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海关近日宣布
自7月16日起
携大量现金过境香港需要申报
违者罚款最高 50万港币
(约合42.2万人民币)
及 监禁两年

香港海关表示
将于7月16日起施行《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以此来打击黑钱以及不法分子的跨境融资活动。任何人若入境香港时身上携带总价值逾12万元港币(或等值外币)(约合10.1万人民币)的现金或不记名可转让的票据,如支票、债券等,均需向海关主动申报,否则将触犯法律,最高可罚款50万港币(约合42.2万人民币)及监禁两年。

香港海关表示
在条例实施后,本地居民或旅客入境时如果有大量现金类的物品,应走“红色通道”并主动向海关作出书面申报。此外,进出口属于同一批次的货物类现金,自7月3日起须通过“现金类物品申报系统”以电子的方式预先申报。如成人知悉其陪同的未满16岁人士身上携带超过12万港币,该名成人有法律责任为他申报或披露。
这项新措施并不是外汇管制
而是履行国际责任
一般旅客不会受太大的影响
而整个清关程序仅需2、3分钟
预计会简便快捷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
神奇的“搜钞犬”!

搜
钞
犬
接受过特别训练的搜钞犬
灵敏的嗅觉
可分辨出钞票墨水的浓度

它们将于7月16号起
驻守全港各口岸关口
如果发现有旅客携带大量现金入境
就会有反应
海关人员就会上前
要求检查旅客行李

香港海关又表示
将于7月16日至10月15日,设定为期3个月的宽限期,对于违反规定的人仅作出书面警告。宽限期满之后,首次违反规定者需向海关缴纳2000港元罚款,无需接受刑事检控,但如果再犯,则会被交给法庭处理,最高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至于在香港国际机场过境的旅客,航空转运货物、过境货物及邮件等,则无须作出申报或披露。
7月16日起
去香港的朋友要注意啦
小心被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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