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前夕,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浦东检察院”)、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静安检察院”)相继发布*品毒**犯罪检察工作白皮书及*毒涉**犯罪案例,揭示了近年来*品毒**犯罪的新趋势:快递寄送*品毒**犯罪高发;新型*品毒**案件高发;未成年人、青年人出于好奇心网购*品毒**案件多发。
江西高二学生林某某在2019年1-3月先后3次从境外购买*麻大**,快递包裹入境时被浦东海关查获。该包裹内的两包黄绿色固体共重262.09克,均被检出四氢*麻大**酚成分。
案发时林某某不满18岁。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林某某不仅网购*麻大**,还在校园里转卖给他人吸食。林某某被浦东检察院以*私走**、贩卖*品毒**罪依法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1500元。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林某某最初在网上听人描述吸食*麻大**而产生好奇,逐步发展到*私走**、贩卖*品毒**,走上“以贩养吸”的犯罪道路,“这警示家长一定要履行监护责任,让孩子免受网络不良信息诱导,加强对未成年人行为的监管,教导他们珍爱生命、远离*品毒**”。
2021年,浦东检察院办理物流寄递渠道*毒涉**案件35件,涉及普通快递、国际邮包等多种形式。贩运群体(或人员)由传统意义上的专业贩运人员转向通过寄递方式“零包散运”型。*品毒**贩运伪装手法多种多样,传统*品毒**一般以图书或箱包夹带的方式寄递,而新型*品毒**多直接以药品或*子烟电**的形式直接寄递。互联网世界虚拟性、身份账号匿名化、*品毒**交易“人货分离”“时空分离”等特征给案件办理带来挑战。
近5年,静安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品毒**犯罪案件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品毒**犯罪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占*品毒**案件总数的比例由2017年的6.0%增长至2021年的36.4%。市内寄递*品毒**案件中,利用同城“闪送”“跑腿”寄递*品毒**的案件高达83.3%,智能快递柜、“闪送”等物流新业态仍存监管盲区。涉寄递*品毒**案件的被告人趋年轻化,此类案件被告人30岁以下的占49.1%。
静安检察院检察官还告诉记者,近两年,寄递的*品毒**出现了新精神活性物质“蓝精灵”“犀牛液”“上头*子烟电**”等。静安检察院2021年办理的4件涉寄递*品毒**案均为贩卖合成*麻大**素案件。
2021年7-8月,35岁的张某某在明知其贩卖的*子烟电**油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先后5次以驾车上门送货的方式向闵某某出售含有合成*麻大**素的电子油烟。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贩卖*品毒**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金1万元。
浦东检察院检察官告诉记者,“*子烟电**”已成为合成*麻大**素的主要载体,微信、快递、闪送成为贩卖*品毒**的主要工具,依托快递、闪送、“跑腿”等物流服务发货运输,交易方式隐蔽,流通速度快,流通范围广。
检察官称,快递行业要严格落实应检尽检,提高从业人员识毒辨毒能力。静安检察院曾联合邮政管理部门等会签《关于建立邮政监管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的意见》,形成监管合力。
来源:中国青年报、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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