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能恩
近日,广东湛江某车站。一位抱孩子的女子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女子愤怒喊道:这么小的孩子竟然也要买票!
可工作人员则称:这是规定。
女子无法理解:为何1岁幼儿需要买票,并让工作人员查找相关规定。

笔者看了网上的很多文章及留言,有不少人很不服气。
都认为:让1岁的婴儿买车票,这根本就不合规!
根据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客运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免费或者优惠票价;
第四十七条又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有关规定,限制未成年人应当享有的照顾或者优惠。
湛江某车站工作人员要求女子给1岁婴儿买票,是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和物价局的规定来的。

2019年9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和广东省物价局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规定》中明确规定:客运车辆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同时每位乘客只限带一名免票儿童。
那么,广东省为什么要在该规定中做出儿童免票限比例的规定呢?
当然,这不是随便乱规定的。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和广东省物价局是按照交通运输部和发改委的规定来的。
早在2019年7月12日,交通运输部、发改委发布了《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稿》。
此次《意见稿》对特殊旅客的权益保障提出了多项举措,其中对社会关注度很高的儿童优惠乘车问题,《意见稿》明确规定:对持有效身份证件的6至14周岁儿童,城市公交、长途客运客票半价并提供座位;除9座及以下客车外,6周岁(含6周岁)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单独占用座位的客票半价。儿童未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以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和1.2~1.5米为标准,分别执行免费和半价优待。满载情况下免费乘车儿童数量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本意见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行。

同时,《意见稿》也对于客运汽车限定免票儿童比例的问题做了解释:免票儿童的数量限制主要是由于免票儿童不单独占座,从营运车辆运行的安全角度考虑不适宜过多站立或者怀抱儿童。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有关规定,限制未成年人应当享有的照顾或者优惠。
但是,第四十五条已明确规定: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客运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免费或者优惠票价。
看清楚了吗?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那么,这个有关规定无疑就是交通运输部、发改委发布的《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了。
至此,我们就应该明白了:广东省湛江某车站要求女子给1岁婴儿买车票是合法合规的,而不是随便乱要求的。
在这个问题上,之所以造成女子和车站工作人员争吵;造成在网上有不少网友不理解不服气,那都是因为我们对相关的法规没有了解清楚。
只是,这确实不应该怪罪于买票女子和广大网友。
要怪,也应该怪相关部门没有做好广泛宣传,才导致很多人都不知道还会有这么个看似有点矛盾有点奇葩的规定。
当然,这个限制6岁以下儿童免票比例的目的是基于营运车辆运行的安全角度考虑,不适宜过多站立或者怀抱儿童。这个出发点肯定是为乘客着想。所以,我们也就应该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