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索要发票,卖方会说这个月的*票开**限额用光了?违法吗?

首先,商家在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并收取价款之后,以任何名义拒绝提供发票都是违法的。(另有规定的除外)

购买商品索要发票,卖方会说这个月的*票开**限额用光了?违法吗?

开发票

那么这个发票限额有什么用呢?按照征收方式分别说明一下。

一、定期定额纳税人(包含规模不大的营业税纳税人和一部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发票限额对于双定户,有两重目的,一是让纳税人主动提出提高定额,二是引导纳税人建账,转为查账征收。

发票限额,纳税人每个月能在税控机开出的发票的总额。发票限额一般略高于或者等于税务局核定的收入额。

定期定额纳税人一般都不喜欢定额被调高,因为调高方便,降低就难了。

所以,我们会常常见到,饭店以打折、赠送饮料等方式,婉拒消费者开具发票。在月底,发票额将要达到或者已经达到发票限额的时候,饭店通常会告知消费者,开不了发票,下月再来,也可能采取假票、窜票的形式。

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包含规模较大的营业税纳税人和一部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对于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发票限额一般要比定期定额的纳税人宽松。但也不是无限开放的。

原因是,我国的发票制度是先发票后税。纳税人在当月开具的发票当月就已经生效,但是其包含的税款需要次月才向税局申报缴纳。其中存在一个时间差。

举例:如果没有发票限额或者限额很大,某甲向某乙开具了一张巨额发票,在次月,某甲*私走**逃亡或者申报却不缴税。发票在某乙手中,依然有效,可以抵扣或者报销,但是国家的税款就流失了。所以对任何纳税人都要限额供应发票。

按照法律规定,发票供应应该是依企业申请定量,而且月中用完可以随时申请增量。(题主说的应该不牵扯增值税专用发票多领虚开的问题) 。

商家告知发票开完了主要是几点原因。

一、小企业一般都是定期定额缴纳税款,营业额三万元以下免征。他在税控系统每开一张发票,内容、金额都在税务局监控下,如果这个月合计*票开**金额超过了定额,就要多缴税。免征户超过了三万就要缴税(是对全部营业额,不是只对超过部分哦)。

所以商户如果本月*票开**金额快超过定额,就会找各种理由不给发票。

二、我们供给企业的发票一般都是不够用的,如果企业开完了可以申请临时或者永久增量,呵呵,你需要找你的税管员、税务所领导、大厅文*办理书**、税源管理科领导等等一系列人填表签字,每个人都要陪着笑,还免不了请客送礼。

所以企业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去税务局办这些正常程序外的业务的。 据我了解,商户告诉消费者这个月票开完了是因为他了解你是私人消费,不用报销,即便没有发票你也是会买单的。商户要把自己仅有的发票留给那些公款消费的单位、企业。如果没有发票不能报销,这部分消费者就肯定会流失掉了。

企业每月机打发票是有张数限额的,都用完了就得申请增额,以前没有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就得跑税局,有时财务比较忙不愿意跑这个事,耽误半天时间。

还有就是缴税的考虑,增值税是进项减销项这么来算,可能当月你要求开100万,但他进项票要下月才能到。当月如果给你开了,他下月就得按100万缴增值税,进项票下月到了也只能留抵。所以留到下月*票开**能抵扣,少缴点税。这时他跟你说没*票开**限额了就是个纯粹的借口。

如果有作为商家的朋友提问,我的发票限额确实到了,怎么办?

我的回答是,只要你依法缴税,总有办法,申请提高限额不是什么难事,去税务机关*开代**也是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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