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军事件视频 (郭军杀人案判决)

郭军杀人案判决,郭军案

以下案例源自《中国刑事警察》:

一、少女大白天遭强奸,淫魔胆大妄为

2009年7月,暑假期间,在武汉一所重点大学读大一的阿美,回到了老家枣阳市熊集镇某村,阿美今年17岁,不仅学习好,人长得也水灵,身材高挑,肤白貌美,淑女气质,是村里有名的“村花”。

郭军杀人案判决,郭军案

阿美父母也因有这么一位才貌双全的女儿感到骄傲,平时都不让阿美下地干活,只负责在家里辅导一下弟弟作业,做做饭,洗洗衣服之类的,每当阿美要求下地干活时,父母总是说:“农村人都不怕晒,皮糙肉厚的,女娃子哪能经得住太阳的暴晒,你将来可是要到大城市发展的,黑不溜秋的多难看!”

本来这个暑假,阿美打算不回家,留在城里打工赚钱,贴补家用,可是母亲的关节病又犯了,身边需要有人照料,就早早地回到了老家。

8月的一天上午,像往常一样,阿美留在家里辅导弟弟作业,父母下地干农活了,弟弟做完作业找同龄人玩去了,阿美一个人在家,无聊地打开电视,观看自己喜欢的百家讲坛节目。

这时门外“咚咚咚......”地有人敲门,阿美看了一下手表,时间是9点30分,以为是父母回家拿农具,赶快起身打开了院门。

“你找谁?”阿美看到的却是一个陌生的中年男子,随口问道。

“你好!小妹!我是收粮食的,转了几个村子了,口渴的厉害,能不能给我口水喝?”

心地善良的阿美,也没有多想,农村的过路人经常到别人家里讨水喝,很正常的一件事,回了句:“你进来吧,我这就去给你盛!”

阿美把陌生人让进了屋,转身走进厨房,将量杯里的白开水,盛了一杯给陌生人递上。阿美根本没有想到,对面的男人竟然是个“淫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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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子接过水后,客气了一番,边喝边和阿美聊起了天,“小妹呀!没上学吗?你们家有没有粮食要卖呀,父母在不在?”

阿美哪能想到对方在打探自己是否一个人在家,随口就回了一句:“学校放暑假了,余粮前几日都卖完了,父母下地干活,到中午才能回来。”不知不觉中,阿美将最重要的信息透露给了对方。

喝完水,道过谢的中年男子就准备离开。不料,当走到大门口时,突然将大门反锁。

“你,你,你要干什么......”跟在后边的阿美惊慌失措的问道。

“别出声,否则我掐死你。”刚刚看似和善的男子此刻变得凶神恶煞起来,双手抓住阿美的肩膀将她推进了卧室。

阿美哭着哀求,“求求你放过我吧!大哥,我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呢,你让我以后怎么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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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为所动,还恐吓阿美,“你最好识相点,别出声,老子刚杀过人,不在乎多你这条小命!”

一把将阿美身上的衣服扯下,扔在地上,阿美呜咽着,泪如雨下,她拼尽全力试图保住女人的贞操,但面对一个力大如牛的男子,显得多么地徒劳无功,苍白无力。

弱小的阿美根本无法反抗,只能靠泪水来洗刷此时此刻的耻辱,由于极度紧张导致的缺氧,她感觉脑袋一片空白。就这样一个含苞待放,如花似玉的女孩子被淫魔*躏蹂**了。

阿美像死人一样赤身裸体地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怒目圆瞪,看着“淫魔”提上裤子,转身心满意足地对她说:“不许报警,否则杀你全家。”撂下狠话后,男子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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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美不知道多久才缓过神,穿好衣服,一个人静静地发呆,她的眼泪已经无法弥补内心的痛苦,直到中午,父母收工回到家里,看到眼神呆滞,泪流满面的阿美,又看到阿美身边鲜红的床单。

阿美飞奔过来抱着母亲,嚎啕大哭,将自己怎么被“淫魔”玷污的经过说了一遍,父母也伤心不已,“这天杀的,王八蛋。”父亲跺着脚直骂娘。

阿美的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但他们知道这件丑事对女孩子影响很大,特别是村里的闲言碎语更是“杀人不见血的刀”,为了保住女儿的名声,他们选择了沉默,没有及时报警,更没有选择保留罪证,而是急匆匆地将床单啊,“淫魔”动过的所有衣物都给烧了。

从此后,阿美就精神恍惚了,总是说有人要对她不轨,特别是看到男同学时,总是错认为是凌辱她的那个中年男子,最后选择了休学回家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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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了能让女儿更好地恢复,摆脱噩梦的阴影,将家产悉数卖掉,搬到另外一个乡镇生活。

二,抓获犯罪嫌疑人如大海捞针,群众民愤极大

2010年5月,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枣阳市琚湾镇一名单身妇女大白天在家洗衣服时,被一位声称收粮食的中年男子,在家里强奸了。

没过多久,襄阳市襄州区黄龙镇也有人报警,称大白天在家里被人强奸了。

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随着警方的不断深入调查,远远不止报警的几起强奸案,很多妇女因为怕名声不好,被强奸后都选择了沉默,不想把事情闹大,没有报警。

