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了,非法代购!有淘宝店主因代购*私走***税逃**被判十年

近日,一份来自淘宝代购店铺店主的道歉信在网上热传。店主在道歉信中称,"因为店铺做进口代购,自己被判刑十年,并处罚金550万"。

别了,非法代购!有淘宝店主因代购*私走***税逃**被判十年

据了解,今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游燕*私走**进境的服饰金额共计1140余万元,偷*税逃**额共计300余万元。法院判决游燕犯*私走**普通货物罪,判刑10年,并处罚金550万。

别了,非法代购!有淘宝店主因代购*私走***税逃**被判十年

所以,实际情况是代购店铺店主不仅犯了*私走**罪,还偷逃*税漏**。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有明确规定,*私走**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私走**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该店主偷逃应缴税额300多万元,属于"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很多律师认为,量刑适当。

但即便如此,仍有很多网友将此事与范冰冰偷逃*税漏**案相比较,认为"量刑过重"。

对此,笔者认为*私走**加上偷*税逃**与范冰冰偷*税逃**案还是有一些区别的。而很多律师也认为法院的量刑适当,所以对此笔者不过多评论。

笔者想说的是代购与*私走**这一事。

今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电商法》中,微商、直播销售、代购等均被列入电商范畴,将会受到严格监管,一旦违规,就有可能面临罚款甚至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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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电商法》中对"代购"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简单的说就是,首先,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其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然后,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最后,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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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系列规定无疑是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从事代购业务的电商产生较大的影响。只要《电商法》开始施行,不管是代购店铺、代购平台还是个人代购,只要还继续从事代购生意,就必须现在国内的工商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然后还需要去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之后才能经营。假如代购的是特殊产品,如食品、药品等,还必须经过国内相关部门的审批,获得相应许可后才能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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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预见的是,《电商法》实施后,对代购、微商经营行为的监管将会越来越严。在这样的监管下,贩卖假货和伪劣商品就没那么容易了。而且,《电商法》中还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否则最高罚款50万!"。简单的说就是,不许删差评,不许刷好评!

结合此次"淘宝代购店主因*私走***税偷**被判十年"来看,那些*私走**、贩卖假货和伪劣商品的代购们赶紧"金盆洗手"吧。假如《电商法》施行后,还质疑以身犯法,迎接你们的将不只是罚款那么简单了。

(资料来源:浙江在线、中新网、观察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