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烟草公司 (英美烟厂)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9月,英美六家*草烟**公司共同出资600万英镑成立英美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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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年,英美烟公司收购了早期在上海经营的美国*草烟**公司和英国惠尔斯公司后,在上海虎丘路设立第一家分公司并先后在汉口、奉天、上海浦东、哈尔滨建设烟厂。期间,为就近取材,在山东潍坊二十里铺、安徽门台子设立烟叶复烤厂,在河南许昌设烟叶收购站和烤烟厂。公司销售由下属的麦司塔德公司掌控,生产由大英烟公司担任,运输由分公司直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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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年,英美烟公司投资22.5万墨西哥银元成立驻华英美烟公司,总部设在上海苏州路(今南苏州路)175号,统管英美烟公司在华一切生产及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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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8~23年,驻华英美烟公司依仗其在华特权,操纵中国卷烟供、产、销等各个环节,并使用各种手段打击排挤华商烟厂,从而攫取超额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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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14年驻华英美烟公司的资本总额已增至17804万元,是最初投资的848倍,职工总数达2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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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不仅在中国各地先后设立了10家卷烟厂、5家印刷厂、6家大型烤烟厂和378个成品仓库以及办事机构,还在上海设包装材料厂、机械厂、铝制品厂、翻砂厂、打字机厂。除此以外,该公司还拥有驻华花旗烟公司、老巴夺父子烟公司;在销售方面拥有永泰和*草烟**公司、驻华大美烟公司,还有与其业务相连10几个附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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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21~23年,该公司平均产、销量占中国卷烟产销量的60%以上,垄断了上海和全国各地的卷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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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国民政府推行税制改革,为逃避缴税,英美*草烟**公司成立扔由其控制的颐中*草烟**股份有限公司,将驻华英美烟公司的所有经营及生产业务划入颐中的名下。1936年驻华英美烟公司改在香港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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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抗日战争前夕,英美*草烟**公司在中国及香港地区的工厂和销售机构及其附属企业共33个,资本达到21554万元,在全国拥有6个卷烟厂,6个烤烟厂,6个印刷厂、1个包装材料厂和1个机械厂,职工总数2.5万人。1937年的销售量占全国*草烟**销售量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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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爆发后,英美*草烟**公司的经营状况开始滑坡。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接管了英美*草烟**在华的众多企业。1944年,英美烟公司将资本转移,同时将所属驻华公司转移至英国注册。抗战胜利后,英美*草烟**公司继续外移资金,南迁设备。新中国建立后,该公司在中国的生产、经销宣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