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
5月1日“落地”
4月19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从5月1日起,全市所有参加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将全面执行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 本次采购共纳入45种药品,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消化道疾病、精神类疾病、恶性肿瘤等多种治疗领域。
本次集中采购坚持 “量价挂钩、招采合一” 的基本原则和“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工作机制,坚持高质量标准,仍将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作为仿制药入围的条件。
在目录中,记者看到,本次集中采购后, 一批常用药品、抗癌药品费用将明显降低↓
以胃溃疡治疗药物艾司奥美拉唑肠溶片(20mg/片)为例,集采后每片价格 从原来的9.2元下降到1.9元 。
抗癌药索拉非尼单片价格 从原来的95元下降到26.6元 ,按每天2片的服用量计算, 每个月可为患者节约药费4100元。
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抗癌药硼替佐米注射剂(1mg/瓶)单支价格 从原来的1500元降至600元 , 整个疗程可为患者节约费用约3.6万元。
据悉,本次采购主体为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队军**医疗机构和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首年约定采购量和采购周期按照国家联采办公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中相关规则确定,省医保局按照各医疗机构上报量,结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规则,将首年约定采购量分配到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除喹硫平(不同规格适应症不同)未折算外,其他报量未中选规格均按照国家联采办要求,折算至中选规格)。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下一年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药品上年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