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贩卖毒品获刑10年 (以口供定罪的毒品有什么)

一、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29日0时30分许,倪某某至上海市闵行区XX路XX弄江南欣苑小区,在明知对方用于“上头”等吸毒用途的情况下,将一盒20粒装的“思诺思”药品以人民币300元的价格销售给购毒人员吴某某,交易完成后即被民警抓获。

以贩卖毒品罪判决案例,以案释法贩卖毒品

二、法律分析

思诺思,学名是酒石酸唑吡坦片,为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是目前临床上常见的*眠药安**,但只有通过医生处方拿药才合法,非正常长期大量服用会出现成瘾症状,吸毒分子将其视为传统*品毒**的替代品。

通常犯罪分子会冒充患者,虚构失眠症状,辗转多家医院,配大量的思诺思进行出售,用于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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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院裁判结果

倪某某犯 贩卖*品毒**罪 ,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扣押的*品毒**、毒资予以没收。

四、结语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私走**、贩卖、运输、制造*品毒**,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这体现我国司法对*品毒**犯罪严惩不贷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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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普通人,即便我们购买思诺思类的*眠药安**品也要通过正规方式,从医院开具处方拿药,不可通过“黄牛”或代购,否则可能会被认定成吸毒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还会被纳入动态管控系统,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