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制作一台高仿戴森,成本仅需240元,却能大到包装,小至质保卡、激活码贴纸,样样不少,足以以假乱真。2022年8月1日,黄浦区检察院对被告人占某某、詹某某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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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
2020年下半年,刚到广东的占某某想做点小生意,他听闻做假冒“戴森”挺赚钱的,恰巧有个做假冒戴森吹风机的老板要出售工厂,他便将工厂盘下来,继续负责生产。后,占某某聘请其姐夫詹某某帮忙联系供应商进货以及负责处理工厂里的杂事。据两人供述,该工厂只生产一款型号为DH03的假冒戴森产品,颜色有六种,只需提前将所有的零配件从供货商处买齐,工厂工人流水线进行组装,无需培训一教便会。

(查获的假冒戴森吹风机)
占某某的工厂既没有生产资质,也没有工商执照,更没有名称或者厂牌,是一个 实打实的“地下工厂” 。“单个高仿吹风机成本在240元左右,我们对外销售都是340元。”占某某到案后供述,“工厂根据客户下订数量,再进行组装,成本低、利润高。”因此,当占某某听说卖工厂给他的老板因销售假冒戴森产品被公安抓获时, 虽然感到害怕,但并没有收手 ,利益驱使他把小作坊换到了别处,以为这样便能逃过追查。
后,警方根据线索在制假工厂当场抓获占某某和詹某某,现场除了查获标有戴森商标的零件以及成品外,还有工厂对外的交易账本。审查中,检察官发现账本记账不规范、诸多上下家不能到案,犯罪金额认定难度大。但通过仔细统计,核对被告人客户的微信记录、转账明细、发货物流数据等信息,检察官厘清金额,最终精准认定了犯罪金额。
经审计,占某某开设的制假工坊合计生产销售假冒戴森商标的吹风机非法经营数额170余万元,詹某某入职期间工坊非法经营数额130余万元,自现场查扣的200多台假冒吹风机,依实际销售价格计算价值8万余元,两人都属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检察官提醒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一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犯罪行为,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仅价格、质量、售后服务无法获得保障,也严重损害了注册商标权利人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避免购买到假冒产品,检察机关建议消费者 不要盲目追求低廉的价格,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商品 ,不助长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流通销售的生存空间。同时,也建议经营者提高法律意识,守住合法经营的底线,尊重他人的商标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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