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会)报道,对在售的婴儿奶粉进行检测,检出污染物及基因致癌物。

(图片来源:香港消委会网站)
而后,香港食物安全中心、被抽检到的奶粉品牌商纷纷发表声明,称奶粉符合国际、欧盟相关标准限量,宝宝可以放心食用。
那么,奶粉中的污染物是否超标?一起来看:
- 奶粉中的3-MCPD & GE(来源、安全风险评估、是否超标分析)
- 减少植物油中的3-MCPD & GE
- 植物油中的其他安全风险
奶粉中的3-MCPD & GE
如何产生
植物原油(如棕榈原油)精炼后得到精炼植物油。精炼植物油是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主要原料之一。
在高达200℃左右的精炼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包括缩水甘油脂肪酸酯(glycidyl fatty acid esters,以下简称GE)、单氯丙二醇(3-monochloropropanediol, 以下简称3-MCPD)、2-monochloropropanediol (以下简称2-MCPD)。相比于其他植物油(如葵花籽油、鱼油),棕榈油中GE和3-MCPD的含量最高。
植物油中的污染物会被带入到奶粉中。香港消委会在报道中提及奶粉的污染物即为3-MCPD,基因致癌物即为GE。
3-MCPD和GE是否有安全隐患?
安全风险评估(EFSA研究)
2016年5月,欧洲食品安全局(European Food Safety Agency, 以下简称EFSA)公布风险评估结果:
- 有充足的证据表明,GE具有遗传毒性并能致癌。因此,对于仅以奶粉为口粮的小婴儿来说,安全风险不容忽视;
- 动物试验表明,3-MCPD可以造成器官损伤;
- 没有充足证据表明,2-MCPD具有食用安全风险,因此,目前EFSA尚未对2-MCPD的在食品中的限量进行规定。
是否超标?(以TDI进行计算)
EFSA分别于2016年、2017年对3-MCPD设定并更新了每日耐受摄入量(tolerable daily intake, TDI),确定TDI为每公斤体重2µg/kg, bw。
JECFA(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下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oint FAO/WHO Expert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s)2016年确定的3-MCPD的TDI为4µg/kg, bw。
EFSA和JECFA设定的3- MCPD的每日耐受摄入量TDI略有差异。
按照香港消委会估计的数据,以1个月大4.3公斤婴儿为例,如果每日进食奶粉106克(0.106公斤),以3-MCPD含量最高(120 µg/kg)的奶粉计算,那么报道中的奶粉是否超标?

计算方式:
EFSA:2µg/kg, bw × 4.3kg
JECFA:4µg/kg, bw × 4.3kg
产品:120 µg/kg × 0.106kg
由此可见,3-MCPD含量最高的奶粉确实在JECFA的限量范围内,但是超出EFSA的每日耐受摄入量TDI。因此,雀巢、惠氏、贝拉米、a2等公司均发表声明,称“在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的最新推荐限量值之内”。

(图片来源于网络)
是否超标?(参照欧盟法规)

由此可见,GE含量最高的奶粉(29 μg/kg)确实在欧盟法规Regulation (EU) 2018/290的限量范围内(50 μg/kg),该法规已于2018年3月19日实行。
3-MCPD含量最高的奶粉,也符合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欧盟法规(该法规尚在修订中),但如上面分析,该奶粉中的3-MCPD超出EFSA的每日耐受摄入量TDI,不知后续欧盟是否会对3-MCPD的TDI进行修订。
因此,上述公司在声明中称“低于欧盟委员会于2018年制定的关于缩水甘油酯的监管限制”。
减少植物油中的3-MCPD & GE
鉴于欧盟正在修订相关法规以降低3-MCPD在食品中,尤其是油脂中的含量,欧盟成员国的生产商、以及其他国家的供货商已经在积极响应,使得产品符合法规要求。
主要对策包括在种植、生产环节去除氯。若原油中含有大量氯,则精炼后的食用植物油中GE、3-MCPD含量较高。
其他安全风险
悉数危害
全球最大的棕榈油生产商——马来西亚的森达美种植园有限公司 (Sime Darby Plantation),在今年2月于印尼举办的第6次棕油生产国理事会(CPOPC)会议上指出,多年以来,陆续发现植物油中存在多种食品安全风险,包括:
1992-1999年间:重金属,如砷、铅、镉。
2001年:多环芳烃化合物(PAHs)。EFSA曾公布科研结果认为PAHs具有遗传毒性及致癌性。
2005年:农药残留。
2006年:精炼植物油3-MCPD和GE含量明显,尤其在棕榈油中。
2008年:矿物油。污染途径多样,如运输食用植物油的油罐、储存时与食用植物油接触的包装。
2011年:邻苯二甲酸盐(Phthalates)。这类物质存在于食品原料接触的塑料软管或包装材料中,食用植物油在运输和生产环节均存在被污染的可能。
相关案例
2019年10月,在法国、荷兰、德国市场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中,检出有害物质矿物油芳香烃(Mineral Oil Aromatic Hydrocarbon, MOAH)。EFSA对此类物质进行风险评估,认为可能具有遗传毒性和致癌性,并且几乎存在于所有的食品中,只是含量有所差异。
婴儿由于发育尚未完善,且体重较低,对有害物质尤其敏感。森达美种植园有限公司指出,某些国际知名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商,在向市场供货前也没有检测产品中的矿物油芳香烃。
结论
基于以上,可以看出,本次香港消费者协会披露的婴儿奶粉中检测出3-MCPED和GE,并不是第一次引起国际食品安全机构与各国政府的注意。2016年,意大利消费者保护组织也曾警告父母不要给孩子购买含棕榈油的食品,原因也是在食品中发现这两类物质含量较高。
针对本次报道中涉及的婴配产品,通过对比JECFA限量和欧盟法规,可以看到,3-MCPED和GE均在限量范围之内,符合香港食物安全中心所公告的:全部奶粉都不超标。
不过,由于植物油中还存在其他食品安全风险,所以可以推论,或许婴幼儿奶粉中还会继续披露出由植物油引起的其他食品安全风险。可以期待的是,每一次食品安全风险的曝光,都将推动国内外立法机构对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的食用安全。
参考文献:
GB 271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EFSA. 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18/290 of 26 February 2018amending Regulation (EC) No 1881/2006 as regards maximum levels of glycidyl fatty acid esters in vegetable oils and fats, infant formula, follow-on formula and foods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s intended 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
EFSA.Process contaminants in vegetable oils and foods. 2016
EFSA. Recent development of EU food safety legislation on contaminants, with a particular focus on 3-MCPD esters and glycidyl esters
EFSA.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in Food Scientific Opinion of the Panel on Contaminants in the Food Chain. The EFSA Journal, 2008, 724:1-114.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 婴儿奶粉大检测 9款验出污染物及基因致癌物[J].选择,20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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