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3年1月23日,消费者李先生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称:近期,自己在抖音平台购买了某火锅店的29.9元减100元折扣优惠券,优惠券上注明为节假日通用。但2023年1月23日自己到现场使用优惠券消费时,工作人员却告知春节期间无法使用,故认为不合理,希望消委核实处理该店虚假折价的问题。
【处理过程与结果】
接到投诉后,顺庆区消委会潆华工业园区分会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实情况,经查看抖音平台用户端,推广页面显示:“29.9抵100全场通用代金券”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3日,免预约、周末节假日通用,2022年11月22日发行,全部共销售318单,未核销还有102单。消费者的消费时间属于法定节假日范围,商家未按抖音平台约定履约,其行为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过工作人员释法,火锅店对此予以认可,并承诺按约定核销消费者的优惠券,消费者表示非常满意,该投诉得以圆满解决。
另外,因商家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第五条第(十)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之规定,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随着现在线下门店和线上经营一体化成为流行趋势,越来越多的传统门店都开始注重数字化转型,搭建多种生意形态,目的就是为了让门店生意越来越好,同时还能提高竞争力。近年来,不少商家通过在各大平台发放优惠券这种方式吸引消费者的关注,为门店引流。
在本案例中,餐饮店发出优惠券招揽生意本无可厚非,但商家却没有严格遵循发布的广告进行经营活动,未按约定为消费者兑现优惠,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必须依法经营;不管活动多时髦,都要守住诚实信用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