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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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1月30日起,
我区医保报销目录新增17种抗癌药!
具体有什么抗癌药?
大家又需要注意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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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的抗癌药是哪些?
据了解,纳入药品目录的17种药品包括12种实体肿瘤药和5种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
17种具体抗癌药如下:
阿扎胞苷、西妥昔单抗、阿法替尼、阿昔替尼、安罗替尼、奥希替尼、克唑替尼、尼洛替尼、培唑帕尼、瑞戈非尼、塞瑞替尼、舒尼替尼、维莫非尼、伊布替尼、伊沙佐米、培门冬酶、奥曲肽。

如何报销?
据了解,本次纳入医保目录的17种癌症药品价格大幅下调,最高降幅超过50%,对于可以使用这些抗癌药的患者来说,除了药费降低还可以报销。

不过,大家要注意该药的限定支付范围和剂型。

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股副股长 吴雪婷
“假设,安罗替尼的胶囊,剂型是限定了硬胶囊口服常释剂型才可以报销,支付范围至少是接受过两种以上系统化疗之后出现了进展或者还是有复发晚期转移这样非小细胞的癌症患者才可以获得医保报销。”

吴雪婷介绍,如果病人需要外地购药,要拿清单发票,治疗方案回来清新区社保局报销。“如果清远的医院有入这17种药,医院也和社保局匹配了这些药,病人就可以在医院记账。”
报销注意事项
据了解,每种抗癌药不同的规格有不同的支付标准,如超过标准的患者需要自费。

吴雪婷表示,具体到患者适不适合这种药或者符不符合报销标准,最好到社保局咨询,或咨询就诊医院。
咨询方式
社保局地址:明霞大道21号(医疗保险股在四楼)
记者:潘慧婷 冯杰涛
编辑:李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