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几年听到越来越多“XXX城投债务违约或者寻求展期、我国2022年城投债务规模达到65万亿、财政部重申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等消息?很多人可能不是特别了解这其中隐藏的一些内容,接下来先简单讲一下。

一、想必“基建狂魔”这个称号,我们国人非常熟悉。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大力兴建公路、工业园区等基础设施,其实它的背后多有城投公司功劳。法律规定政府不能直接从银行*款贷**,所以政府如果想要投资建设,需要成立专门的公司,当然就是这些城投,像我们平常听过的“XXX城市建设投资公司、XXX发展投资公司”等,统称为“城投”,通俗讲就是政府的孩子。
二、1994年分税制改革很大程度促进后面土地财政的诞生,地方为了增加收入,卖掉土地给开发商。(关于‘分税制改革、“土地财政”感兴趣的可以详细了解一下,此处不做赘述)。但是在卖给开发商之前,需要做前期开发或者说一级开发,就是*迁拆**、土地整理,七通一平(通水通电....平整土地)。当然这些事情需要交给城投来做,有的还必须交给城投来做,涉及到*迁拆**事项,市场上的公司根本也搞不定,因为需要政府支持。但是城投又没有资金所以只能向银行借。众所周知,银行借款是需要抵押物的,因此政府将这些土地啊什么的先划给城投,然后城投再拿来进行抵押*款贷**,从而完成一级开发。最后交给政府进行拍卖,由开发商进行二级开发,也就是开始建楼了,大致是这么个流程。也是政府、城投、银行三者之间简单的关系。

现代桥梁建筑,中国广州洛溪大桥
三、08年金融危机之后,房地产迎来发展高峰,随之而来的是城投的数量还有规模都越来越大。08年金融危机,中央提出“4万亿救市”,但其实中央投入了1.18万亿,剩下的向老百姓和金融机构借,这其中就属城投借的多。因为不断的投资和建设才能带来持续的经济增长,大水漫灌的结果必然是泥沙俱下,财政状况不佳的地方也能大量借钱,盈利能力堪忧的项目也能大量融资。
当然,在快速的城市化和工业化中,也一定会有债务存在,但是只要城市扩张,产业引进,人口流入,地价就会上涨,从而获得的收益是可以偿还债务的。本质就是拿未来的收益偿还现在的债务。尤其是对于东部经济发达城市,江苏啊、浙江啊,一个接一个的项目,债务也不是什么问题。对于西部经济不发达城市,那可能就没有这么理想。但是通过中央转移支付,同样也能够实现债务偿还,毕竟孩子嘛,还得家长来疼。但少数城市时,可以这么做,可经济增速一旦放缓,地价下跌,土地收入减少。那全国各地累计的债务就会成为沉重的负担。这也就是为什么这几年出现了越来越多“XXX城投债务违约”等信息。

财务依赖借入资金的概念。抵押*款贷**债务。房子会被带美元符号的卷尺拉着。
四、实际上,作为家长,但凡有办法都不会让出现这些问题,因为影响地方信用,增加今后的融资难度。而这些债务最终由谁承担呢?
第一、银行。城投融资一方面来自银行*款贷**,另一方面来自发行的债券,绝大部分的城投债都是在银行间流动,因此不管是通过*款贷**还是债券获得的资金大部分都源于银行。一是因为城投和政府的这层关系,在我们的观念中,政府背景的企业一般不会出现违约现象。但也只存在于过去,未来不一定。二是因为城投给的利息高。因为有些地方,有些项目风险本身就很大,未来收益不明显,比如修路,本身项目回报周期长,再比如建公园,不仅没有收益,未来可能还得请人维护。因此只能以高利息吸引银行。这些银行大部分也都是地方性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发展也是跟城投密切相关的。因此投资需谨慎。
第二、城投自己。拿这次财政部下发的消息“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又能得到什么信息呢?说是建立市场化机制化解风险,什么叫市场化机制?其实就是释放了一些信号。按照市场化的运营规则,企业如果不能够正常运作,申请破产是常事。毕竟城投还是有资产的,不管够不够,拿这些资产抵押。毕竟城投是公司又不是政府,政府最多只是作为城投的“隐性担保”,因为在《担保法》中,明确规定政府不能作为企业的担保方。那破产就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形式。因此可以预测的是未来将会有部分城投会进行破产操作。
第三、所有人。由于债务的规模过于大,那只能通过上层进行放水印钞稀释资金,当然这样的结果就是导致通胀。代价是非常大的。最终会影响每一个人。对于富人而言,财富可能只是缩水。但对于穷人来说,钱不值钱,更多面临的是生存的问题。
五、其实城投不仅有经济建设的一面,还有帮助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社会效益的一面。如果按照市场化的眼光,没人会去修建公园、公路啊这些基础设施,因为付出和回报不均等。但是这些改善人民生活的项目总得有人去做,而且也必须去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