宣。他写道,药方中含有“四种植物组成的制剂”,两种来自海外,两种是国内所产。查理二世听说了这种药物的效力,便要求与塔尔博尔会面。据这位法国贵族说,查理二世还亲自组织了相关实验。他让御医去分析塔尔博尔的药方,看看是其中的哪些成分具有如此强大的药效。当他们证明无法做到这点时,国王“给了(塔尔博尔)一份300英磅的津贴以及骑士爵位,并封他为自己的私人医生”,条件是让塔尔博尔向国王透露他所用的药材,而作为回报,国王要在塔尔博尔活着时保守秘密。结果这个秘方实际上就是耶稣会士树皮,只是换了个时新的包装。(其他几种“植物”分别是玫瑰叶、柠檬汁和混合了所有原料的葡萄酒。)
查理二世用塔尔博尔的成功来嘲笑他的御医们。自从那位伦敦市政官死于耶稣会士树皮之后,他们就“明确禁止使用……金鸡纳树,将其视为无用且危险的药物”。随后在1679年,查理二世在温莎宫居住期间染上了疟疾,他笃信只有耶稣会士树皮才能救自己的命,便要求服用此药。圣意得到遵从之后,他很快痊愈了。“从这件事后,国王……有意给了洛厄医生(Dr. Lower)一个难堪,问他以前对(自己)那么有害的东西,现在怎么会有这样的奇效。”
洛厄医生尴尬地答道:“这种药的效果只有国王才配消受。”对于皇家御医来说,这已经是最接近于承认错误的说法了。
也有文献认为与塔尔博尔达成交易的是路易十四(Louis XIV),他用津贴和保守秘密换取在塔尔博尔死后为全人类的利益而公布药方的权利。确凿无误的是,1681年塔尔博尔一死,路易的*用御**医生便以法文出版了《英国药方或称塔尔博尔医治疟疾与发烧的神奇秘方》(The English Remedy or Talbor’s Wonderful Secret for Curing of Agues and Fevers)。[5]不过,介绍塔尔博尔与查理二世认识的那位法国贵族却留下了他们这笔交易的一手记录。
无论这些略有冲突的细节真相如何,有两件事是确定的。一是耶稣会士树皮作为一种有效的疗法慢慢得到认可——不过它的流行程度始终没能超过或替代放血疗法,即便它是种独一无二的具有治愈能力的治疗方法。(甚至到19世纪中期,放血、呕吐和泻药加上“不限量的咖啡与威士忌……都还是治疗疟疾的方法,尤其受到美国拓荒者的偏爱”。)二是世界在沿着新的道路变化,好奇心与实证主义正在获得尊重。
金鸡纳树——耶稣会士树皮——并不能代表传统疗法的伟大智慧。南美洲原住民最初是如何使用它的,现在已难以了解,但肯定不是用于疟疾。在欧洲人到达并在无意中带来疟疾之前,南美洲根本没有这种疾病。
在疟疾传入之前,南美洲人所发现的似乎是某些树皮的退烧作用。从他们使用树皮来缓解症状与病痛的角度来看,这种用法当得上“药物”二字。然而发烧并不是一种疾病,它只是人体对感染的部分反应,是对疾病的一种抵御机制。即使是非常简单的生物,也对温度有着敏锐的感知。当我们受到感染时,身体会故意提高核心温度,这让我们感到不舒服、难受,甚至说胡话、神志不清,但也让入侵的感染性微生物举步维艰。当核心体温升高时,我们会很难受,但在我们体内繁衍的细菌会更加难受。
换句话说,给成人退烧可能会带来两种效果:它能让你觉得舒服些;但由于身体停止抵抗感染,这实际上会让你病得更重。消除发烧就像闭着眼睛投入战斗一样,可能会让人没那么痛苦,但却并不一定更加安全。
金鸡纳树在治疗疟疾时发挥的作用与此不同。南美洲人和欧洲人最初使用它是因为他们觉得这能退烧——这确实没错,但它同时也能直接杀死导致疟疾的疟原虫。热度消退一部分是因为药物的退烧作用,但同时也是由于引起发烧的微生物被杀死了。
1809年7月30日,英国人在低地国家登陆,即今天的荷兰。这支约4万人的部队是他们与拿破仑法国长期战争中组织起来的最大规模的部队。他们的目标是摧毁法国的一支主力舰队(其实已经转移到了其他地方),并支援奥地利人(其实已经被打败)。
