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拿大华裔长者被控违法卖烟 投诉歧视遭驳回
中国侨网7月25日电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一名在加拿大安省多伦多市中心经营便利店的华裔残障长者,遭市府*草烟**缉查人员“钓鱼”执法,被控向未成年人士出售香烟,当事人向安省*权人**委员会投诉缉查人员基于种族及残障等原因对其歧视。案件日前被安省*权人**委员会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
原告为一名67岁华裔长者,他控告多伦多市政府及一名多市公共卫生局*草烟**缉查员。当事人声称在2014年8月1日早上约9时,一名女青年前往他的便利店买烟,当事人声称他问女青年是否带有身份证明文件(ID),对方回答有。他于是从柜内拿取香烟。他称将香烟交给女青年前再次要求查看证件,女青年表示有证件并开始寻找。他表示,根据判断相信女青年超过19岁,于是将烟交给对方。
*权人**委员会官员表示,即使根据当事人对事件的陈述,他并没有实际查看女青年的身份证明文件。
根据安省禁烟法,向19岁以下人士出售香烟属违法行为。如果店主相信顾客年龄超过19岁,又实际查看过顾客ID不存在违法行为。安省法律又规定,即使顾客外表看起来不足25岁,在未查看ID的情况下出售或提供香烟属违法。在本案店主判断买烟者年龄超过19岁但不足25岁,仍有责任须查看其ID。
当事人声称女青年离开便利店后约十分钟,女*草烟**缉查员进到便利店将证件向柜台上一丢,粗鲁地表明缉查身份,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和店铺营业证。他告诉缉查员自己有健康问题、是残障人士并出示医生证明。
缉查员有权将文件拍照
当事人指缉查员将他的驾照拍照,他认为对方并没有这样的权利。*权人**委员会官员表示,*草烟**缉查人员有权将缉查过程中看到的文件拍照存证,做为日后出庭的证据。安省没有法律禁止缉查人员拍摄当事人的身份证。
当事人声称在拍摄其驾照之后,女缉查员继续向他叫嚷,并向当事人个人及其店铺各开出一张告票。缉查员向*权人**听证庭提供的书面回应指,她负责市中心地区的*草烟**法执法缉查,邀请一名15岁女高中生前往原告便利店成功买得香烟。
当事人和缉查员对原告如何接待女学生买烟有不同说法。被告声称他要求缉查员将那名高中生叫回便利店当面对质,缉查员同意将女学生叫回并出示ID。当事人声称女缉查员没有将女学生叫回,并准备离开。他要求缉查员留下来遭拒绝。当事人于是向缉查员表示如果她执意离开,他将致电911报警。
当事人声称警要他“闭嘴”
当事人随后声称他当时感到疼痛,于是打911求助。911接线员也向他大喊大叫,一名警员随后来到现场,缉查员与警员交谈后离开。当事人声称警员走近他让他“闭嘴”,他随后向警员出示证明其残障的医生纸,警员告诉他这与事件没有关系。警员随后也离开。
当事人于2015年3月向安省人员委员会投诉,指市府官员在缉查过程中基于种族、肤色和残障、年龄对他进行歧视,违反*权人**法(Human Rights Code)。
根据安省*权人**委员会于9月29日发出“案件评估指引”,*权人**法庭于2016年4月29日对案件进行“概括听证”,目的是初步评估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否有力,案件是否有胜诉可能。该案件在“概括听证”程序中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