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微信贩毒,用烟盒藏毒,为贩卖*品毒**,犯罪嫌疑人郑某和田某想尽了各种办法,但仍未能逃过法律的制裁。6月26日世界禁毒日当天,郑某、田某在北京通州法院受审。
庭审1丨受审称为讨欠款 向借款人贩毒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间,郑某(男,1976年出生)在其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北京某小区地下室的暂住地内,通过手机微信聊天方式分别联系*品毒**上家及下家尹某、董某,居中倒卖*毒冰**共计十余次,从中赚取差价。郑某收到购买毒资后告知尹某、董某藏匿*毒冰**的具体位置河北燕郊某小区某单元楼内红色管道,由尹某、董某自行提取*毒冰**。
2019年1月15日,郑某因涉嫌贩毒在北京市某KTV被民警抓获,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贩卖*毒冰**的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郑某多次向他人贩卖*品毒**,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品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郑某表示,自己多次因吸毒被行政拘留。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间,郑某通过手机微信聊天方式联系了尹某和董某,共计向二人倒卖*品毒**十余次,其中想董某倒卖了五、六次。几人以微信红包转账结算,每次数额从50至几百不等。
郑某称其和董某、尹某早年相识,因为自己有过吸毒史,所以董某、尹某知道自己能联系上货源。当他们找到其购买*品毒**时,郑某表示自己已经戒毒,并不想掺和购买*品毒**的事请,但想到董某还欠着自己几千块钱,就想着通过这种方法把欠的钱找补回来。郑某称卖*品毒**售价仅为50元每克,转账显示的600元等金额都是欠款的补偿。
但据调查的证据显示,每次董某给郑某转账都是在购买*品毒**之后,且数额都是郑某要求的。
在最后陈述阶段,郑某表示非常后悔,对不起家人,愿意认罪认罚,希望能早日回归社会。该案未当庭宣判。
庭审2丨烟盒藏毒 瘾君子贩毒被判9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3月11日下午,辛某联系苏某(另案处理)帮其购买*品毒**,苏某遂联系田某(男,1982年出生)购买*品毒**,后田某在北京市通州区某厂加油站附近,以人民币700元价格向苏某贩卖*品毒**1袋,田某将该袋*品毒**包裹在一个烟盒内藏匿在马路边并告知苏某地点由其自行提取,当日遂被民警查获。涉案*毒冰**1袋、烟盒1个均被起获。田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公诉机关认为,田某贩卖*毒冰**0.6g,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品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两个月。

田某身患强直性脊柱炎,双侧股骨头坏死,因此只能坐在轮椅上受审。1999年因抢劫罪被朝阳法院判刑两年半,那时他还未成年,从少管所出来出来时还是被抬着出来的。也因此,田某在之后的几次吸毒被抓获后,被行政拘留,但因身体原因,均未执行。
田某称,2019年3月11日下午3点多,苏某打电话联系他说要买一个*毒冰**,田某将*毒冰**放在一个烟盒里,藏到了藏到了通州区某加油站附近的马路边上,随后通过微信给苏某发送了定位,还拍了放置*毒冰**位置的视频和照片发给孙某。并通过收款二维码向苏某收取了700元。此次交易,田某从中获利约200元。
而就在被抓获的前两天,田某还在住所吸食了*毒冰**。
最终,通州法院以贩卖*品毒**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田某当庭表示上诉。
解读丨控制*品毒**仍需从源头抓起
两起贩毒案审理法官赵程宇表示,目前我国禁毒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吸毒人数居高不下。从案件审理实践来看,大量*毒涉**案件往往是因为末端的吸毒人员群体较大,从而导致*品毒**产业链的难以断绝。有吸毒必然就有贩毒,而吸毒也有可能导致容留吸毒、非法持有*品毒**等犯罪问题。
赵程宇表示,在审判过程中也要依法严厉打击*品毒**犯罪,同时希望在*品毒**的源头上能够控制*品毒**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