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禁毒日丨“聪明药”“*肥药减**”?小心,这些都有可能是*品毒**

国际禁毒日丨“聪明药”“*肥药减**”?小心,这些都有可能是*品毒**

青年报资料图。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蔡娴 杨力佳

近年来,境内和境外*品毒**问题、传统和新型*品毒**危害、网上和网下*品毒**犯罪相互交织,当前禁毒形势仍然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网络+物流”成为*私走**贩毒的主要方式,呈现出贩运渠道立体化、手段智能化的新特点。

上海公安、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对*品毒**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有力遏制了*品毒**违法犯罪在本市滋生蔓延。

“网络+物流”成为*私走**贩毒的主要方式

记者从杨浦区检察院通报的《上海杨浦网络*品毒**犯罪检察白皮书(2018年-2020年)》(以下简称“《白皮书》”)中了解到,随着网络技术、物流行业和支付平台的发展,*品毒**犯罪逐渐形成全链条网络交易闭环。相较传统*品毒**犯罪,以网络为途径的*品毒**犯罪突破物理空间限制,买卖双方无需见面即可完成*品毒**交易。

《白皮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该院共审查起诉的365件*品毒**案件中,有137件是网络*品毒**犯罪,占比近四成,且每年网络*品毒**犯罪案件占*品毒**犯罪总量的比例均超过三成,并呈上升趋势。

该院检察官介绍,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利用生活服务类平台掩盖*品毒**犯罪时有发生,大量*毒涉**人员利用平台发布*毒涉**信息,招揽买家,再借助聊天工具、交友软件、购物网站进行联系和收付毒资。另有专门从事海外代购的人员在朋友圈或境内购物网站发布代购信息,帮助境内人员代购*品毒**,形成境外代购、境内转卖“一条龙”交易链,一次*品毒**交易可能经历多次倒卖最终到达买家,涉及人数多,回溯源头难度极大。

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该院办理的*品毒**案件中,新型*品毒**案件在*品毒**犯罪案件数量中占比逐年上升。*毒涉**人员通过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以代购保健品、跨境寄递等方式,贩卖*品毒**,导致追查上家难、恢复取证难。

对此,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规范*品毒**案件办理要求,进一步完善新形势下网络*品毒**犯罪电子数据取证。并加强与出入境、海关、边防部门及物流快递等行业沟通联系,提升新情况下合力打击网络*品毒**犯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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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将*品毒**交易伪装成普通的熊猫玩偶交易。

多种*品毒**包裹着*眠药安**、兴奋剂的外衣

日前,徐汇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邱燕通报了2017年至2019年徐汇区检察院惩治*品毒**犯罪的工作情况。据介绍,2017年至2019年间,该院共审查起诉*毒涉**案件431件,包括*私走**、贩卖、运输、制造*品毒**案件369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32件,非法持有*品毒**案件29件,欺骗他人吸毒案件1件。*私走**、贩卖、运输*品毒**案件占*毒涉**案件总数的85.61%。

记者从中发现,随着制毒手段和网购经济的发展,*品毒**种类及贩卖方式均出现了新的变化:“蓝精灵”“犀牛液”等多种新型*品毒**包裹着*眠药安**、兴奋剂的外衣开始侵入社会。

2019年2月,张某某通过微信与购毒者联系,约定以人民币600元的价格通过快递方式向他人出售四片含有氟硝西泮的药片(俗称“蓝精灵”,净重1.03克)。后张某某被警方抓获,警方在其住处查扣含有*唑三**仑成分的药片9.09克等。徐汇区检察院以张某某涉嫌贩卖*品毒**罪向徐汇区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张某某已构成贩卖*品毒**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检察官告诉记者,本案中的“蓝精灵”及其他涉案药片,经审查发现该类药品作为处方药在日本以*眠药安**剂等进行出售,符合当地法律规定。但其毒理作用比*洛因海**、*麻大**等传统*品毒**更为强烈,长期服用会产生严重依赖性。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在网购时需要树立谨慎意识,尤其是涉及到境外药物。我国相关法律对药品制造、销售、使用的全过程都有严格的规定,一些在境外合法售卖的药品,在我国是列入*禁品违**、*品毒**的行列。因此广大群众在进行跨境购买药品或境内网购药品时需要树立警惕意识,谨慎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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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品毒**“*肥药减**”。

