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客户和开发商签到了合同,就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

开发商把客户13.11万车位变成了消防通道!江苏南京女子花13万买了一个车位,三年后,却变成了消防通道。王女士于是就找到开发商要求退款,却遭到拒绝,随后王女士就找到了调解员和自己一起去开发商那里。

卖房处的店员却对她们说:你就当我不存在好了。王女士在买房的时候,顺便买了一个车位,因为当时车库还没有装修好,所以王女士也就没有去现场查看。

三年后,王女士去车库验收时却发现车位已经变成了消防通道,原先的车位号已经被物业给涂掉了。墙上还张贴了标语:“静止停车,否则后果很自负!”

这时王女士就整个一脸懵逼:自己花了13.11万买的车位,怎么就变成了消防通道?王女士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就找到了开发商。开发商对王女士说:“因为车库规划方面的原因,导致消防不合格,后来就从重新做了规划,正好王女士的车位在重新规划的范围内,张贴公告是为了让大家知悉,尽到告知的义务。提醒张女士不要把车停在了消防通道处,因为很危险。否则,一旦出了事故,就要负全责。”

王女士提出来要退款,开发商直接拒绝。无奈王女士只好选择重新更换车位,可是,王女士看中的车位,对方却说需要加钱,王女士不同意加钱,于是开发商就随便圈了一个地方给王女士做为她的停车位。王女士一看,这个车位直接就缩水了,连门都打不开。

因为这样的车位估计以后想卖的话很难,更本就不会有人接盘。

这不是明摆着自己吃亏了吗?

王女士就一直不同意,实在没有办法了,只能找调解员来调解。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们进来后,店员们低头只顾着做事情,根本没有人搭理他们,对他们说:我们什么都不知道,你们要找谁就去找谁?不要在这找我的事情,就当我不存在好不?

于是几经周折,找到了当初买车位的经理:他让王女士写一个诉求,答应一周后给答复,但是第二天,开发商又反悔了,要求王女士走法律程序icon。

不知道王女士的诉求是否会得到支持?

1王女士花了13.11万买了这个车位,她就和开发商直间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王女士付清了欠款,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开发商就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交给王女士符合她车位的要求,而开发商却因为消防不过关,把王女士的车位改成了消防通道,导致王女士无法拿到自己的车位,开发商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属于合同违约。

《民法典》第577条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或者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采取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是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为开发商属于违约的一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开发商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赔偿违约金和三年的利息。对于非金钱债务,可以请求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实际上是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开发商可以提供等价的车位给王女士,这样就是属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可是王女士王女士看中的车位开房商又要加钱;而开发商提供的车位明显和王女士的出的车位价钱是不对等的,不符合王女士的要求,因为开发商已经无法选择在继续履行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债务的标地不适合继续履行或者是价钱过高,违约方还可以选择修理、更换、重做,或者是退货。

4赔偿损失在法律上也可以用支付的违约金的方式。

如果已经有合同就按照合同里的违约金额和违约方式进行赔偿。

因此可以退还13.11万元加三年内多产生的利息,赔偿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大家觉得哪一种方法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