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易时尚 LEI (覆盖100万读者的时尚观察)
天下千万红,唯有中国红独得大家宠爱。不过,最红还属Hermes的Birkin包。
都说世界上有两种人:买得起Hermes的,和买不起Hermes的,而后者,完全是因为穷。
比如我。

当然,说起Hermes,对于喜欢包包的妹纸来说,Hermes的Birkin包一直是他们心中的Dream Bag,甚至不惜忍痛割爱把其他宝贝给卖掉,凑钱再入一枚BKF!BKC的磁场到底有多强大,这枚包牛(低)逼(调)的远在一公里以外也能被雷达扫描出来。《欲望都市》里店员结结巴巴的台词,就把这件事情阐述的淋漓尽致:
“It’s not a bag , it’s a Birkin”。

但你一定认为,爱Birkin只是女人的专属权利。
其实,对于男人,它也可能也是一种毒药。
男人发起狠来更可怕!
不信你看....






臃肿的男人身体还是限制了灵魂的放飞,20岁那年他出柜了,也割胃了,为了减肥。这枚妖娆的小灵魂彻底变了,唯一没变的是出门还是拎着他各种颜色、各种材质的——Hermes。别不服,这位人肉黑丝男拿起Hermes来就是很傲娇,鳄鱼皮Birkin和Kelly保证看得你肾痒。

所,作为女人的你,你会想输给一个狂热于透视、蕾丝、齐b,hot程度堪比亿万个超模附身的——男人吗?虽然Hermes早已成为了super‘白富美’的代名词,但依旧还有些很不安分的男子在骚动着。
你以为他只是个个例,天真如你。

最流弊的接下来这位,来自泰国的Peepy(名字发音同‘屁屁’),他呢,人称‘炫爱马仕炫老娘小王几’,去到哪都是Hermes在左,老娘在右。

每次这对母子出现,都感觉是曼谷大皇宫的佛祖开光了,光照射瞎万人眼!
我用我的钱包起誓:接下来即将亮瞎你的钛合金什么眼的图绝对不是P的。





显然,屁屁是把全球Hermes橱窗的包都搬去自己家了,他自己好像对此也不是那么在意,毕竟除了Hermes的包包,他还有成山的Hermes and 比Hermes还高级的珠宝。

这哪里是正常人梦寐以求的鸽子蛋,简直就是鹅蛋!只管大!!

大也不够!更要多!多!多!!


屁屁的标志性pose就是托腮卖萌,好像在说:萨瓦迪卡,来来来,宝宝有很多爱马仕迪卡~

最后,还有一位,也是Hermes的狂热饭。
堪称‘Birkin街拍王子’的Marc Jacobs小马哥,在LV任职期间不好好为自家产品带盐,反倒吃上了Hermes。求LV的心理阴影面子,一副自家养了奸细的既视感。


不过话说回来,都知道Birkin、Kelly和Constance难买,除了配货之外,要跟sales打好关系,还要有拯救银河系的运气。所以比起买到一只Birkin,那种“积攒了半辈子人品,与sales斗智斗勇,最终获得一只Birkin”的“艰难”历程更让人enjoy吧,这就是人的本性。世界很多性感的男人,都像小马哥他们一样爱着Hermes的,只不过痴迷程度不一样而已。他们一是爱面子,二是很清楚哪里有Birkin,哪里就是女人们的焦点。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你买了一只Birkin,要用什么衣服来搭配呢?
正确答案:
都拿Birkin了还穿什么衣服!
你,get√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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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易时尚由80后作家易北辰和资深时尚评论家L.LEi联合创办,其为签约作者,若转载请写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