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安联手IEO,最终谁能向投资者负责?

2019年1月3日,就是在Launchpad,18分钟内,720万美元的BitTorrent代币BTT宣告销售一空;2月底,Fetch.AI项目在币安Launchpad上 22秒内筹集了600万美元。这些奇迹,都是以IEO的方式发生的。

Launchpad是币安在 2017年上线的区块链项目募资平台。早在2017年,就有Gifto与Bread Wallet两个项目在这里进行IEO,并在当时独领风骚。

IEO是Initial Exchange Offerings的缩写,可以理解为以交易所为核心的Token发行,IEO没有融资认购的过程,直接上线交易所让用户买卖,该交易所也会成为该代币在二级市场上的主力交易市场。

币安联手IEO,最终谁能向投资者负责?

比起以前的代币发行方式,IEO可谓好处多多。

首先普通投资者们有了保障,项目必上交易所,也就相当于自己的钱终归不会打了水漂。

其次项目方也兴致勃勃,因为在交易所直接IEO,相当于受众面扩大到整个交易所的用户,省却了自己费力找投资人的功夫。

对于真正优质的项目和早期创业者来说,IEO不但是一个好的融资途径,而且可以省去大量费用和精力上线交易平台,专注于项目研发和社区运营。

对于交易所,IEO最直观的好处,就是扩大交易量和日活。项目的粉丝会作为新用户及其资金会随着项目大量涌入,他们中的一些人最终可能会成为交易所的老用户。这样的活动,比传统的邀请返佣、交易大赛等运营手段更加诱人。

但实际上,业内还在对IEO的价值有分歧,看好者认为,IEO与ICO不同,通过IEO模式进行融资是需要通过交易所的一系列审查后才能进行融资。虽说交易所并不能完全辨别出项目的前景,但每个交易所在进行IEO之前都会认真去审查项目,为自身用户减少一定的风险。

前金丘区块链研究院院长洪蜀宁对这个观点也提出了质疑。“IEO和传统ICO相比,多了一道交易所筛选的程序,对于提高项目的可信度有一定效果,但效果有限,因为交易所并没有足够的能力和动力去筛选出有价值的项目。”

过度依靠交易所本身而又没有约束其自身的约束机制,导致很难避免交易所的主观作恶。同时由于IEO的整体机制并不完善,也会导致交易所和项目方的权责并不清晰。

权责不清晰导致投资者及监督方无法追责,最终项目将无人负责。

“大部分交易所也都有专门的上币规则和项目审核团队,但现实是有问题的项目一样有很多,所以同理,任何人都不能保障IEO的项目更靠谱,除非交易所愿意通过设立像保证金的这种责任机制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但很显然,交易所不会做这种机制。”熊昊表示。

对于Launchpad的定位和权责问题,何一回应称,币安只是给项目方提供了一个开放的平台,同时,项目涨跌是市场行为,币安并没有为谁去背书。

至于权责问题,她表示,现在整个加密货币市场由于没有规则,币安能做到的就是自我约束,用团队自己的标准去筛选项目。例如:商业模型是不是成立。技术沉淀是不是足够。项目团队是不是稳定,价格是不是合理。

币安联手IEO,最终谁能向投资者负责?

上图是币安公开的项目上交易所的标准,从中可以看到条件非常宽泛。从这些条件中很难看出这是一个真正负责的标准。

币安的这番表态也反映出行业的客观现状,完全没有监督和监管机制。依靠加密货币交易所所谓的自我约束,作为投资者只能寄希望于交易所不会作恶。也许未来随着更多交易所推出IEO,这种既用自己平台帮助项目站台,最后出事跟交易所无关的“甩锅”态度会成为常态。

ICO模式下,项目方还是要进行路演,要披露更多的信息让投资者了解。投资者也会通过更多手段和方法去了解项目。但在IEO模式下,似乎双方都省了很多事儿,只要让投资者知道项目是有交易所背书就可以了。项目方缺乏动力去做宣传,投资者基于信任也不会去了解项目更多信息。

实际上,我们的近邻韩国也在2018年开始IEO模式的探索。据《韩国IEO募资上币报告》统计目前Cashierest、Bitsonic、Probit、BTCC Korea、Coinzest、Coinbene、Coinrail、Bitforex、IDCM等多家交易所已经推出IEO平台,包括SPIN、VESTELLA、Clink等多个项目已通过IEO完成募集。

2018年11月KBSA(韩国区块链创业协会)与韩国区块链产业振兴协会以及高丽大学加密货币研究中心共同宣布了IEO指导方针。该指导方针构成包括买方保护、发展规划、技术资料、法律合规、安全五个方面的数十个项目审查,并最终形成打分机制,不同分数授予不同的售卖额度。KBSA副会长Ted Koo在接受采访时表示,IEO Guideline将根据实际案例,持续进行升级完善。

相比于传统的融资模式,区块链项目在信息披露以及募资计划安排等方面仍处于原始状态。交易所与项目方的权责应该有较为明确的区分,同时,也应该有第三方来进行监督。将经纪业务+保荐业务+审批业务+交易所业务都由一个主体扮演一定会出现问题。

监管问题凸显

在中国,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中曾明确提到一些不法分子正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存在重大风险。

业内人士表示:IEO本质上也是一种发售代币的行为,与ICO在法律认定上并无太大区别。虽然法律定义不会有本质不同,但在所负法律责任方面却有一定差别。

IEO模式下,加密货币交易所的价值和地位愈加凸显,随之而来的是更加沉重的法律责任和市场责任。交易所不应过于短视,只看重眼前因为IEO模式带来的短期利益,忽视加密货币行业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