这些英国人占领了一个遍布沼泽的小岛瓦尔赫伦(Walcheren)。他们在岛上停留了四个半月,其间有4000多人死亡,其中只有100多人是死在战斗中,其余都是死于发烧性疾病。疟疾是主要病因,可能还伴有斑疹伤寒。英国人在12月撤军,但直到一年多后,仍有12000名士兵还没痊愈。
部队显然很需要耶稣会士树皮,但要获取它却没那么容易。金鸡纳树生长在安第斯山脉人迹罕至的区域,那里海拔高达几千米,一侧有亚马孙河护卫,另一侧则是热带雨林。此外,这种树的颜色、树形、个头差异很大,还很容易互相杂交,以至于采伐者对它的认识总是前后不一。
随着维萨里(Vesalius)在1543年发表《人体的构造》(De humani corporis fabrica)一书,人们开始严肃而系统地研究解剖学。漫长的18世纪见证了生理学取得广泛进步、化学发展成为一门学科,化学家也开始正确识别出各种元素与化合物。在19世纪的第二个十年间,人们从金鸡纳树皮中成功分离出了最关键的活性化合物,不过对于瓦尔赫伦的战士来说,这已经太迟了。这种被称为奎宁的物质在不同种类的树木中均有发现,但浓度不一。1820年,佩尔蒂埃(Pelletier)与卡旺图(Caventou)在巴黎科学期刊《化学与物理年报》(Annales de Chimie et de Physique)上发表了《金鸡纳树化学研究》(Chemical Researches on the Quinquinas)一文。这篇论文开创了识别金鸡纳树中最有用的品种的方法,要不是如此,这一发现就成了严格意义上的化学进展,而与物理无关。虽然金鸡纳树中的活性成分已经被识别出来,但还没人能合成这种物质。生物分子超出了化学家的能力范围,而且被当时的人们认为是永远无法达到的目标。他们认为这些“有机”分子只能是活细胞生命过程的产物,不可能由化学实验产生。很多人相信这是因为它们包含了一些灵魂的碎片,这是上帝在创造生命时留下的特质,试图以人工合成出相同物质只会是徒劳。
人们既然无法自己制造奎宁,就只有继续努力获取这种树木。欧洲人原本就在尝试将金鸡纳树种子从南美引入自己境内栽培,而从1829年开始,他们又增加了盗走整棵树木的计划。纳撒尼尔·沃德(Nathaniel Ward)是英国伦敦的一位家庭医生,他起初想设计一个更好的孵化蝴蝶的装置,却在无意中发现了在密闭箱子里保存活体植物的方法。沃德箱令长途运输更加便利,使异国花卉的进口成为可能,也帮助将珍贵的茶树成功地从中国*私走**出境。但事实证明,引种金鸡纳树要更加困难。自从19世纪50年代末起,人们就在反复努力,理查德·斯普鲁斯(Richard Spruce)、克莱门茨·马卡姆(Clements Markham)、查尔斯·莱杰(Charles Ledger)等英国探险家组织了多次考察,寻找、运输与移种金鸡纳树的种子和幼苗。
成功只是来得比较慢。当19世纪结束时,金鸡纳树的跨国栽培已经开展得如火如荼,但早期的种植结果仍喜忧参半。最初的海外种植是在荷兰殖民地爪哇岛、英国殖民地印度以及当时的锡兰开展。直到20世纪,这些努力,再加上南美洲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才导致奎宁大部分来自人工种植。
医学界认识到奎宁能有效治疗疟疾,主要还是凭借运气。其疗效如此显著,哪怕是偶然观察也足以注意到它。这表明,虽然医生的治疗比过去更有效,但他们并没能更好地理解持续提升治疗水平的方法。而这种方法正是缺失的一环。
[1]奎那-奎那(quina-quina)树的学名为Myroxylon balsamum(吐鲁胶)。——译者注
