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今人的看法、今天的法律,陪嫁与陪房,理应是妻子的私人财富。既然被休,妻子离开,当然会带着这些财物走。就有不少人在我文下留言,“按照法律,贾敏的嫁妆是要给林黛玉的,林家族人不可能侵占”。

我也希望如此,给妇女保留最后一点权利。但是很可惜,我并没有找到这样的“法律”,除非是在某些穿越的网络小说里。而在古代流传下来的作品中,倒是有相反的记载。
《孔雀东南飞》里有这样一段:“妾有绣腰襦,葳蕤自生光;红罗复斗帐,四角垂香囊;箱帘六七十,绿碧青丝绳,物物各自异,种种在其中。人贱物亦鄙,不足迎后人,留待作遗施,于今无会因。时时为安慰,久久莫相忘!”

上过高中的都应该读过这首诗吧?当然,大部分人读过也忘了。不是讽刺,事实上我也忘了,是查资料复制过来的。这一段写的是兰芝被休,与丈夫话别,把她的衣服、斗帐、箱帘都留下来了。诗中似乎是说,留下是为了作纪念。可是纪念品有几件就行了,为什么“六七十”个箱子全留下来?纪念得过来吗?
我没有别的根据,孤证不能取信。那么到王熙凤这里,我们来分析一 下。

王熙凤自称王家的门缝子扫一扫,就够贾家过一辈子了。这话可能有点夸张,但也说明王家之富。不过富归富,像某些穿越小说里的“几个庄子、几个铺子”的陪嫁,可能性还是不大。因为全书都没有写过王熙凤直接或间接管理商铺,只写了她派心腹旺儿夫妇经营高利贷——高利贷是违法的。虽然有权有势,如果有合法生意,何必把精力放在违法事业上?

前面我有一篇讨论林家财产的文章,有读者给我留言,认为贾敏的嫁妆会原封不动的留给黛玉。这种无知之言,简单叫我哭笑不得。不错,夫家富贵,不需要妻子的嫁妆去补贴生活,但真要几十年“原封不动”、只为留给儿女,是不是太天马行空了?哪怕仅仅是为了面子,妻子是不是会隔三差五、逢年过节拿出嫁妆里的首饰佩戴一下,以示富裕?是不是会用嫁妆中的东西送人,“这是我娘家带来的,不是随便买的”,以示情意?要是把娘家的东西“珍藏密敛”,一切日常应用、人情往来、开销支出,全用婆家的,那才是不开眼的小家子气呢。

以上是普遍而言。具体到王熙凤,情况又有不同。王熙凤管家多年,“公中的”由她分配,她当然可以任意挑选取用。另一方面,“公中的”开支不足,是不是也会动用她个人财产作为补充?你不相信?你以为王熙凤不会拿私房贴补家用?你忘了邢夫人与夏太监勒索,王熙凤把金项圈当了四百两银子,这金项圈肯定是王熙凤自己的吧?当然,当的时候,她是想着回头要赎的,可是家事日益糜烂,真的能赎回来吗?

财产之外,人也是重要的。王家给凤姐的,有四个陪嫁丫鬟,还有不知确数的“陪房”。
凤姐的陪房,点明了的只有旺儿夫妻。七十二回“来旺妇倚势霸成亲”,已经有成年的儿子,可见来旺夫妻肯定要比凤姐年纪大得多,是婚后跟着凤姐一起来到贾家的。

抄检大观园时,有周瑞、吴兴、郑华、来旺、来喜五家陪房,又添上邢夫人的王善保家的。前五者中,除了周瑞家的点明过是王夫人陪房之外,其余都没有明确交代。虽然来旺、来喜名字相近,也不能排除是到贾府后改的名。所以能够确定是凤姐陪房的,仍旧只有来旺一家。

来旺夫妻是凤姐心腹,替她经营高利贷生意,还有一些违法的隐秘事。但是凤姐把他们当心腹,厚待他们,甚至引起林之孝的不满,他们对凤姐可未必是全心全意。派来旺去*杀暗**张华父子,来旺就没有听命。这应该是很关键的情节。八十回以后凤姐获罪、贾府获罪,张华事件也会是其中罪状之一。那么,来旺夫妻或者同罪,或者成为“污点证人”,甚至也可能就是他们出首、导致凤姐加重罪行。在“大厦倾”后,来旺夫妻下落如何,已经无关紧要,肯定不会与被休而死的凤姐同归了。

至于四个陪嫁丫头,平儿说过,“死的死,去的去,只留我一个孤鬼”,另外三个已经淡出了舞台。而仅剩的一个平儿——
平儿是个好姑娘。善良、周到、有能力才干。在某篇网文中,甚至把她称为“男人最想娶的女孩”。数百年来那么多读者,对钗黛袭晴有黑有粉,各有好恶,倒从来没听过说平儿坏话的。

这样一个好姑娘,大家(包括我)都希望她能有个好下场。于是有人设想,她在凤姐被休后,会被贾琏扶正,成为正室夫人,像贾雨村的娇杏一样。甚至在某续书中,也采取了这个设想。
但是!平儿除了善良、周到、能力强之外,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忠诚,并且主要是对王熙凤的忠诚。正如小厮兴儿所说:“一味赤胆忠心伏侍他”,甚至受到多少不公平待遇,也不改忠诚。

凤姐的结局,有“三人木”即被休、有“反数了卿卿性命”死亡,当然是先被休后死亡的。在被休之时,如果平儿跟着她离开,就不会被“扶正”;如果留在贾府,就意味着离弃、背叛了落魄的王熙凤。以平儿的忠诚,你认为她会选哪一种呢?
凤姐在众叛亲离之际,仍旧会有平儿为伴,是她一生最大的幸事。但即使有些幸事,也难改她结局的凄凉悲惨。同样的,平儿也难改凄凉悲惨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