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食:“人肉搜索”可休矣!成都20岁确诊女子权益谁来保护?

原标题:常态化疫情防控既要保障公众知情权也要兼顾个人信息保护

即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进一步加强了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力度,然而在近期网上曝出成都某20岁女子在新冠确诊前的一系列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均被网友爆料。

笔者看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大家一定要做法科学防控、依法防控。而依法防控则更为重要,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网友擅自发布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比如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照片等,就是典型的侵权行为,必须予以纠正和制止。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期间,为了维护公众利益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而由政府相关部门公开某些当事人的行动轨迹,虽然也可能涉及当事人个人信息,但是在这种特殊情况下不能算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因此,这种度的把握,一定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必须严格把握,避免因跨界而导致违法。

律·食:“人肉搜索”可休矣!成都20岁确诊女子权益谁来保护?

(原创作品,侵权必究)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 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 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 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 动、私密信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 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 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听窃**、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个人信息的定义】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 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 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 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 人信息保护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