[2]与此类似的是解剖学。盖伦的学说在早期解剖学中占主导地位,却将人类与非人类的解剖结构相混淆。在文艺复兴初期,当人们开始解剖人类尸体亲眼观察时,仍受成见的误导。即使是列奥纳多·达·芬奇这样的伟人,所画的也并非眼前的实物,而是盖伦教给他们所预见的东西。预期束缚了他们的亲身经验。关于人类的理解与观察能力多么容易出错,很难找到比这更清楚的例子了。
[3]约翰·奥布里(John Aubrey)记录了这场死亡。他写道,行刑官扯出埃弗拉德的心脏,并宣布他为叛国者。“你撒谎!”这个垂死者回应道。
[4]即使在17世纪,药品的品牌也重于一切。克伦威尔拒绝服药的故事并不足信,但对这种药粉的偏见确实真实存在。
[5]塔尔博尔确实去过法国。1677年,路易的侄女患上了疟疾,当她的医生试图用让她呕吐到昏厥来治疗疾病时,带着另一种疗法的塔尔博尔就在现场。
第4章 学习做实验
苏美尔人会在伤口上包敷药膏,原料主要是酸性物质和草药,还包括盐、油、杜松子、啤酒、葡萄酒、泥巴和动物脂肪。其中有些物质能有效杀死细菌,例如盐和强酸强碱,但同样也会杀死人体细胞。其他原料(比如泥巴和肉)则含有令人唯恐避之不及的侵蚀肉体的细菌。但比起置之不理,人们更容易相信积极干预的作用。苏美尔文明消亡后,古埃及人也用类似的混合物覆盖伤口,原料包括肉类、油脂、蜂蜜、鸵鸟蛋、无花果、牛奶、羚羊脂肪和柳树叶。
那时人们缺少的并不是某种杀灭感染源的药物——甚至也不是对感染本质的深刻理解,而是区分有效与无效的方法。人们相信自己的本能,相信直觉的可靠性。
但他们错了。很多伤口能自行好转,有些即使敷上脏东西也能愈合,而其他的则会溃烂并置人于死地。如果不对观察行为进行系统性组织,就不可能可靠地判断哪些结果来自好运气,哪些来自有效的治疗手段。金鸡纳树皮带着对疟疾的卓越疗效到达欧洲,即便如此,人们在300年后还是会选择加速病人死亡的放血疗法。如果换一种效果没有金鸡纳树皮那么强、只是比较温和的药物,人们又能有多大机会注意到它呢?
9世纪的巴格达是当时世界上最大、最有文化的城市。古希腊医学文献在这里被翻译成阿拉伯文,译者既是出于对先贤知识的敬重,也有为其添砖加瓦的兴趣。大约在9世纪末,艾卜·伯克尔·穆罕默德·伊本·宰克里雅·拉齐(Abu Bakr Muhammad ibn Zakariyya al Razi)——或称拉齐斯(Rhazes)——开始正式学习医学,当时他已经30多岁。他记述了有意采用两种方式治疗患同类疾病者并进行对比的最早实践之一:
当病人头颈部的迟钝与疼痛持续3天、4天、5天乃至更久,眼睛畏光,眼泪充盈,出现打哈欠与伸懒腰,失眠严重,并感到极度疲倦,则很快就会发展成脑膜炎……所以当发现这些症状时,就应当实施放血,我曾用这个办法救了一组病人。同时,我故意忽视另一组病人,希望通过这种方法取得定论;而这组人就都感染了脑膜炎。
具有误导性的是,拉齐斯所描述的其实是一群已经表现出脑膜炎症状的病人。因为中枢神经系统膜发炎,他们想挪动颈部时不得不痛苦地拉伸脊柱。光线会损害他们的视网膜,即眼睛后方大脑外露的部分(在此时变得十分敏感)。他们受到如此严重的感染,以至于神志不清,以打哈欠与伸懒腰取代了大脑的正常功能。拉齐斯所说的是一群重危病人:接受了放血疗法的那一部分康复了,而其他人则未能好转。
从方*论法**上看,他已经朝成功迈出了一步。比较两组相同的病人,然后在其中一组身上测试某种治疗策略,在另一组身上测试不同的做法,这种方法确实能够区分运气与治疗措施带来的不同效果。但拉齐斯却得出了错误的结论。脑膜炎是脑脊膜——覆盖大脑和脊髓的膜——发生的肿胀,可能由细菌和病毒引起,也可能由结核病或外伤导致。而放血对脑膜炎没有任何好处。
