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公平是制止杀戮最好的良药 (法律的规范和保护作用区别)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近日上午,正在家中看案卷,突然接到朋友的电话,称来了客人,邀约一起坐坐,就在大院西门外的铜锅涮肉。这家店,虽然时常路经,但从未留意,更没去过。无论如何,在这乍暖还寒的日子,“竹炉沸水火初红”地开涮,大快朵颐的手切羊肉,或许是暖心又抚胃,让人难以拒绝的选择了。不一时,进入店中,问及包间位置,前台服务员不带表情地指了指,以至让远自广东而来的客人脱口说了句,“这么牛!生意还这么好。”稍后坐定,朋友介绍说,这家店是国营的,还是属于乡集体的产业。如此,才让我们打消了起初的疑虑,理解了服务员的先前行为。

到如今,除了涉及特殊国计民生的行业外,纯粹的国营商业早已不是时代的主流了,即便能够存活下来,以及发展好的,也大多经历了股权改革改头换面,从内到外都接受了市场竞争的考验,方才行的。作为一名70后,关于国营商业,儿时的印象之一,便是遵从父命,拎着空瓶,到城中十字路口的供销社,去打醋或酱油。

那时的我,或刚上小学,又或未上,高大的柜台,足以对我的身高,形成相当的压迫感。瓶子,是不用递过去的。告明来意,将一角钱放到柜台上后,把瓶口对准从柜台里面伸出来的一根白色塑料管子,就可以接住,服务员在柜台里面,从大桶里舀出来的醋或酱油。

在我的印象当中,整个过程大概率是调动不着面部肌肉配合的。其间,虽无鲁迅所说的,年青时常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在侮蔑里接了钱,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去买药。”但体会不到“一抓准”“一团火”的热忱,却多是无疑的。

时光不居,变化是翻天覆地的,如果非要对比一下,我觉得完全可以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和《小时代》来作比较,我的少年时代,属于前者,而现在的孩子们,属于后者。那时,关于茬架的记忆,是不难翻出几段的,过程也远比《阳光灿烂的日子》画面感更强,而在电影里,虽然两拨人聚集在了卢沟桥附近的铁路桥下,板砖、短棍,一应齐全,如同*革文**时的武斗,但最终却没动起手来,反而在共同的朋友居间下,坐在莫斯科餐厅里举杯言欢。我的记忆则既清晰又模糊,清晰的是,簇拥的人群,捅刺的动作,中刀的人捂住了腹部,以及飞一般冲向医院的单车和后座的伤者,模糊的是,只剩下仅有的画面,如同跳了帧的胶片,从年龄上看,他们要长于我,齿序约莫是高中生。此外,如果再举一个,就是挥舞着自行车链条,满脸是血的,从围观的人群中冲出来记忆。

我们这一代人的小时候,还是挺能打的。韩非子说,“儒以文乱法,侠以武乱纪。”而这种打斗,也只是逞强使能、好勇斗狠意义上的,并不合于司马迁在《游侠列传》中所说的游侠,重诺轻生,千里诵义,赴士之厄困。

前几年,看过一篇网络小说《东北黑社会往事》,如果把以上场景说是黑社会火并,或许更为容易理解,但这却明明是发生在学生之间。然而,在当下孩子的身上,是看不到血性和戾气的,这或许是和平年代所附带的德化结果吧。他们的偶像,大都有着羽生结弦一样皮囊,清秀的似乎能掐出水来。记得在相亲节目《非诚勿扰》里,就有姑娘直接表明态度说,要等待她的花样*男美**出现。当然,她最终也如其所愿。又或许,两人只是牵着手从舞台下去,在后台分手,只是完成了节目组的要求。我们则坐在电视机前,根据导演的要求,在指定的时间节点,或悲,或喜,或有所思考,或怒目发指。话说回来,这让我想起,前几天,所里新来的男实习生,他翘起小指拈贴发票的动作,从侧面乍看上去,胜比女子还要柔弱几分,给人“脸霞红印枕”“泪珠弹粉”的诗词画面感。

真的,时代早已变化,不再是我们想法中的样子,社会的变化自有其自发秩序,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江湖。当我们指责80后为垮掉的一代时,才发现他们却是最难的。人们习惯于像“九斤老太”一样,批评一代不如一代,而90后、00后的一代,则变得我们无法描述,且他们,甚至不接受批评。常有人说,日本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大前研一有本书,将当下的日本,称之为《低欲望社会》。我们的年轻人,不也正变得如此,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人,既然卷不过别人,倒不如直接躺平,去做三和大神。

近日,发生在乌克兰的战事,成为人们时下关注的热点。无论如何,既便置身万里之外,没有枪声炮火之虞,但毫无悬念地,这场战争必定会对地缘政治,乃至今后的世界格局走向,产生深远影响。一次,在聊天中,说起对此的看法,朋友变得激动起来,挥着手,口里喊着打、打、打,称进攻方只是过于仁慈,怕伤及平民,才造成了进军的缓慢。军事不是我的专业,但我觉得,一味地喊打冲锋,只是战士的水平,作为有一定级别的指战员,要考虑的则更多。再者,毕竟交战的双方,都是同根同族的斯拉夫人。有一句谚语说,住在玻璃房子里的人,不要朝别人扔石头。而这场战争,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就像兄弟反目后,各自躲在玻璃房子里,朝着对方,恶恨恨地去扔砖头。难不成,这也是进展缓慢的原因吧?

