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不用跑腿就能办理业务?
那真是太方便了!

市公安局驻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立足窗口工作实际,聚焦群众办事难点,主动拓展服务外延,力推办事材料“双向寄递”服务,切实做到群众办事“零跑腿”。
2019年以来,公安窗口累计为企业、群众
提供“双向寄递”服务200余人次,
有效破解了企业、群众办事难题,
赢得了企业、群众好评。


市公安局按照统一部署,归集管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面向企业、群众提供行政许可审批服务。
目前,公安窗口提供的“*破爆**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破爆**作业项目审批”、“*破爆**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等事项审批服务多与莱州、招远、龙口等偏远县市矿山企业息息相关。

以往,因申报事项“涉爆”因素,申请单位、群众要从各县市区亲赴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报申请,提交材料。申请人来回奔波于县市两地,存在办事周期长、办事成本高等难题。
“双向寄递”服务
为回应群众关切,把握群众所需,市公安局积极与省公安厅沟通争取,在确保安全稳妥的基础上,全面开通“涉爆”材料“双向寄递”服务。

“双向寄递”服务开展以来,切实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了便利,真正做到了“不见面审批”。不仅缓解了群众的奔波之苦,更极大的提高了办事效率。
现在,办事人员只需将申请材料邮寄至窗口即可完成审批工作。

针对提报材料的瑕疵,公安窗口还有针对性的进行“容缺受理”,先行提供审批服务,再令其补齐材料,最大限度的减少了企业、群众的往返次数和办事时间。
市公安局将继续围绕企业、
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
创新审批工作机制,
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走向深入,
为企业、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