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纳税人的分类:
1️⃣ 依据: ①经营规模 ②会计核算健全程度
2️⃣ ①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500万元
②一般纳税人: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500万元,实行登记制
3️⃣ 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① 选择 按 “小人” 纳税的 ②年应税销售额>500万的 其他个人
会计核算健全的,可以从“小人”转为“一般”;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得转为“小人”。
2.扣缴义务人: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
①以其 境内代理人 为扣缴义务人
②没有代理人的,以 购买方 为扣缴义务人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1.销售货物 :销售有形动产(含电力、热力、气体)(13%)
2.销售劳务 :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
注:不包括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提供的劳务
3.销售服务:
1️⃣ 交通运输服务(9%)
①陆路 ②水路 ③航空 ④管道
注:
程租、期租属于交通运输服务
光租、干租属于有形动产租赁(13%)
2️⃣ 邮政服务(9%)
①邮政普遍服务 ②邮政特殊服务 ③其他
3️⃣ 电信服务(6%)
①基础电信服务 (9%) ②增值电信服务
4️⃣ 建筑服务(9%)
①工程 ②安装 ③修缮 ④装饰 ⑤其他
5️⃣ 金融服务(6%)
①*款贷** (融资性售后回租) 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③保险 ④金融商品转让
6️⃣ 现代服务(6%)
①研发与技术服务 ②信息技术服务 ③文化创意服务 ④物流辅助服务
⑤租赁服务 ⑥鉴证咨询服务 ⑦广播影视服务 ⑧商务辅助服务
7️⃣ 生活服务(6%)
①文化体育 ②教育医疗 ③旅游娱乐 ④餐饮住宿 ⑤居民日常服务
(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文体+教育+旅游+吃住+日常)
8️⃣ 销售无形资产(6%) 注:销售土地使用权(9%)
4.销售不动产 (13%)
5.进口货物 : 必须确定是否办理了报关进口手续
6.视同销售的
1️⃣ 委托代销货物
2️⃣ 销售代销货物
3️⃣ 异地(非同一县市)移送
4️⃣ 将 自产 或者 委托加工 的货物用于:
①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②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③投资 ④分配 ⑤无偿赠送
5️⃣ 将 购进 的货物用于:①投资 ②分配 ③无偿赠送
6️⃣ 无偿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 除外
7.混合销售 : 一项销售 货物+服务
1️⃣ 生产、批发或零售 货物 的,按照销售 货物 纳税
2️⃣ 其他 的,按照销售 服务 纳税
8.兼营: 多项销售 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1️⃣ 分别核算
2️⃣ 未分别核算, 从高适用 税率或征收率
3️⃣ 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 从高适用 税率
9.非经营活动的界定 不征税的
1️⃣ 行政单位收取的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 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3️⃣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10.不属于在境内销售的:境外向境内销售 完全在境外的 不征税的
1️⃣ 发生的服务
2️⃣ 使用的无形资产
3️⃣ 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11. 其他不征税的
1️⃣ 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
2️⃣ 存款利息 “存款不征*款贷**不抵”
3️⃣ 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 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 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货物转让
三、增值税税率和征收表
1. 增值税税率
1️⃣ 基本税率13%
① 销售或进口有形动产 (适用 9%税率的货物除外)
②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③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 低税率9%
① 基本温饱 (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用盐、农产品)
② 生活资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
③ 精神需求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④ 农业生产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二甲醚)
⑤ 交通运输 、邮政、建筑、基础电信、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3️⃣ 低税率6%
增值电信、金融、现代服务(租赁除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4️⃣ 零税率0
① 出口货物 (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单位和个人销售的 部分境外服务和无形资产 (--出口服务)
2. 增值税征收率
1️⃣ 基本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 征收率3% ;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办法征收增值税,按照 适用税率 , 特殊 情况的征收率为 3%。
2️⃣ 销售 旧货 : 3% 征收率,减按 2%
应纳增值税额=含税价格÷(1+3%)×2% 2020.05.01-2023.12.31, 二手车经销商 销售收购的 二手车 ,按 0.5%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额=含税价格÷(1+0.5%)×0.5%
3️⃣ 销售 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适用 3% ,减按 2% (一般纳税人购入时进项税抵扣过的: 适用税率 )
4️⃣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以外 的货物: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3% 、一般纳税人按照 适用税率
5️⃣ 普通企业 (不含个人)转让、出租取得的 不动产 :5%(一般纳税人购入时的进项税未抵扣过的: 5% ;购入时的进项税抵扣过的: 适用税率 )
6️⃣ 房地产企业 转让、出租自行开发的 不动产 :5%【一般纳税人属于老项目(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的: 5% ;属于新项目(2016年5月1日后开工)的: 适用税率 】
7️⃣ 进口 货物: 适用税率
3.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销项税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销售额=全部价款+ 价外费用(除啤酒、黄酒外 其他酒类包装物押金并 入销售额 )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或: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额)
4.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进项税
1️⃣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 取得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 (含 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 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 购进农产品a.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b.取得(开具) 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的 ,按照上面注明的买价和 9% 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即: 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票载的买价x9%
③ 运输服务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x9%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x9%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x3%
2️⃣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
① 简易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② 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服务
③ *款贷**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
④ 接受*款贷**服务向*款贷**方直接的与该笔*款贷**直接相关的费用
3️⃣ 进项税额转出
已抵扣 进项税额发生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情形的,应当将进项税额 直接转出或按比例计算转出(自然灾害造成的非正常损失不用转出)
4️⃣ 进项税额转入
不得抵扣且未抵扣 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 用途改变 , 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 ,可在改变用途的次月,依据“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计算转增进项税额:
转增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净值/(1 +适用税率)x适用税率
5️⃣ 抵扣期限
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留抵税额)可在下一期继续抵扣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1️⃣ 小规模纳税人 不允许抵扣进项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 +征收率)*征收率(3%或5%)
2️⃣ 一般纳税人下列情形可选择简易计征,但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不允许抵扣进项
①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②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等服务③电影 放映 、仓储、装卸搬运、收派和文化体育
④在纳入 “营改增”试点之日前 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⑤在纳入 “营改增”试点之日前 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 小人一般 一视同仁 ”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① 不征 消费税时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② 征收 消费税时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消费税
3.应扣缴税额的计算
应扣繳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 +税率) *税率
五、增值税税收优惠
1.增值税 免税 项目
①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②避孕药品和用具
③古旧图书
④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授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⑥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⑦销售自己(其他个人)使用过的物品
2.“营改增”试点增值税 即征即退 实际税负3% ,超过3%的即征即退
3.个人销售 住房税收优惠

4.个人增值税起征点( 不适用 于登记为“一般”的个体工商户) 未达免征 达到全征
①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②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5.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规定
1️⃣ 自2021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 15万元 的, 免征 ;季度未超过 45万元 的, 免征
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 扣除不动产 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的 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免征
2️⃣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可在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人 不超过15万元 的, 免征
6.其他减免税规定
1️⃣ 兼营免、减税项目的,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让你分你不分”
2️⃣ 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放弃后,36个月内 不得再申请
3️⃣ 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 选择 免税或者零税率
(单选题):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变更,该期限为( )。
A. 12个月
B. 24个月
C. 36个月
D. 18个月
答案:C
解析: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