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款贷**,二手房存量房的*款贷**流程指南,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一下~

*款贷**条件:购买购买存量房*款贷**。
申请条件:
1、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9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款贷**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
2、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存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以内。
3、借款人无正在偿还的公积金*款贷**。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正在偿还的住房*款贷**不超过2笔(含)。
4、具有购买存量房的有关手续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房屋所有权已过户到购房人名下,能够办理抵押。
5、借款人、抵押人必须满18周岁。
6、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借款人所在单位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65天(含65天)的不予*款贷**。
设定依据:
《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款贷**管理办法》
《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款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款贷**额度:
管理中心根据以下要求对借款人可*款贷**额度进行计算,并取最低值为借款人总*款贷**额度:
最高*款贷**额度规定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单人最高*款贷**额度为40万元,双人最高*款贷**额度为70万元;金州新区、保税区、旅顺口区单人最高*款贷**额度为33万元,双人最高*款贷**额度为58万元;普湾新区、长兴岛经济开发区、花园口经济区、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单人最高*款贷**额度为28万元,双人最高*款贷**额度为47万元。
个人及家庭最高可*款贷**额度规定:
①借款人公积金*款贷**还清后,再次申请单人*款贷**时,额度不超过个人及家庭最高额度与个人及家庭已贷额度(包括已审批额和在外地公积金中心办理的公积金*款贷**,下同)的差额;再次申请夫妻双人*款贷**时,额度不超过家庭最高*款贷**最高额度与家庭已贷额度的差额;再次申请父(母)子双人*款贷**时,*款贷**额度不超过双人最高*款贷**额度与父(母)子双人已贷额度的差额和父(母)子两个家庭最高*款贷**额度合计与父(母)子两个家庭已贷额度的差额。
②夫妻一方已以本人名义办理*款贷**,不影响另一方以本人名义申请*款贷**,但另一方的*款贷**额度不超过个人及家庭最高额度与个人及家庭已贷额度的差额;另一方申请父(母)子双人*款贷**的,执行上款规定。
③原为夫妻关系的借款人在偿还*款贷**期间离婚,做借款人变更的,*款贷**归属人应与房屋归属人保持一致,该笔*款贷**全额计入*款贷**归属人已贷额度,该笔*款贷**额的50%计入另一方的已贷额度。
首付比例规定:
① 首套房规定: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房屋交易价与评估价较低值的40%,但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含)以下且房龄在5年(含)以内的,自筹资金比例可降至30%。
② 二套房规定: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房屋交易价与评估价较低值的60%。
按公式计算:
①*款贷**额度=(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12×*款贷**期限
②子女以自己名义为已退休父母购房申请*款贷**且不影响子女*款贷**额度的:*款贷**额度=退休月工资×还贷能力系数×12×*款贷**期限
③军(警)官作为辅助借款人参与*款贷**的:*款贷**额度=军(警)官月工资×还贷能力系数×12×*款贷**期限
④借款人的*款贷**额度不能超过其*款贷**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双人*款贷**的,为不超过双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加总后的15倍)。
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不含*款贷**申请日前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职工因工作调转按月汇缴的公积金以补缴方式缴存的,计入公积金缴存余额。
子女以自己名义为已退休父母购房申请*款贷**且不占用子女*款贷**额度的,*款贷**额度不受子女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倍数限制。
*款贷**期限:
住房公积金*款贷**的期限为1~30年,且*款贷**期限加主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规定年龄(男职工为65周岁,女职工为60周岁),存量房房龄加*款贷**期限不得超过40年。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1、受理:借款人填写《*款贷**申请表》,借款人及其配偶授权查询征信系统,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无不良*款贷**或不良信用记录后,到公积金中心招标选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三个工作日后,向公积金中心提交*款贷**所需材料。
2、审批:公积金中心审查借款人提交的公积金*款贷**申请材料齐全后,确定公积金*款贷**额度和期限。若借款人申请组合*款贷**,公积金中心审批*款贷**额度和期限后打印《组合*款贷**联络单》交借款人到组合*款贷**银行办理商业*款贷**,组合*款贷**办结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3、抵押登记:借款人、抵押人(或代理公司)持相关抵押登记书面文件到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办结材料转公积金中心。
4、放款:公积金中心收到抵押登记材料并核实后,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公积金*款贷**资金划至借款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办理地点:
购买房屋所在区的住房公积金办事处
办理时限:
本人到场,材料(含组合*款贷**相关材料)齐全合规的,当天可办结*款贷**申请审批。
符合*款贷**发放条件的,于合同约定日期发放*款贷**。
办理时间:
市内办事处:8:30-16:00 区市县办事处:8:30-11:30 13:00-16:00
补充说明:
1、同一笔公积金*款贷**的借款人不得超过两人。
2、借款人之间应为配偶或两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借款人与购房人不是同一人的,应为配偶或两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借款人在办理组合*款贷**时,公积金*款贷**的借款人与商业*款贷**的借款人可不为同一人,但二者必须是配偶或两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借款人与*款贷**所购房屋的出售人不能为本人或配偶关系。
3、购房套数需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等查询和认定,借款人本人和配偶如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款贷**记录,则认定为首套房*款贷**;如只有一笔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款贷**记录,则认定为二套房*款贷**;如有两笔以上(含两笔)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款贷**记录,则认定为三套房*款贷**。
4、辅助借款人为现役军(警)官的,需出具军(警)官身份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交证明(应包含公积金账户余额)。
5、借款人或抵押人及其配偶不能到场办理*款贷**业务而需授权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国家公证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国外大使馆、领事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纯公积金*款贷**需提供5份《授权委托书》原件,组合*款贷**需提供6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受托人不能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需由公证处对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进行公证。
6、如果借款人或其配偶在公积金中心查不出征信记录的,需其提供人民银行的征信报告审核留档。
7、申请*款贷**时若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变更后的政策为准。
8、未尽事宜,参照《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款贷**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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