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全区各交通卡口及村居社区
正式实施电子通行证认证管理。
(详情请点击:
西樵街坊,南海区实施
电子通行证出入管理!
登记指引请戳→)
不过,原发放的纸质通行证
可继续使用!
西樵新市民则需凭《出入证明》
方可进出住地联防联控检疫卡口。

还没有办理的
赶紧看以下办理流程!
办理对象
在西樵镇内居住的非佛山市户籍新市民
办理方式

温馨提示
1、《出入证明》采取双确认制度:屋主(企业主)、住地流管站专管员或村居双重确认才有效。新市民需如实申报,如居住信息不属实或搬出,该出入证明无效。
2、1月23日后,从疫情重点地区返回西樵的新市民,抵达西樵后,需马上联系所住地流管站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可以提前扫描“自助申报”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进行预约。
请新市民如实报告屋主或企业主,自觉完成居家隔离观察14天,隔离期过后才能办理《出入证明》。
所需资料:个人身份证原件、《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
办理地点:居住地联防联控检疫卡口或流管站。
出入证明使用要求
1、《出入证明》为疫情期间临时出入凭证,仅限本人持身份证同时使用,请妥善保管。若非本人使用,将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进出卡口,新市民需配合测温和人员信息登记。

另外,以下这几类人
在使用《出入证明》的时候
也要特别注意!
新市民:
进入公共场所应必须佩戴口罩,不传谣、不信谣,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和人员接触史(属于“三类”人员的自觉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如有谎报或隐瞒曾在疫情重点地区逗留或途经的行踪,隐瞒病情等不配合相关管理的行为,将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罚。
企业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知疫情重点地区户籍员工暂不返回西樵,整理好非户籍员工居住信息提交至流管站备案。
出租屋主(二手房东、公寓管理者、物管处)
1、出租屋主必须落实防控责任,出租屋主对承租人员管理负主体责任,出租屋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2、通知疫情发生地户籍住户暂不返回,督促非疫情发生地户籍住户自觉扫描“自助申报”二维码申报健康状况并办理《出入登记证明》。
3、对居家医学观察的租客提供代购物资、倾倒垃圾等服务。
4、对不报告疫情重点地区返回(抵达)的人员租住房屋情况、不履行居家和集中隔离健康观察报告责任、不配合政府和村(居)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丨融和西樵
编辑丨念响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