拉齐斯没有说明他是按什么标准来划分病人的。由于他是盖伦著作的杰出译者,我们知道他深深信奉放血疗法。他“故意忽视”的病人是否一开始就病得更重,对于想要证明放血疗法有效的人来说,治愈的希望并不太大;他是否对放过血的病人照料得更加精心,或者他们自己就因得到治疗而更受鼓舞;这两组分别有多少病人;鉴于部分脑膜炎患者能够自愈,而部分则会死去,是否有足够人数来确定不是运气成分在左右他的结果。
拉齐斯不仅得到了错误的结论,而且没有特别重视这种方法,他没觉得这一具有远大前景的技术有何特殊之处。假如结果与他的既有观点相抵触,显示没被放血的病人表现更好,或许还会促使他加以关注。拉齐斯对比较的力量表现出一定理解,但是由于方法不得当,他的案例变得毫无用处。我们可以将其视为心智发展过程中的灵光一闪,对能改变世界的事物的匆匆一瞥,但还不是真正的进步。
拉齐斯曾在巴格达学习医学,但他的出生地是在赖伊(Rayy,一个曾管辖德黑兰的古代城市,现已被并入德黑兰辖区)。下一代中又出现了一位来自赖伊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医生,追求须以系统化方法获取知识的理念。伊本·恒都(Ibn Hindu)——全名艾布·阿尔法拉杰·阿里·伊本·阿尔侯赛因(Abu al-Faraj Ali ibn al-Husayn)——写过,一个医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得知识。知识可能是来自偶然,即一种自然实验,你只需留意观察就能从中获益。他举例说,比如一个男孩吃了月桂子之后被蛇咬了,却没什么事,他认为这就足以证明月桂子具有保护作用。或者,知识也可能来自刻意的寻求,“通过进行具有目的性的实验”而获得。要做到这一点,你可以“在不同体质的人身上逐一试用几种药物,并重复多次”。他自己就是这么做的,并满意地证实了一种可引起腹泻的植物能去除多余的黄胆汁,而另一种类似植物能去除黑胆汁。
但问题是他的哲学理论实际上无路可去。自然有时确实会创造环境来教人知识,在这点上他说对了,但他错在假定自己能够区分知识与巧合。食用月桂子并不能使你免于被蛇咬伤,重复试验一种药物来观察其作用的想法很好,但伊本·恒都并不知道如何操作。他所提到的两种植物都是很有效的泻药,但说它们能去除黑胆汁或黄胆汁——甚至认为人体像他所想的那样含有这些物质,则是大错特错。
伊本·恒都强调,有抱负的医生需要在学习初期便接受完善的逻辑训练。但这并没能让他分清巧合与因果关系的不同,或者免于以极其粗糙的方式开展实验,从而只能看到自己希望看到的,而非实际发生的结果。缺少了正确的方法,即使是最有智慧、最怀善意的学者也会误入歧途。
在这个世纪,其他想要以适当方法来检验疗效的努力也都陷入了类似的错误。1061年,中国北宋时期组织编撰的医药典籍《本草图经》成书,其中包含大约一千种被认为有效的药物。虽然原版的21卷书籍都已佚失,但许多条目通过其他古籍保留了下来。其中一条记载:
据说,为评估正宗上*党**人参的效力,要让两人一同跑步。一人口含人参,而另一人不含。跑上三五里后,未含人参者已经气喘吁吁,而含人参者呼吸均匀平缓。[1]
这类故事听上去很令人信服,但却只能是个故事。测试者和作者都没能认识到,完成实验与完成一个可信的实验,其满意度并不相同。在单次测试中,很容易就能想到许多原因让一人比另一人表现更好。但当这些建议来自官方,或者得到声望或传统的支持时,便立刻有了底气。既有观念在人们心中不断自我加固,而要将它们清除出去则难上加难。
