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采新政落地患者减轻负担 (医药集采对老百姓好处)

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近日,江苏省采取网上报价方式开展第三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本轮采购共41个品种,主要涉及抗肿瘤、抗感染、哮喘、凝血、消炎镇痛等领域,为江苏临床用量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品种。185家企业激烈竞价,最终39个品种采购成功,118家企业、163个产品拟中选,参与企业中选率达到64%,临床主流产品大多中选;拟中选产品平均降幅42%、最大降幅85%,有效降低了相关药品价格。按上年度采购量测算,中选结果执行后预计每年可节约采购资金约7亿元。目前,采购结果已经公示,约定采购量落实、购销合同签订、医保基金预付等后续工作将陆续开展。

迄今为止,江苏已累计执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7批、开展省级药品带量采购3批,每年因集采节约的药品费用支出近163.5亿元。省内各地积极落实集采工作成果,切实降低了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各地加速落实集采成果

12月1日起,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正式在连云港落地,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和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将全面执行中选结果。此次集采共有60种药品中选,平均降幅48%,涉及31个治疗类别,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抗感染、消化道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肺癌、肝癌、肾癌、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连云港市参加本批次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共137家,年约定采购量为946.22万(片/支等),按约定采购量测算,预计每年可节省费用3027.64万元。

徐州市共188家医疗机构参加本批次药品集采,主要包括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队军**医疗机构和部分自愿参加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药机构。按照徐州市有关数据测算,中选药品平均降幅80%、最高降幅98%,中选药品签约采购总量4226.51万片(粒/袋/支),预计年可节约采购资金约1.9亿元。截至11月底,徐州市已先后推进七批次国家药品集采及省两批药品集采,共316个品种全面落地执行。

此外,为了保障集采药品稳定供应,本次集采药品还首次引入“一省双供,双重保障”模式,当主供企业出现断供等特殊情况时,备供企业可按有关程序替代主供企业及时供应,这将对药品及时、稳定、顺畅的供应提供双重保障,也为患者提供了“双保险”。

切实降低群众看病成本

12月1日,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在无锡落地。本次集采在降血压领域首次纳入了缓控释剂型,如硝苯地平控释片、美托洛尔缓释片。“以前一盒要47.04元,现在5元都不到,能省不少钱呢。”家住无锡梁溪区73岁的李老伯患有高血压多年,此次集采,他一直服用的降压药硝苯地平控释片(30毫克×14片/盒,合肥立方制药)被纳入范畴,价格降为4.87元/盒,降幅达89.6%,按每天吃一片来计算,一年可节省1100元。

记者梳理发现,本轮集中采购中,不少常用药的价格都出现大幅下降。例如,降压药领域的缓控释剂型药物首次纳入国家集采,硝苯地平缓释、控释片中选产品与同品规挂网产品相比,平均降幅超80%,其中硝苯地平控释片从原来的每片3.5元降到0.3元,高血压患者用药负担明显减轻;重大疾病用药方面,肝癌一线靶向药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4×30粒/盒,正大天晴药业),价格从集采前2176元/盒降为789元/盒,降幅达63.7%,一个治疗周期可节约费用近万元;慢性病用药方面,中选的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新药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与同品规挂网产品相比较,降幅超90%。

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2020年1月开始执行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来,江苏完善国家集采药品接续做法,并制定省级集采药品接续规则,成功开展国家第二批、第四批药品集采和省第一轮药品集采期满接续工作,累计42个品种接续采购成功,在保障临床供应的同时有效降低价格,持续减轻群众负担。近日,省医保局新增执行国家组织3批次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第6、7批国家药品集采,第2批国家骨科人工关节产品),预计每年可为全省节约药品耗材费用约46亿元,有效减轻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目前,江苏已完成省第三轮药品和省第七轮医用耗材带量采购,39个中选药品平均降幅超过42%,耗材腔镜吻合器等4个采购品种平均降幅超过50%,预计分别每年节约采购资金7亿元和11.5亿元。

新一轮集采工作接续启动

加快落实本轮集采工作成果的同时,新一轮集采工作也已启动。12月2日,省医保局下发《江苏省第八轮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将对骨科创伤类开展带量采购。据悉,省第八轮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预计将于12月底完成开标。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专家组成员、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院长常峰指出,中选药品落地只是集采的第一步,落地执行后,还应加强生产、流通、经营、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协同医保支付等配套政策,确保集采成果落地见效。未来,集采还将以常态化、制度化、联盟化推进。

江苏坚持将药品集中采购作为持续聚焦民生实事,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的重要举措。此前,江苏牵头组建国家集采期满药品接续省际联盟,并获得国家医保局批准,具体接续方案正在制定中。此外,对于群众负担较重、需求迫切、反馈集中的品种,省医保局将在采购品种遴选时予以重点考虑。

下一步,全省医保部门将常态化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扩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推进耗材带量采购扩面提速,让集采红利更多更广地惠及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江苏经济报记者 周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