中国有句古话:“善战者无赫赫之功,善医者无煌煌之名。”在一片焦土之上,除了埋下仇恨的种子,谁能是胜利者。我们北边这个搬不走的大邻居,虽强大到横贯东西,但土地却多在荒凉搁置,没有做到地尽其利。而与我隔洋相望的那个大个子,则坚持贸易立国,秉持马汉海权学说,以掌控各海各洋的通道为要,不以一城一地为念,从战略上看,或更胜一筹。

写到这里,我想起英国法学家霍布斯,在其著作《一位哲学家与英格兰普通法学者的对话》中所揭示的双重教导,即“法律要驯顺,政治需审慎”,意指普通法及其职业群体应当服从主权者,而非以“法律理性”自居,避免英国内战的重演;后者即霍布斯在《对话》中提出的理论补充——“王在国会中”,以国会两院的智慧和经验弥补君主私人理性的不足、节制私*欲人**望的泛滥,防止王政蜕变为僭主*政暴**,从而缓和了其以往的“绝对主权说”。作者提出这种观点,自有其时代背景,之于当下,我觉得表现在法律上,应该是和缓、稳定,避免剧烈的社会动荡,以及多做休养生息的努力。

青春才几年,疫情已三年。有人在网上,写下这样的句子,让人读来感到心情沉重。病毒的世界,自有它们的规则,并不遵守世俗的法律,也不在乎人间的冷暖。但法不远人,应饱有深情,富有温度。

法律人的案头,有本工具书,几乎人人都有,书名叫做《刑法一本通》。书中附赠书签,上面印着一行字, “刑法的美德在于宽容” ,这也是刑法谦抑性的另一种说法。在撰写法律意见时,我常把此写到其中,以期提醒司法机关,能最大限度体现法律的善意,给予最为宽松的法律解释。

正如在谈及死刑的存废时,一直有着观点相异的激烈两派一样,必然会有人反对刑罚的和缓,认为这样不足以保持法律的高压态势,何以抚慰受难的苦主,谁来维护公共的利益。对此,我虽说不出十足的理由,可以辩得对方哑口无言,但多年法律从业的经历,让我深信,当刑罚大旗高高举起的同时,迎着太阳的另一面,必定是其阴影。鸦背夕阳多。

有位法官曾讲过这样一个故事,说他第一次亲临刑场,观看死刑执行的时候。在举枪之前,死囚突然向法警请求,要求挪动一下位置,法警说为什么,答说,我面前有块石头,如果倒下,石头将正好磕到脸。法警一脸茫然,不知所措,心想都要死的人了,还提出这种要求。旁边负责指挥的法院院长下令,给他挪挪,然后告诉在场的所有人:“大家要记住,即使在这一刻,他们也是人,也有尊严。”无独有偶,据闻有一次去某单位带人时,这位被采取措施的领导干部,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能否不戴*铐手**,原因就是,自已在这个单位工作了一辈子,希望能够体面地离开。

康德说,人是目的而不是工具。这不仅是属于哲学的智慧,也是伟大的法学之光。

我的一个朋友,计算机专业毕业,多年的职业训练,总是使他能够毫不费力且精准地,从我的文章中发现存在的逻辑问题,并哀叹一个文科生,之所欠缺的理工思维。大抵常常,几乎每次,我都辩其不过,原因或在于,他的逻辑过程之艰涩,超出了我的理解范围,或在于其认真的态度,担心说多了撕裂感情,又或是浪费了无意义的时间。所以,多半是假装明了,敷衍着支吾过去。实际上,作为法律人,我从不认为自已是不通逻辑的,三段论是我们的基本工作方法。

说实话,法学不同于自然科学,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公式、定理,有的只是主流观点,大多数的意见,一般人怎么看。这其中,有时是逻辑的,有时则是经验的。而之所以形成这种结论,我想是因为,生活如此纷繁复杂,以至于法律不仅要判断对错,还要权衡利弊,其目的只在于,以追求最好的社会效果。也正因于此,我们不能仅拘泥于逻辑的形式理性,目光还要穿梭往来于法条和现实之间。

就案办案的机械执法是可怕的,正如某法学家所描述的,“在不通人情的逻辑刀锋之下,法官似乎没有选择余地,经常得出冷酷无情的结论。他们会因这种牺牲仪式感到痛惜,却深信手起刀落乃职责所在,尽管举刀的那一刻,目光会变得游离。牺牲者被摆在规律性的祭坛上,奉献给法学之神。”

法律的公平公正也恰到好处,法律的谦抑性原则

所以,有些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如电影《我不是药神》原型陆勇,一名为救人违法代购仿制药的犯罪嫌疑人,看似无可奈何,但只要放开成见,朝着实质正义的方向努力, “法律工作者们会经常惊奇地发现:法律*器武**库中十八般兵器,样样俱全。 即使他身入困境,只要慧眼独具,就可运用诸多原则、判例和类推来达到正义的目的。这与科学家的预言活动有异曲同工之处。”

改革后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不再公布真题和答案了。究其主要原因,主要在于社会问题,怎么处理,有时并无绝对的对错之分,而只是哪个更好。

2022年3月23日

作者:李万盛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前解放军大校,曾在军委、战区机关从事检察、监察工作多年,主办过一系列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全军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第一名。现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法律专家,北京企业法治研究会高级顾问,北京企业法治研究会商事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