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S公司为W市一家国有企业改制后的民营企业,主要生产货箱包装用纸,包括箱板纸、瓦楞纸等。2020年8月由于生产过剩,导致产品积压和大量库存,公司提出“大干100天,全员去库存”的口号,动员全体员工为销售提供支持,并对销售能手公开进行表彰。半年后,公司库存大幅下降,但应收账款也迅速增加,达到了8000万元以上,几乎占了公司总销售额的60%,并且合同单据不全,财务和销售账目口径不一。S公司这才意识到新的问题又来了,那就是应收账款催收。
为了促使应收账款回笼,S公司首先安排财务人员外出对账,为此花费了不小的差旅成本和人力成本。对于几家拖欠巨额应收账款的客户,法律事务部开始介入,在商讨清收方案时,大家意见不一。法律事务部主张通过诉讼、保全解决,销售部门则主张通过继续供货,从每月货款中滚动回款,以免把客户关系弄僵或者导致其破罐破摔。最后,公司决定对几家恶意拖欠的客户提起诉讼,并申请法院保全了对方的银行账户。
同时,由于S公司拖欠供应商材料款加上货物运费,被部分债权人起诉至法院。由于资金回笼太慢,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导致原材料供应不足和员工工资、奖金发放困难。数年后,S公司资不抵债,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一、什么是应收账款
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7号) 应收账款是指应收账款债权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的权利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付款请求权,包括现有的以及将有的金钱债权,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付款请求权。
本办法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
(一)销售、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出租动产或不动产等;
(二)提供医疗、教育、旅游等服务或劳务产生的债权;
(三)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收益权;
(四)提供*款贷**或其他信用活动产生的债权;
(五)其他以合同为基础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
以上是法律上的应收账款,最早出现在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
会计上的应收帐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权 。主要包括企业出售产品、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方垫付的运杂费等。
在企业资产负债表列示时,“应收账款”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填列,以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等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表示企业的债权。而“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应填入“预收账款”项目,以反映企业的债务。我国现行分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即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
由此可见,法律上的应收账款与财务上的应收账款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和区别。二者都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产生的应收款项,区别如下:
1.法律上的应收账款包括将有的金钱债权,而会计上的应收账款只是现有的债权。
2.法律上的应收账款包括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收益权,这些不属于会计上的应收账款。
3.法律上的应收账款没有转让限制,而会计上的应收账款则无此要求。
二、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6.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个人周转使用等拨出的备用金);
7.预付账款转入等。
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的区别有哪些?
1.定义不同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2.内容不同
会计上的应收账款包括企业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等等。其他应收款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等。
3.性质不同
应收账款科目一般核算属于企业一般经营业务产生的债权,直接与企业经营业务相关,如果企业经营停止,则不会再产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一般核算属于企业与一般经营业务无关的债权,与企业经营业务一般无直接关系,即使企业经营停止,也可能产生其他应收款。
三、应收帐款管理的基本原理
1.重视资信调查
“好伙伴胜过好合同”。对客户的信用调查是应收账款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可以通过了解客户的资本实力、上下游客户情况,或根据银行提供的客户的信用资料了解客户的信誉、偿债能力、资本保障程度、是否有充足的抵押品或担保、以及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情况,进而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作为决定是否向客户提供赊销的依据。
2.控制赊销额度
可借鉴银行对客户授信审核的办法,对客户赊销进行额度控制。控制赊销额是加强应收账款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企业就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确定赊销额度,对不同等级的客户给予不同的赊销限额。必须将累计额严格控制在企业所能接受的风险范围内。为了便于日常控制,企业要把已经确定的赊销额度记录在每个客户应收账款明细上,作为金额余额控制的警戒点。一旦某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达到了额度警戒线,就应当立即停止供货,指导该客户付清全部或者部分货款之后才能恢复额度。公司应当建立相关流程和制度进行对赊销额度进行控制,防止人为干涉因素。
3.重视合同单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要想官司打得赢,证据收集要先行"。要重视合同、订单的书面签署,无论是己方履约的证据还是对方违约的证据,都要及时收集,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合同履行中出现了变更,一定要及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防止口说无凭。公司要定期对采购、财务、销售人员举行法律知识培训,以增强公司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
4.合理的收款策略
应收账款的收账策略是确保应收账款返回的有效措施,当客户违反合同约定时,企业就应采取有力措施催收账款。如这些措施都无效,则可诉诸法院,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在起诉之前还可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即“先礼后兵”,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应对。俗话说,“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如果能通过沟通协商解决,不战屈人之兵,则善莫大焉。
5.重视制度建设
公司应出台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及部门分工,建立相互制衡和监督机制。如果没有明确规定财务部门对应收账款的结算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没有制定应收账款结算监督的管理办法,财务部门与销售部门基本上是各自为政,“老死不相往来”,则容易造成对客户的信息资料失真或失灵。财务部门应当定期与往来客户通过函证等方式核对账目,及时发现出现的异常情况,防止货款被销售人员侵占或挪用的风险。
【延伸阅读】应收账款周转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是指定的分析期间内应收账款转为现金的平均次数。其计算公式有理论和运用之分,两者的区别仅在于销售收入是否包括现销收入。
1.理*公论**式:赊销收入净额=销售收入-销售退回-现销收入

一般情况下,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越好,周转率越高,表明赊账越少,收账迅速,账龄较短;资产流动性强,短期偿债能力强;可以减少坏账损失等。
2.运用公式:销售净收入=销售收入-销售退回

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说明其收回越快。反之,说明营运资金过多呆滞在应收账款上,影响正常资金周转及偿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