人类真正摆脱了被动观察而获得的一项知识,是关于滚油在医治枪伤中的应用。16世纪早期的医学观点相信这对伤者极有好处。乔瓦尼·达·维戈(Giovanni da Vigo)是教皇尤利乌斯二世(Julius II)的外科医生,他所写的外科教材自1514年起就成为经典著作。以下是他的一段话,引自唐纳森(Donaldson)的译文:
我们已经说过……野兽的爪子和牙齿有毒,而枪炮造成的伤口会因为*药火**而被毒物感染,对上述伤口的治疗方法大同小异。为便于快速查找,将治疗方法整理如下:如果伤口是由马、猴子、狗或类似的野兽造成,而且创面较大,应当用接骨木油拌上一点蜜糖烧灼伤口。而对于枪炮造成的伤口,用接骨木或亚麻籽油烧灼伤口就足够了……
安布鲁瓦兹·帕雷(Ambroise Paré)结束他在波斯的学习并前往战场时,才27岁。当时法国弗朗索瓦一世(Fran?ois I)的*队军**正向着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Charles V)的队伍进发,当两军于1537年在都灵附近遭遇时,帕雷加入了法国*队军**。此后他写道:
那时候我非常缺乏经验,因为我从未见过对火绳枪伤口的治疗。我确实读过让·德·维戈(Jean de Vigo)的第一本关于外伤概论的书,第8章中说枪炮造成的伤口会中*药火**之毒。为使其愈合,他建议用接骨木油加上一点蜜糖来烧灼伤口。我不想在使用这种滚油时出错,也知道这种治疗方式对伤者来说极其痛苦,因此想在实际使用前看看其他医生是怎么处理第一次包敷的;他们就是将书中说的这种油加热到接近沸腾,再倒在伤口上,于是我鼓起勇气依样操作了。
最后,我的接骨木油用完了,只好改用一种由蛋黄、玫瑰精油和松节油制成的助消化药。那天晚上,我久久不能入睡,想着由于没有烧灼伤口,那些没能用上接骨木油的伤者可能会死于中毒;这促使我在天刚蒙蒙亮时就爬起来去看望伤员。出乎意料的是,我发现那些敷了助消化药的伤员都不怎么觉得疼,没有出现伤口肿胀或发炎,度过了安静休养的一晚。而其他用了那种滚油的伤员则在发高烧,疼痛难忍,伤口四周都肿了起来。
“我包扎了伤口,上帝使它愈合。”他随后说道。
也许是由于不懂希腊文或拉丁文,帕雷没有受到教条主义影响,从而成功地注意到了这次小型自然实验的结果。他后来使用的药膏也是从维戈的书中学到的,但原本是要在晚些时候、等伤口已经开始愈合时才使用。帕雷的成就在于认识到实验所提供的证据比最伟大的权威人物的学说更有价值。不过他还从未想过要去有意重复这类因误打误撞才完成的实验,去有意测试两种方法孰优孰劣。他也从没想过蛋黄、玫瑰精油和松节油可能也会对伤口有害。(事实上,这种敷料的设计初衷是用来保证伤口能受到感染。在不进行消毒的时代,伤口感染化脓的情况十分普遍——甚至从不缺席,仿佛伤口少了它就没法愈合,以至于医生还以为脓汁是伤口恢复所必需的。)帕雷最接近故意实验的一次,是因为一位老妇人告诉他洋葱加盐磨碎后可以制成治疗烧伤的敷料,于是他试了试:
过了一段时间,蒙特哈阁下(法国步兵司令)的一个德国卫兵喝得酩酊大醉,他的(*药火**)壶着了火,让他的手和脸都受了重伤,于是我被喊去给他包扎。我在他的一半脸上敷了洋葱,另一半脸则用了平常的药物。第二次换药时,我发现用洋葱的一边没有水泡或伤疤,而另一边脸满是水泡,所以我计划把洋葱的功效写下来。
即使在今天,距离帕雷奋力改进自己能用到的外科治疗手段已过去将近500年,仍然很难将他少有的成功和常见的失败区分清楚。如果说他对伤口敷料进行了“实验”,就意味着他的做法能够分辨出有用的药物和没用的药物。但由于他的做法并不能可靠地做到这点,从这个角度来看,他并没有在做“实验”,而只是在东敲西打、胡乱摆弄、浪费时间,他所做的事完全是愚蠢的,因为这会给他人的健康带来风险。把洋葱敷在一侧脸上的单次试验并不能说明什么,有些伤口就是愈合得比较好,有些则比较差;感染有时就只发生在这儿,而不是那儿。只有更系统性的、可重复的方法才能告诉帕雷,磨碎的洋葱是否具有治愈能力。
