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电票没有了版式的要求,还增加了XML的数据电文格式,同时保留PDF、OFD等格式,更加方便纳税人去交付发票。


*票开**操作步骤: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票开**业务--发票填开模块

提醒: 通过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票开**员身份登录电子税局网页后,在【我要办税】模块下就会显示电子发票平台中的【*票开**业务】功能模块,而办税员身份不能开具数电票。
数电票没有份数限制,也没有单张限额,不用申领。但纳税人开具发票的金额不得超过总授信额度。

开具金额总额度,也称为总授信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包括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的上限总金额以及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上限总金额。
案例:试点纳税人A公司,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同时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2023年6月开具金额总额度为550万元。
2023年6月1日至25日,A公司领用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应从开具金额总额度中扣除250万元),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了25份纸质专票,合计金额250万元(不再重复从开具金额总额度中扣除),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金额200万元(应从开具金额总额度中扣除200万元),则6月25日后剩余可用额度为100万元(550万元-25×1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纳税人在立即*票开**页面选择发票类型、票种标签等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蓝字发票开具表单视图界面,或点击右上角“切换至票样视图”切换成票样视图进行填写。
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后,点击页面最下方的“发票开具”,*票开**完成会有“*票开**成功”的提示页面,在该提示页面企业可以选择发票交付方式。
“邮箱交付”:在弹出页面选择文件格式、输入邮箱地址,然后点击“发送”即可;
“二维码交付”:在弹出页面将二维码展示或截图给购买方,有购买方自行扫描获取发票;
“发票*载下**PDF”“发票*载下**OFD”“*载下**为XML”:可将发票*载下**到电脑本地,再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给购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