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述电子商务法基本概念 (新的电商法对c店有什么影响)

近几年,许多人做起了代购,假如你的朋友圈里要是没几个代购的话,可能都没法“”了。而自己或者朋友出国,多多少少都干过代购得戏码,有的人可能做了两次“上瘾了”,就从业余得转向职业了。但是,也不乏一些不法份子,以次充好,弄假货来欺骗消费者。所以,代购的口碑也是五五开,能不能开到真货全凭运气了。

简述电子商务法的中立原则,电子商务法店铺

而现在随着大多数货物通过更多得正规渠道进入中国市场后,商品的价格也逐渐透明了。这让许多做正品代购的朋友们有苦难言,直呼越来越难做了。不过还有一个更闹心的消息要告诉大家,那就是国家将用法律的形式规范整个代购市场

从今年7月开始深圳罗湖口岸安装的人脸识别反水客系统,到现在国家已经正式出台的相关法规。朋友圈里的代购们,你们是否已经感受到了“凛冬将至”的丝丝寒意呢!

在今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历时五年,历经4次审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经过全国人大常委投票表决正是通过!

据悉,这部法律将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它是中国电商领域,第一部综合性法律,对某宝、某东等各大电商平台甚至是微商、代购进行规定,以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且健康的发展!其中部分内容简直就是为规范代购和其他电子商务经营者而设!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换句话说就是:

首先,你需要在工商局进行工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否则将会被看作是违法行为!其次,如果你销售的是特殊类商品,那么除营业执照外,你还需要获得相应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资格。1)销售食品,则需办理相关食品流通许可;2)无中文标签,未通过国家认监委认证的工厂生产,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等等…还有就是你办理工商登记就意味着你要缴税了!1)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意味着你要缴税;2)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也意味着你要缴税。3)如若违反此规定,最高可被罚50万人民币,*税偷**、*税漏**则需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更高的罚款。

除此之外《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

总的来说是,该法目前对于在各大电商平台上的注册卖家会有较大的影响,大家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各类工商/税务的注册、申报、登记、行政许可等等手续。若有违反,不仅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甚至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更关键的是,该法生效之后如果卖家违反了相关规定最高可能会被罚款50万人民币!如果是相应平台违反相关规定最高可能会被罚200万人民币!

对于那些大型代购来说,他们可以得到资格去申请人认证,他们每年所赚的钱完全足够用于缴纳税款成为合法商家,但是对于那些中小代购来说,这样的结果可能会让他们非常不满,毕竟很多个人代购只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赚取一些外快或者生活费,如果这样也需要去登记注册不知道今后大家的代购生意要怎么做下去?

因此,小编为大家总结出了《电子商务法中》跟海外代购有关的内容,借此提醒广大代购朋友们,多多学习,不要因为自己的无心之举就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第九条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第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第十二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二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

第八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