我们关于科学的观念已经大为进步,但用于描述它们的词语却还和500年前一样含糊不清。如果“实验”一词只是严格用于表述那些能够识别谬误与错觉的方法,那么情况就要好很多。
1662年,扬·巴普蒂斯塔·范·海尔蒙特(John Baptista Van Helmont)的著作《黎明,或称医学的新兴》(Oriatrike, or Physick Refined)在伦敦以英文出版。像教科书惯常所做的那样,它宣称这部著作纠正了先前的所有错误。其副标题谦逊地写道:“批驳常见的错误,对医术进行全面重塑与纠正。”书中满含《圣经》式的情感和想象,既体现在其行文风格上,也体现在其内容所蕴含的力度之中:
医学不是空口白话,不是虚荣的吹嘘,或者徒劳的空谈,它需要以实干为支撑,因此我鄙视那些耻辱、吹嘘、可悲的虚荣心。说实话,你们这些学究,能不靠腹泻(即用药物排出人体肠胃中的内容物)来治好随便哪种发烧,而不担心旧病复发吗?过来一较高下吧,你们这些体液论者(盖伦的拥趸),让我们从医院、军营或者随便哪里带走200个或500个发着高烧或患有胸膜炎的可怜人。让我们把他们分成两组,让我们抽签选择,一半人由我负责,另一半人由你们负责。我将不用放血或者排泄就治好他们;而你们能否做到,你们自己清楚……我们来看看双方各会挖掘多少新坟……
遗憾的是,范·海尔蒙特的激情白白消耗在了他的文字里。如果他把自己宣扬的实验诉诸实践,恐怕世界会因此改变。医生们不仅有可能发现自己所做的恶事——给生病的人放血,让他们腹泻或者呕吐,而且还有可能意识到,范·海尔蒙特的技术能帮助他们找到真正有价值的治疗方法。然而范·海尔蒙特满足于只进行思想实验,只在他的想象和浮夸的文字里对自己证明自己的想法。鉴于他的读者也可以进行自己的思想实验,并在脑中满意地认为他们的病人存活得更好,范·海尔蒙特说服不了任何人。他的医学理论仍然是空谈,没有任何实践支持。不过,在下一个世纪里,情况有所好转。
[1]此处内容出自《本草图经》:“相传欲试上*党**人参者,当使二人同走,一与人参含之,一不与,度走三、五里许,其不含人参者,必大喘,含者气息自如者,其人参乃真也。”——译者注
第5章 树的味道
*片鸦**并不是唯一能够镇痛的药物,甚至也不是最常用的。酒精是最常用的麻醉剂,在医生当中也往往更受欢迎。*片鸦**的浓度很难预估,而且口服给药的剂量并不可靠。当医生获得满意的镇静效果时,病人胃里可能还满是药物,会逐渐将病人从镇静推入昏迷状态。酒精还不太容易令人长眠不醒。
在18世纪中叶以前,除了这两种药物,人们几乎没有其他选择。丁香有温和的镇静能力,但性价比不高。糖也能帮助镇痛,犹太人会在行割礼前给婴儿喂一匙加了糖的酒。实践表明,这很有作用——不过不出所料,它也没法完全镇痛。爱德华·斯通(Edward Stone)1702年出生于里斯伯勒王子城(Princes Risborough)的一个农民家庭——位于牛津与伦敦之间的奇尔屯丘陵(Chiltern hills)的一个小镇。正是他改变了这种情形。他18岁时来到牛津,之后便进入教会。从1745年开始,他就在牛津郡西部长驻下来,住在奇平诺顿镇(Chipping Norton)上,并在一个名为布瑞恩(Breurn)的小村庄当牧师,服务于乔纳森·科普爵士(Sir Jonathan Cope)。1757年前后,他在穿过科茨沃尔德(Cotswold)乡间时,忽然有了一个想法。
