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书经常被称为爱书人的《圣经》。并且被改编成了著名的电影、话剧。
今天,在伦敦街头那个旧址,斯人已经逝去,物是人非,仅保留了一块铜牌纪念这个感人的故事和本书:“ 查令十字街84号,马科思与柯恩书店旧址, 籍海莲·汉芙的书而闻名天下”。
本书其实与爱情无关,仅仅是一个美国的普通穷作家,对英国英文的珍本原著有着很强烈的白羊座执着和癖好,恰逢伦敦这家小小的二手书店可以帮忙代购。
而在这种持续了二十年的书信来购书的同时,作者还为素昧平生的书店店员寄去一些鸡蛋火腿等生活必需品,还有*袜丝**等奢侈品。对,你没有看错,就是曾经的日不落大英帝国,在二战期间,因为没钱买*火军**,被美国以数千万的价格将每年赢利数亿的*袜丝**公司强“买”过去,然后在战后, 20年期间,连去伦敦的钱都没有攒够的美国穷女作家,却在买这些白菜价的珍本英文书之余,还经常给店员们邮寄一些包括鸡蛋这样的“日用品”就能使得大家感激涕零,这事本身应该足以令人深思。
但是,就像希特勒的轰炸没有使得英国丢失其贵族气质一样,在这些书信来往中,你可以发现英国人淡定、淳朴、厚道的生活面貌。与我们今天虽然物质富足,精神世界却极度贫乏形成鲜明的对照。
记得前一阵子读过一本《猎书客》,讲述的是全盛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帝国各个社会阶层中,是如何绞尽脑汁搜罗各种自己喜爱的书籍的人物和故事,当时我就想到,那时候我们的国内,那些达官贵人们,甚至是地主乡绅们,可能在琢磨怎样搜罗珠玉古玩,奇珍异宝吧?
要知道,那时候的英国,每五个人中,也有一个赤贫的人,书中一个搞笑的例子是,一个农民拍卖胜过一个外乡猎书客买到一本书后,竟然送给了对手,令那人十分意外,原来是书名误导了那个农民,他原本还以为是讲关于畜牧和养殖的书籍所以高价购得,但是发现错误后,马上把书交给他认为这个书应该属于的主人。
我经常觉得外国人的脑子是方的,远没有我们国人那样机巧、圆滑和变通,其实,仔细思考一下你才会发现,正是这种傻,才使得社会即使在如此困苦艰难时期,任然保留无法扑灭的精神火种,这普罗米修斯的火种,正是籍由书籍和沁入社会各阶层内心深处的文化教养来传承的。每每想到这些,就特别痛恨那些引导类似塔利班炸掉千年大佛一样行径的破坏了无数文化古迹所谓所谓文化的革命,无论在什么时代,在哪个国家,革命无非是*力暴**打破旧秩序,建立新规则而已,如果有英明智慧,由文明人士导演,而不是由*力暴**和野蛮以革命之名,行*害迫**和破坏之实,那样的变化,才对社会和民众有益。
历史上,古今中外将书籍焚毁,将知识分子野蛮*压镇**的时代有不少,咱们特别多,好在历史都将导演这些愚蠢的人,最终钉上了耻辱柱,哪怕是统一天下的秦始皇也不例外。
文字自有它神奇的力量,在多年之后,哪怕沧海桑田,也能使人铭记一些普通的人,和普通的故事,本书就是明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