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出行,使用抢票软件有风险,购票付款须谨慎

国庆假期到来

新一轮的抢票大战拉开序幕

十一出行,使用抢票软件有风险,购票付款须谨慎

随着互联网的发达

越来越多的乘客选择了网上购票

网上购票虽然省去了

通宵排队的辛苦

但出游高峰期的车票

常常还是一票难求

十一出行,使用抢票软件有风险,购票付款须谨慎

有人说

“别着急,我有法宝”

转身打开手机上的抢票软件

一口气买下40元的“加速包”

十一出行,使用抢票软件有风险,购票付款须谨慎

但是

抢票软件真的靠谱吗?

法律对于抢票软件又是

如何界定的呢?

十一出行,使用抢票软件有风险,购票付款须谨慎

抢票软件是否合法?

目前市场上的抢票软件平台大部分是免费的,但是一般需要购买加速包或缴纳会员费会提升购票成功的概率。或许有人会提出质疑,抢票软件平台的经营模式似乎有“网络黄牛”之嫌,就此我们不妨看一下我国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抢票软件平台提供无偿购票服务的行为本身并不违法。 但是,如果有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证,通过抢票软件进行大量购票并加价转售从而牟取暴利,即符合“倒卖车票罪”构成要件。

抢票软件平台收取乘客的钱款代为购票的“收钱代刷”行为应当属于民事上的委托代购行为,即乘客委托平台有偿代为购买车票,类似于火车票售票点的经营模式。平台应当取得工商部门等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资质方能售票,否则就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罪”。

使用抢票软件的潜在法律风险

因为抢票软件使用的是诸如自动识别验证码、自动提交订单等技术手段,其效率自然比人工购票要高,同时有些抢票软件还会“贴心”地提醒乘客应当购票的日期和推荐其他可替换的出行方式,因此受到不少乘客的青睐。但是看似高效便捷的购票方式,却可能隐藏着法律风险。

乘客可能“被消费”

目前抢票软件的收费项目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价格不等的加速包,另一种是充值成为会员,享受会员抢票特权。一些软件在购买加速包和会员费上是自动勾选项目,乘客一不留神就可能“被消费”了。但是乘客购买收费项目后,是否一定能购票成功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抢票软件的信息更新率和稳定性均不如官网购票系统,因此加钱也不意味着一定可以买到票。另外,如果抢票不成功,其因购票支出的加速包费用和会员费,抢票软件也不予退还。

个人信息可能“被*取盗**”

乘客通过抢票软件购票必须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信息,而抢票软件平台有义务对其掌握的乘客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但是仍无法排除平台工作人员出于私利,将乘客的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万一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就有可能沦为他人倒票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工具。

乘客财产安全“有隐患”

有些不法分子看到了假期前火爆的抢票市场,他们利用技术手段制作包含病毒木马的盗版山寨抢票软件,利用人们对车票的迫切需求,打出“抢票神器”、“抢票合集”等噱头,吸引购票的乘客*载下**安装相应的软件。乘客一旦安装了不法分子的山寨抢票软件,客户终端就会成为病毒木马感染的对象。不法分子可以通过病毒木马窃取乘客个人信息、支付信息等,甚至可以直接控制乘客安装了抢票软件的PC终端和网络终端,严重危害乘客的个人财产安全。

《网络安全法》第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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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法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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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度

70 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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