虽有发现但未形成蔓延趋势

近年来,上海公安机关全力推进禁毒“两打两控”等专项行动,2019年,全市共侦破各类*品毒**案件17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00余人,缴获各类*品毒**170余千克。2020年1至5月,全市共侦破各类*品毒**案件51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0余人,缴获各类*品毒**22.6千克。

2019年,全市*毒冰**缴获量占缴毒总数的48.1%,*毒冰**案件在大宗*品毒**案件中占56.3%。从本市公安机关打击破案情况看,缴获的*品毒**以*毒冰**等合成*品毒**为主,但也发现了新型*品毒**,如氟硝西泮、色胺类物质、*他林利**、莫达菲尼、阿普唑仑等。当前,本市*品毒**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吸毒人员总量持续下降,但呈现年轻化趋势。新类型*品毒**虽有发现但未形成蔓延趋势。

警方提示,国家禁止个人携带、邮寄*醉药麻**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如俗称“蓝精灵”的氟硝西泮,俗称“聪明药”的*他林利**、莫达非尼、阿莫达非尼,俗称“蓝胖子”的“*肥药减**”安非拉酮,含有芬特明、*西泮地**等成分的“*肥药减**”,以及含有唑吡坦、*唑三**仑、阿普唑仑、佐匹克隆等成分的各类“*眠药安**”。

利用国际邮包私自将精神药品寄往国外或者寄递入境的行为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市民切莫随意携带、邮寄出入境,更不要轻易尝试购买、使用此类精神药品。

═ 常见新型*品毒**危害性介绍

一、聪明药

国际禁毒日丨“聪明药”“*肥药减**”?小心,这些都有可能是*品毒**

外观特点:瓶装或铝塑包装的药片或胶囊,主要从国外*私走**入境,标识中含有 “Modafinil”、“Methylphenidate”等英文。

主要成分:莫达非尼、哌醋甲酯。

滥用危害:直接口服,具有一定的兴奋效果,可使短暂提高注意力,常被作为“聪明药”使用,但实际并无提高智商的能力,大量摄入可导致焦虑、兴奋过度和精神狂躁,长期使用可成瘾。

二、*肥药减**

外观特点:瓶装或铝塑包装的药片或胶囊,主要从国外*私走**入境,外包装说明为泰文的最为常见。

主要成分:芬特明、芬氟拉明。

滥用危害:直接口服,因食欲抑制功能而被作为*肥药减**使用,大剂量使用时具有兴奋和致幻作用,可导致焦虑和精神紧张,并可诱发高血压、心悸、心动过速和心力衰竭等不良反应,严重危害健康。

三、*点G**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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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特点:带有活塞的塑料管封装液体,外观类似注射器,通常标有“G-SPOT”等字样,印刷和包装较为粗糙。

主要成分:以N,N-二异丙基-5-甲氧基色胺为代表的色胺类新精神活性物质。

滥用危害:具有强烈的致幻作用,并可导致心动过速、身体抽搐和意识丧失,过量使用易诱发急性心力衰竭和肾衰竭甚至死亡。

四、第二代镇静催眠药物

外观特点:铝塑包装的药片,主要从国外*私走**入境,外包装上多为日文说明,不同品种溶于水后可呈现鲜艳的蓝色、红色等颜色。

主要成分:氟硝西泮、硝甲西泮、*唑三**仑、依替唑仑等苯二氮?类药物。

滥用危害:直接口服或与酒类同服,具有镇静和抗焦虑作用并可能致幻,能降低吸食兴奋类*品毒**后产生的失眠和抑郁症状,长期使用易成瘾,可导致运动与意识障碍,大剂量下可使人失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