自2007年以来,枣阳市熊集镇,琚湾镇等乡镇以及襄阳市襄州区张家集镇,黄龙镇等相继发生了10多起入室强奸案。

无一例外,全是白天作案,作案对象都是单身在家的妇女,经过报案人提供的DNA比对,以及作案手法的高度一致性,警方大胆猜测这是一人所为,流窜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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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受害人数多,涉案范围广,社会影响恶劣,案件上报给了省公安厅,成为了当年的挂牌督办案件,势必要尽快破案,消除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

以襄阳市公安局为依托,专门成立了“襄、枣系列强奸案专门指挥部”,参与警员达100多名,由于案件性质特殊,不宜公开侦查,大家就秘密走访调查。

通过走访受害者,到涉案村落寻找目击者,调取沿街的摄像头,最后画出了犯罪嫌疑人的肖像,为了尽快抓住犯罪嫌疑人,还发布了悬赏公告。

犯罪嫌疑人,年龄30岁至50岁之间,身高170厘米左右,体态较胖,国字脸,皮肤较黑,作案时骑着一辆红色125摩托车,操本地口音,经常以收粮食,收花生,收棉花等为借口施行犯罪活动。

凡是提供犯罪人体貌特征查证属实的,给予5000元到1万元奖励,对直接提供线索抓住犯罪嫌疑人的,给予2万元奖励,公安机关将为其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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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本想着公布案情以及犯罪嫌疑人画像后,利用人民群众的力量,早日发现更多有用的线索好破案,没想到还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首先,新闻媒体大肆宣传,当地出了个大“淫魔”,如何狡猾,残忍,大白天入室强奸,多少人惨遭毒手,反正有的没有的渲染的气氛很到位。

之后就是当地老百姓人心惶惶,越是没有的越传的神秘恐怖,什么先奸后杀,什么多人实施的共同犯罪,什么神秘组织所为......

一时间满城风雨,尤其是单身妇女,大白天,不敢一个人待在家里,害的外出打工赚钱的丈夫不得不放弃工作,回家陪着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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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警察那边由于线索有限,虽然有犯罪分子的DNA,但涉案范围太广,在几十万中找一个人,犹如大海捞针一般,破案速度迟迟上不来。

这时,省公安厅,各级政府领导不断收到群众的*访上**,控告,不满的信件,堆叠如山,还有到公安局门口拉条幅表达不满的,大街小巷谈论的都是这个话题,时不时就能听到有人骂“警察无能的”,就连侦查人员到农户家里讨口水喝,休息一下,都被无情地赶了出来。

三,多行不义必自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公安机关的压力无形中增加了许多,调查的进展非常缓慢,而且犯罪嫌疑人也看到了苗头,像消失了一样,躲得无影无踪。

最后,省公安厅要求,紧急增加人手,将所有涉案村庄,只要是可疑的男子,符合作案条件,与犯罪嫌疑人画像相似,相近的,一律进行DNA比对,上到七旬老人,下到五岁孩童,一个不能遗漏,DNA检测车跟着进村,24小时随时待命检测。

命令一出,立马调集了1000多名警察,浩浩荡荡地开赴各个涉案村庄,挨家挨户地排查,100多个行政村,40多万人,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在枣阳市熊集、琚湾,七方三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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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警方对三个镇开展排查时,接到一个重要线索,七方镇陈店村郭军的体貌特征与犯罪嫌疑人的画像非常相似。

公安机关不敢怠慢,立马驱车赶往郭军家进行调查,多次上门,都被告知不在家,电话不接,短信不回,这无疑增加了郭军的犯案嫌疑。

公安机关提取了郭军五岁儿子的DNA血样,与犯罪嫌疑人的进行比对,发现存在亲子关系,可以认定郭军就是该系列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

2010年9月25日晚,警方在七方镇老街道一家旅馆内,将藏匿在此的郭军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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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挑村里年轻貌美的单身妇女作案,弥补娶丑妻的变态心理

郭军,1970年出生,小学文化,身高175厘米,住在枣阳市七方镇陈店村三组人,已婚有一双儿女。

郭军的媳妇贤惠,对他也百依百顺,郭军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呢?根据警察介绍说,“郭军的心理是变态的,强奸成了他发泄变态生理欲望的唯一方式。”

郭军的父母是当地老实本分的农民,家庭贫寒,到了结婚的年龄,长相帅气的他,却娶了一位长相一般的农村妇女,对妻子的相貌,郭军一直耿耿于怀,觉得配不上自己。

因此他就产生了报复那些长相漂亮的女性心理,就如那句名言:“得不到的就毁灭它。”

据和他一块外出打工的人说:“郭军这人好色,闲暇之余喜欢看“黄碟”,还说要将里面的招数学会,将来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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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的心理一直占据他的脑海,平时为了发泄,他经常光顾卖淫小姐,由于花费较大,自己收入有限,于是就想到了找农村漂亮的单身女子下手。

他平时骑摩托车到村子里踩点,看到有漂亮心仪的女子,就会千方百计地寻找机会实施强奸。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郭军强奸的作案数量在16起之多。

2011年7月23日,襄阳中院对郭军做出了一审判决,确认被告人郭军实施强奸案16起(含未遂),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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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军案结束后,当地老百姓放炮庆祝,还敲锣打鼓给公安机关送去锦旗,表达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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