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账误区有什么 (这些错误的使用方式可别再用了)

近日,朋友跟我吐槽说,公司来了一个刚毕业的新会计,才来不到2个月,就做错了好几笔账,还把公司买口罩的费用做成了职工福利费,把她气得不行。

对于没什么经验的新手会计,他们可能会想,口罩是买给员工使用的,自然属于职工福利。

但并不是,买口罩的费用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劳动保护支出,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若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允许抵扣增值税。

这些错误的使用方式可别再用了,做账的十种方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家税发[2000]084号):第十五条 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

第五十四条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陪伴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口罩是企业为了应对新冠肺炎感染,为了保护员工而购买的,所以它是属于劳动保护支付。

做账时容易与职工福利混淆的,还有下面这些:

饮水费

这些错误的使用方式可别再用了,做账的十种方式

有很多新手会计会把办公室饮水支出当做职工福利来做,这样做账会有账务风险。

首先,企业每年的福利费一直超过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标准;

其次,老会计不会再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处理,这样会遗留很大的涉税风险。

所以,饮水费应做为:管理费—办公费!

公司防暑费用

这些错误的使用方式可别再用了,做账的十种方式

这块支出,属于劳动保护费,千万别做成福利费了。

什么是劳动保护费?

① 劳动保护,是要求特定岗位员工必须在工作期间使用的用品,具有特定性,用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

② 劳动保护费支出只能是企业为员工发放的物品而不能是补贴。

③ 专岗专用、为工作而发放的用品支出就是劳保费,而提高职工生活质量、具有普遍性的各种补贴支出就是福利费。

劳保费只能指实物,而福利费则不限于实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084号)第十五条 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

第五十四条 劳动保护支出是指却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业务招待费

这些错误的使用方式可别再用了,做账的十种方式

为加强公司的凝聚力,几乎每家公司都有定时聚餐。那么,产生的聚餐费用属于什么呢?

员工聚餐的“餐饮费”发票,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用”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当月结转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接受在线提问(2012年4月11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3、《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税务提醒:

1、员工聚餐不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2、员工聚餐的“餐饮费”发票取得专票,不得抵扣增值税,认证后应做进项额转出。

3、员工年会聚餐的费用在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新手会计初涉实操,犯些错误在所难免,但是会计作为公司财务管理者,应当谨慎再谨慎,毕竟每一个犯出去的错误,都会直接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