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之间因为借贷、欠债等产生的纠纷统称为民间借贷纠纷,对于这类纠纷,可以解决的途径比较多,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多数人都通过诉讼方式处理,也就是打官司。那么民间借贷纠纷打官司要什么证据呢?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熊晓军律师做出了详细解答:
一、民间借贷纠纷打官司要什么证据
1、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
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顺利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
3、当事人应注意,所诉的债务纠纷案件是否涉及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结论,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等,这些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也应向法院提供。
当事人在打官司常有举证责任,如何运用证据来打赢官司是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关键。如果当事人不能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证据,就只能承担起诉的后果。因此,当事人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证据是打赢官司的关键。

二、借款纠纷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1、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2、担保手续(如财产保证或者证人担保等);
3、*款贷**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
4、保证人的身份资料,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证明;
5、借款实际用途证明;
6、还款通知书;
7、还款付息凭证;
8、利息计算明细及计算方法;
9、利息计算的依据;
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

熊晓军律师案例补充:
案情介绍
大学毕业后,金某选择了自己创业,因为觉得自己读书时数学很棒,就经营了一个福彩*注站投**。平时和上门购彩的彩民闲聊时,金某总会大讲特讲自己通过摸索已经掌握的中彩规律。看着金某讲买彩票,左一个数学公式,右一个数字模型,还真把一些彩民吸引成为了粉丝。一次闲聊时,金某劝熟人同时也是彩民的顾某可以试试他摸索出来的彩票投资方法,他自诩对3D彩票中奖概率及时间段有一定的准确性,只要按照他摸索的规律购买就会有高额回报。
见金某平时按这种所谓买彩理论操作还小有斩获,顾某心动了。在2010年这一年期间,曾先后6次与金某签订《代购福彩3D玩法协议》。协议中,金某向顾某承诺了代购期间的每月最低奖金额,多中多得,并约定发生本金亏损时由金某赔偿亏损本金。有了这样的“买彩协议”,顾某也觉得挺放心的。2010年,在前4次的彩票代购过程中,顾某先后将本金共计34万元支付给金某,金某也都按照代购协议向顾某支付了彩票代购款及奖金收益,双方结算完毕。
同年7月和9月,顾某和金某再次签订了两份《代购福彩3D玩法协议》,约定本金分别为20万元和10万元,每月最低奖金收益分别为1.8万元和9000元。然而,这一次,金某的“买彩理论”突然失灵了。在履行这两份协议期间,顾某的本金发生了亏损,为此金某还向顾某出具了一张35.8万元的欠条,之后也陆续归还了21万余元的欠款。但由于到期未能清偿全部欠款,顾某最终将金某诉至法院。
金某提出双方非民间借贷关系,要求驳回顾某的诉讼请求。同时反诉称本金已全部转化为彩票并取得了相应对价,约定本金返还及保证最低中奖收益应属于无效条款,欠条的出具有重大误解且显失公平。
审判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金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归还顾某本金84936元及利息(自2010年7月18日至2011年9月18日的利息44668.11元;自2011年9月19日起以本金84936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款贷**利率的四倍计算),息随本清。
二、驳回顾某的其余诉讼请求。
三、驳回金某的反诉请求。
裁判说理
金某系从事彩票销售人员,其明知彩票的特性及风险,却向顾某保证归还代购本金,并保证最低收益,而顾某基于对金某的信任将钱款交付金某,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也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认定协议有效。
诉讼中,顾某认为双方系名为代购,实为借贷,故可按民间借贷关系处理。双方于2010年签订的4份《代购福彩3D玩法协议》已结算完毕,不应再处理。
对于2010年7月18日、同年9月16日双方签订的2份《代购福彩3D玩法协议》,因顾某支付给金某代购本金共计30万元,金某已支付给顾某共计215064元,代购本金差额部分按84936元计算,由金某返还。因协议约定的每月最低收益已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款贷**利率的四倍,金某所支付的款项也未完全明确对应具体哪一份协议,故法院按照先归还前一份协议本金20万元,再归还后一份协议本金10万元的顺序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款贷**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综上,对顾某的诉讼请求,法院部分予以支持。
对金某的反诉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案件评析
由于彩票中奖的高回报,催生了一些*注站投**的不规范经营和彩民的不理性投资行为,本案即因签订保底条款的代购福利彩票协议而引发的新类型案件。其审理对于规范彩票经营行为、引导彩民理性投资,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对于促进彩票事业的健康良性发展也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1、认定合同的性质应结合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图,分析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案中,根据双方约定,顾某将钱款交付金某后,即丧失了对该钱款的控制能力,对钱款使用流向不再进行支配,但能够保证每月获得最低收益,且在本金亏损的情况下还能收回本金。因此顾某只要按约交付了本金,就有收回本金、获得收益的权利。而金某在收取钱款后由其支配钱款,并保证顾某每月获取收益,而且在本金亏损的情况下需归还本金、支付收益。因此金某只要收取了本金,就有归还本金、支付收益的义务。本案双方的行为完全符合借款合同的构成要件,彩票代购协议实质上是以委托理财为表现形式的借款合同。
2、保底条款是否有效,首先要根据该条款所依附的合同性质来确定。
基于对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监管的需要,目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特定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合同中的保底条款是予以禁止的。但其他委托理财合同中的保底条款以及以委托理财为形式的保底条款,并不当然认定无效。该案是以委托理财为外在表现形式的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行为属于私法行为,原则上应尊重契约自由和意思自治,且该保底条款也并未违反我国《合同法》、《彩票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并不符合合同无效情形,故应认定该保底条款有效,当事人应依该保底条款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本案援引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