这个想法是如何产生的,斯通一直无法解释。在他行走的原野中,柳树沿着河岸生长。有一天,他剥下一块树皮放进了嘴里。“我不小心尝了一下。”他说,就好像是不小心绊了一跤那样。斯通发现柳树皮没有肉桂那种辛温的甜味,事实上非常难吃。这种极其苦涩的滋味触动了受过教育的斯通牧师——他想起了金鸡纳树。
在回顾过去时,他承认当时促使他进一步研究这种树皮的动机是“一条基本原则,即很多疾病都自带治愈方法,或说……毒物附近必有解药”。这种想法充斥着未经检验的迷信,与帕拉塞尔苏斯及其他许多人痴迷的以形补形学说相去不远。荨麻和能缓解其刺伤的酸模长在一起,很多人注意到了这种巧合,却忽略了其他大量疾病中都没有类似的情形。斯通牧师是《圣经》和英国国教的虔诚信奉者,但这并不妨碍他相信一点儿类似异教的魔法。
斯通推断,既然疟疾常见于沼泽地带,而这里柳树丛生,那么柳树就很可能治愈这种疾病——至少他在6年后是这么解释的。也许他只是想编个有意义的说法,来取悦皇家学会的听众。无论如何,斯通为自己的行为所选择的解释方式意义深远:从早期人类文明到18世纪的牛津郡,科技已有巨大发展,但对世界的思考方式却没有跟上。
为了研究柳树是否像金鸡纳树一样有用,斯通在某个夏天收集了一些柳树皮,放在面包房烤炉边的一个袋子里。三个月后,柳树皮就被烘干,可以研磨成粉。疟疾在奇平诺顿附近十分常见,于是这位牧师便开始用他的新型药粉治疗病人。这种药粉似乎有效——当他给病人服药后,便感到他们的热度减退,并有好转的趋势。但他并没想过,这些病人是否本来就会好转,也许放任不管的话还会好得更快。在之后的5年多时间里,斯通牧师继续给奇平诺顿的疟疾患者开药,然后才鼓起勇气给皇家学会写了封信。
他写道,他把这种树皮“开给了大约50个病人,并将他们全部治愈,除了几例秋季疟和三日疟”。这和盖伦的推导法如出一辙,即宣称自己的疗法能治好所有人——除了那些病死的,这说明他们肯定已经无药可救了。
金鸡纳树皮最初只是作为秘鲁香脂树的廉价替代品,结果真是好运气,它不仅能像香脂那样退烧,还能真正治愈疟疾。现在,斯通又发现了新的省钱方法。英国人不必再从秘鲁进口昂贵的金鸡纳树皮,而可以自己采集便宜的替代品。
由于干柳树皮确实有退烧的功效,斯通的发现可谓成功。但在当时环境的局限下,他无从得知发烧本身并非疾病,而是身体努力恢复健康的方式。他原本有机会,但最终未能领悟的是,病人是否发烧并难受几天并非重点,重点是他们最后是否能活下来。
斯通之所以没能这样思考,部分是因为他感到自己能看到治疗起效:热度在消退,病人在好转。要是有谁病情恶化,也总有现成的理由。
柳树皮的古老用法早已不再流行,斯通没有查阅到哪本书对此有所详述。古埃及人说他们用它给心脏以力量,但实际上它做不到。他们还把柳树皮放在受感染的耳朵和酸痛的肌肉上,但它在这两处实际都没法被吸收。迪奥斯科里季斯在公元100年曾提及过使用柳树,但他只用到了树叶,没有用富含活性成分的树皮。柳树的药用虽然历史久远,但与芹菜、生菜和西瓜的药用方式没什么区别。斯通的成就在于发现了柳树皮的一项真正功效——退烧,尽管他误以为这代表着它能治愈疾病。
正如斯通所希望的那样,到18世纪末,柳树皮已经作为药物被广泛使用。一位名为威廉·怀特(William White)的药剂师对它的功效大加赞誉:“自从巴斯城(Bath City)的医院和药房引入了这种树皮,并在临床上代替金鸡纳树皮,慈善组织每年至少能节省20英镑的开支。”他也致力于进行柳树皮提取物的研发。拿破仑战争的爆发让商品进口变得更困难,也令人们更加努力地寻找金鸡纳树皮的替代品。于是,治不好疟疾的柳树皮取代了一部分真正有治愈能力的金鸡纳树皮,而医生们还为自己的进步欣喜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